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鲁:大城市应加快户籍城镇化 限制进入不是办法

凤凰网财经9月18日讯(杨越欣)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在“第三届野三坡中国经济论坛”上发表题为《关于城乡人口流动问题》的主旨演讲,并在会后就相关问题接受了凤凰网财经的独家采访。

王小鲁表示,目前中国还处在城镇化过程中,还有2.25亿常住人口没有解决城镇户口问题,大部分没有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覆盖。户籍城镇化速度必须明显快于常住人口城镇化速度,否则这一问题将会长期积淀下来。简单地把超大城市“城市病”理解为人口太多的看法是片面的。

“对于大城市的发展,限制人口进入和控制户口不是办法。而应该打开大门,欢迎他们进来。当然,相应就需要有很多政策调整,解决这些人入籍、安家落户的问题,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居住条件、子女教育条件。”王小鲁认为,城市化应该是老百姓的城市化,钱要花在更适当、更有用,更能够发挥实效的地方,即让老百姓感觉住得更安心、更舒适、更方便。

以下为采访原文:

凤凰网财经:您在演讲中提到,城市户籍改革需要提速,应当如何提速?

王小鲁: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城市户籍改革在过去几年还是有明显进展,刚才我也讲到,2017年的户籍城镇化率相比2012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但另一方面,常住人口的城镇化也在迅速提高,进城人口不断增加,或者有些地方原来是农村地区,现在变成城市地区,农村人口就地转变为城镇常住人口。

目前,中国还处在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化率不断提高是正常的。但目前仍然有2.25亿城镇常住人口没有解决城镇户口及相应的社会保障问题。所以户籍城镇化的速度必须明显快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否则这个问题就会长期积淀下来。如果两者增速差不多快,两亿多人户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就会长期持续。

另一方面,目前很多城市对农村转移人口落户的限制还是太多,要求过于繁琐复杂。尽管很多农民工长期在城市里打工、就业,但大多数人还是很难达到积分落户的标准,规定的各种证件要求也难以满足。

所以,目前关键在于改变对城市户口的严格限制,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的限制太多。目前有的超大城市面临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基本上不是因为人口太多,而是城市规划和管理问题。

简单地把超大城市的“城市病”理解为人口太多,这个看法是片面的,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大城市有显著的聚集效应,能够带来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资本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对于这些城市的发展,限制人口进入不是办法,而应该打开大门欢迎他们进来。当然,相应就需要有很多政策调整,解决这些人入户入籍、安家落户的问题,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

大城市要解决这些外来劳动者的问题,政府的服务支出也会相应增加。该怎么办?就要减少无效、低效的政府支出。比如一些城市花了许多钱建花园城市,搞各种形象工程,搞宽马路、大广场,追求气派,不断翻建,但同时还有很多老百姓没地方住或居住条件恶劣。城市化应该是老百姓的城市化,钱要花在更适当、更有用,更能够发挥实效的地方,也就是让老百姓感觉住得更安心、更舒适、更方便,而不是一味大量投资,拆旧城、建新城,追求高大上的视觉效果。

凤凰网财经:应该如何更好地推进城市化?

王小鲁:目前一些较小的城市在人为造新城,但是没有企业和人去,人气不足,为什么?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具备合理的投资环境、企业经营环境和就业机会,不具备这些条件,只是投资造城,人们是不可能去的。所以在制定城市规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市场的需要,适应市场发展的走向,而不是凭主观想象和自己的意愿,这样反而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浪费了大量资源。人们往哪里跑,企业到哪里投资,说明哪里有发展机会,这些地方拦着不让人来,又在没有人去的地方花费大量投资,这是逆市场规律而动,是不合理的。

我认为,在推动城市化方面,政府需要转变观念。第一,城市化要和市场化导向相一致,不要逆市场化而动、和市场对着干;第二,城市化发展首先要解决公共服务的问题、民生的问题,而不是把钱都投在钢筋水泥的建筑上。

凤凰网财经:目前在城镇户口改革领域,已经取得的进步有哪些?

王小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后来又有一系列的政策推进城镇化,比如2014年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把一些突出的问题提了出来。但是,在涉及到城镇化开放土地市场的问题上,这几年的进展比较缓慢。尽管有一些区县级单位在进行试点,但至今还没看到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去年出台一项新的政策,即十三座城市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来建设出租房屋,我觉得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但还是有所限制,只放开了出租,还是不许卖。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按理说只要符合规划,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应该同样可以建房出售。

凤凰网财经:您如何看待目前有人认为,如果允许农村土地自由流转,农民通过出让土地获得大量收入,可能无法很好地加以利用这种观点?

王小鲁:各地在农村土地流转上情况不太一样。比如在北京郊区,因为土地寸土寸金,拆迁后农民能拿到好几套房子,可能还有数百万元的现金,但是还有很多地区的农民从征收土地中没有得到多少钱,当地政府征地给予农民的报酬非常有限。

我认为农民出让土地得到合理的报偿理所当然。有的农民拆迁后,把钱赌博花光了,或者不好好干活了,这种例子永远会有,但是不能以这个为理由,拒绝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当然,对这种情况也需要引导,不鼓励挥霍浪费,引导他们合理储蓄、合理消费和投资,让这笔钱花得更理性。如果要改革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其中有政策设计的空间,比如在地价特别高的地方,像北京郊区,是不是所有增值收益都归拆迁户是可以研究的。因为地价有很高的增值,是城市化带来的,因为北京这种超大城市的聚集效应,产生了溢出效应,郊区的土地才变得值钱。

因此高额的土地增值中,应有一部分用于公共事业。比如说,能不能对这部分收益征收增值税?以后可以不再是政府独家征地卖地,而是开放土地市场,只要符合规划,农民可以直接转让或开发土地,政府对土地的高额收益征收一定增值税。其余的留给农民,也可以保证农民的生活衣食无忧。

征收的增值税部分,政府可以拿来解决外来常住人口进城落户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问题,因为越是地价值钱的地方,越会有大量转移人口进来,就有更多人的户口问题、服务和保障问题需要解决。政府对土地增值的部分征税,再用这部分财政收入解决进城人口安家落户的问题,可以说是合理的安排。

此外,为了促进土地合理利用,也为了平衡土地收益,应该促进跨省的土地占补平衡,建立有规则的交易市场进行土地指标(或者叫地票)交易。鼓励城市化波及不到的边远地区通过村庄整理,把闲置浪费的建设用地节约出来进行复垦,并通过指标转让,使他们能够参与分享城市化的收益;同时使需要土地进行城市化建设的地区获得可用土地。这会在更大空间里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优化,也有利于节约耕地,保护耕地红线不被突破。但必须建立交易和监督的规则,保证公平交易,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王小鲁:大城市应加快户籍城镇化 限制进入不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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