面對不同聲音的瑞典警察粗暴執法,如果當事人是你和你的父母,你會怎麼做?爲什麼?

媒眼觀瀾


這種事情根本不會發生在我父母身上,因為我父母都是特別在意別人感受、不願意影響別人的人。

一次帶著父親跟團旅行,父親是那個團裡年紀最大的,但是他沒有給不給大家添一點麻煩,沒有一絲一毫影響到大家,反而讓有些人為自己行為臉紅。記得導遊見了我父親老準時集合等待他人,就特意叫我父親找個地方坐下休息,但是父親絕對不肯走遠。

父親不是年紀大,我們放心的話估計自己出門都沒問題。母親不識字,出門有點膽怯,老是不願意出門。去年我和弟弟一家一起帶他們出去玩,母親一路上不停在我耳邊叨叨,唯恐自己影響別人。

讓我父母撒潑,太陽得從西邊出來……

女兒歐洲生活三年,走過幾個國家,遇到過不少在國外旅行的中國人。我們中國人在公共場合旁若無人的表現挺難讓人接受的。

有個私營業主炫耀自己一次外國旅行,故意用石子打天鵝,屢次警告也不停手;一次遇到一群出國遊的旅客,在飛機上那個震耳欲聾的說笑聲……

外國人可能會喜歡我們的錢包,卻不一定喜歡我們中國人。

到底怎樣讓人無法忍受的行為刺激到文明程度較高的歐洲人粗暴執法?

一次次醜聞,我們是否更應該反思自己的行為?


媽咪老師72



這個事件發生已經有2周的時間,筆者看來基本信息都有問題。而作為當事人的雙方在處理這樣的事情上都有問題。首先澄清的是,當事人並不是住青年旅館,而是一家正宗的瑞典酒店,而且酒店大堂很寬敞。問題的起因是曾先生不知道什麼原因,沒有訂當天入住,而酒店已經客滿,當事人希望在酒店大堂等到天亮,但是,歐洲酒店有規定,不允許客人“剪羊毛”(佔便宜),所以請當事人離開。這樣在溝通時發生衝突,酒店方叫來警察,對當事人採取強行措施,這10度以下的溫度中驅離了一家三口。


筆者認為,酒店有規定理所當然,當事人沒有做好功課,一切錯都是其自身引起,之後又與瑞典警方發生衝突,在歐洲警權是不容侵犯,最終的結果也是當事人吃虧。但是筆者還認為為何有爭端,是文化的認知不同,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日本,警察會傾聽當事人的意見,就算酒店不能住,警察會想辦法安頓遊客,這就是有朋就是客的道理。畢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在法律的範圍內很多事情都可以辦到,而酒店方大概怕這個口子一開,其他人會效仿,這樣就堅持客人離開,酒店房間沒有,真的沒有其他辦法,介紹起他酒店以及臨時場所,你就要驅趕他們?不是說客人就是上帝?


筆者去過很多地方,去泰國的普吉島也是凌晨到,但酒店的服務很好,讓遊客感覺回到了家,筆者還有再次去普吉的願望,所以文化不同沒有關係,法律是不可動搖也是很明確,但在可能的範圍,人性是最高的,對人要有愛,無論如何,畢竟酒店與警察都代表瑞典。這樣的事件就算你佔9成理,但對瑞典的形象也是一種負面作用。


橋本看日本


這個問題肯定要話分兩邊說,一邊是瑞典警察的粗暴執法肯定有責任。從這意義上說,我國駐瑞典使館的嚴正交涉是完全合理的。另一方面,作為當事人及其父母在行為舉止上確實有欠妥之處,在某種程度上也折射了我國國民文明和精神素質的底下。



首先,對於瑞典這麼一個文明以及長期標榜自由、民主、人權的國家來說,警察這樣的執法無論如何都是極其粗暴的。退一步說,即便在當事人及其父母的一些舉止不良的情況下,瑞典警察也還是必須維持一些基本的專業素養。



坦率說,這幾年歐洲各國隨著各種事情的發生,其中包括大量難民的湧入,其專業執法機構和公共服務機構的素質確實在嚴重下降。最近幾年,我幾次到歐洲,有十分明顯地感覺到這一趨勢惡化的嚴重性。

但從當事人及其父母的角度看,從亞洲抵達歐洲的航班,大多在夜間起飛,到達歐洲的時間多半是清晨。這樣,抵達酒店一般都會在上午九點左右。這個時候最好的辦法,是提前多訂一天酒店;如果不行,那麼就可以把行李寄存在酒店,給父母做一些適當的洗漱之後,如果精力足夠,可以出來走走;如果體力不支,那就可坐在大堂的咖啡廳或沙發上休息,但以不干擾酒店的秩序為原則。從網上公佈的視頻來看,這對父母及其兒子顯然已把國內的各種陋習帶到了國外,這無論如何都讓人十分遺憾。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既不贊成有些人一面倒指責這對父母及其兒子,同時我也不贊成有些輿論認為,反思國民素質不應干擾對瑞典警察粗暴執法的譴責。其實,在這個事件中,瑞典警察粗暴執法和這對父母及其兒子的舉止不妥,構成了事物的一體兩面,很難區分孰輕孰重。倒是把兩個問題拆開來各自處理和反思比較好。


邱震海


這兩方都有錯,但是很多國內人卻分不清這兩方的錯誰輕誰重,將焦點集中在國人身上,試問出門在遙遠的異國他鄉,誰沒有點難處?中國的公民持有合法的簽證和護照進入瑞典,遇到困難完全應該得到瑞典方的保護與幫助,與當事的旅店發生糾紛可以說是一件小事,而瑞典警方的做法完全不顧中國公民的安危,將他們拋棄在荒郊野外的墳場,是問,哪個犯下的錯更嚴重,支持瑞典警察的人完全好歹不分,難道在咱們中國是這樣對待外國遊客的嗎?


老何157501439


1. 帶身體不好的父母去瑞典,住廉價旅店。

2. 旅店明文規定:下午3點入住,他帶著父母晚上來了。

3. 旅店拒絕入住。周邊搜素有10多家酒店可選擇,他帶著父母賴著不走,要求睡在大廳(你父母不是身體不好嗎?睡大廳?服了!)

4. 酒店拒絕睡在大廳。

5. 不服從酒店拒絕,強行要睡大廳。

6. 酒店無奈報警——表明酒店堅決不讓睡大廳。

7. 警察來後,請他們離開。他跟警察爭論。一家被警察拖出酒店在街上。

8. 當事人用英語高聲大喊 “殺人了!”

9. 警察把他們帶到了有墓地的地方…


法盛公


去國外幹嘛。不就是有病嗎。曾父母聽得懂別人的語言嗎。在國內不能玩嗎?錢多可以友持下貧困山區的孩子教育。或農村老年失孤老人呀。還有就是她們的表現。說明在國內也不是省油的東西。送兩個字給他們“活該”


3944066478


如果是我的父母,不會讓他們撒潑丟人。有這功夫,好好溝通看能否幫助找其他旅館,大老遠飛去,要好好睡下才是最大的需求。尊重規矩,不要動不動說自己情緒激動,做了不該做的,說了不該說的。人家警察沒動手,你說警察殺人了,這是啥意思。沒去警局,真是萬幸了。


雨燕81888336


問題的關鍵是,瑞典警察把中國的三個哭鬧的遊客帶離酒店後,扔在墳場(中國遊客的自我感覺)的處理方法,是針對所有類似情況的人(包括本地的瑞典人,其他國家的人)還是就只是針對中國人。如果是包括本地的瑞典人和其他國家的人,都是扔到“墳場”,那瑞典警方是不涉及到粗暴執法和人權,歧視的問題的,但如果只是針對中國人才採用這種方法的話,就涉及到人權和歧視的問題了。


趙哲750211


人和人的性格不同,遇事的結果就不同,有句老話,吃虧是福,不一定是真的吃虧,而是心態平和,什麼事情,發展到那一步,發展成什麼樣的結果,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態度。東西方文化背景不同,溝通肯定有差異,這樣人生地不熟就要退一步講話,遇事好商量,別人不同意提前入住,就先自己想辦法嘛!


夢醒尋夢晶純1


對不起,我不會做出那麼丟人的事情……

如果帶父母出遊,就不會讓父母在旅館前臺呆一晚……

沒錢就不要出去丟人現眼了,好嗎?

爹媽有這樣的兒子,也醉了。還跟人家旅店鬧,跟警察鬧……。

既然都有病了,還在十幾度的大廳裡待著,不開個房間趕緊休息。

照顧你,那全旅店的客人的利益誰照顧。一家子自私自利、摳門帶拐彎兒的……。

據說,大使館還提出抗議,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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