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發力 破解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煩惱」

精準發力 破解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煩惱”

科技型中小企業作為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載體,具有發展潛力大、適應能力強、市場轉型快等優勢,是科技創新的生力軍,是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

創新意願強烈、創新活動活躍、成果轉化積極,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創新立身

長期以來,在一大批科技扶持政策的推動下,越來越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勇於突破、矢志求新,成為新舊動能轉換的新生力量。面對市場環境變化,科技型中小企業能夠積極適應,自主開展技術變革與創新。在國家創新體系中成為對新興市場最為敏感、創新意願最為強烈、創新活動最為活躍、成果轉化積極、最敢於冒風險的一支力量,為我國創新提供了不竭動力。

以北方某沿海開放城市為例,該市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近900家,承擔過國家、省、市級科研項目的佔58.2%;研發投入佔比達到6%以上的超過60%,研發投入佔比達到3%以上的達到92.62%,明顯高於我國同期2.11%的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強度;超過半數的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了產學研合作,平均每個企業擁有近11項知識產權;在成果轉化上,該市62.6%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率在30%以上,79.2%的企業實現研發成果內部自行轉化,遠高於同期我國10%的平均轉化率。

成長的煩惱不容忽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之路仍不平坦

雖然近年來科技型中小企業取得了長足發展,但在成長壯大的道路上,仍然面臨著現實的困境。

企業體量普遍較小。科技型中小企業年銷售收入普遍低於2000萬元,部分企業尚處於孵化器內或處於種子期無生產能力,加上從事技術的員工人數較少,客觀上制約了創新能力的擴展。

融資需求難以滿足。科研開發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作為保障,但由於缺乏足夠的資本積累和資信程度,科技型中小企業籌措資金難度較大,即使通過科技金融等專門融資渠道,也只能解決少數企業的融資需求,而多數企業的“燃眉之急”只能望洋興嘆。仍以該沿海城市為例,該市超過80%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淨利潤低於500萬元、近40%的企業處於虧損狀態,缺乏足夠的資本積累和資信程度,籌措資金難度較大。雖然超過一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有融資需求,但每年通過“科信貸”等專門融資渠道只能為不到30家企業解決銀行貸款,僅可保障約7%的企業需求。

高端人才缺口較大。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研基礎條件與大中型企業相比難以望其項背,急需的高層次研發人才和管理骨幹引進困難。除了“高薪引才”,很難有優勢與大企業抗衡;引才難,穩定住較成熟的研發設計隊伍更難。由於薪酬、配套等因素,中小企業在關鍵崗位培養多年的研發人員很容易流失,在崗的大多是新手,不利於企業的持續創新。

研發能力比較薄弱。以該市為例,該市84%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未建立正規的研發機構,部分已建立的企業研發機構,由於缺乏持續性資金投入導致運轉困難;該市有200家企業投入了總計約14億元的資金進行研發,但至今沒有取得一件有效專利。企業自身研發力量薄弱帶來的直接後果是研發產出效率不高,創新效果大打折扣。

精準的幫扶必不可少,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支持亟待強化

創新科技項目服務方式。堅持課題來自市場與充分發揮政府職能相統一,推動市場的主導作用與企業的主體作用緊密銜接,形成“企業出題、政府立題、協同破題”的科研項目管理模式。按照“互聯網+科技服務”思路,打造服務於企業、高校、院所和創新機構等創新主體,集科技管理、科技數據、科技資源和科技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科技服務雲平臺”,更好摸清企業在日常生產、工藝改進和產品研發中的難題和技術需求,推進企業創新發展需求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精準對接,促進更多科技成果轉化成為現實生產力。

加快“瞪羚”企業培育。“瞪羚”企業是指創業後跨過“死亡谷”,以科技創新或商業模式創新為支撐進入高成長期的中小企業。一個地區“瞪羚”企業數量越多,表明這一地區的創新活力越強,發展潛力越大。企業在技術研發、創新平臺建設、信用增信、政府引導基金投資、上市培育、稅收優惠等方面將獲得政策支持,不論是對企業自身發展還是新舊動能轉換都將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通過篩選一批擁有核心技術、成長性好、具有跨越式發展潛力的企業,精準提供服務,採取“一企一策”的辦法,在科技、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方面進行傾斜,加快培育一批“瞪羚”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領提升整體科技創新水平。

加大人才政策支持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國人才爭奪戰轟然打響,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也捲入“搶人風暴”,分別出臺針對高端和相關產業的人才引進辦法,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高層次人才短缺的問題,還需要專門制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實施辦法,整合組織、人事、科技等部門涉及科技型中小企業人才引進的優惠政策,形成“組合拳”,產生“1 +1大於2”整體效應。特別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高層次人才,開通“綠色通道”,在同等條件下應當給予優先推薦、支持;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進的創新人才,應當積極協助企業營造優良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切實解決好人才職稱評定、獎勵、住房及子女教育等實際問題;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人才使用方式,通過短期聘用、技術合作、人才租賃等形式引進創新型人才,推動更多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施展才智、作出貢獻。

完善財政金融支持體系。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普遍規模偏小、融資難度大的情況,建議改革財政科技資金支持方式,組建科技擔保公司,由財政拿出一定資金,吸引其他金融機構參股,進而撬動銀行貸款,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提供更加有效的投融資保障。對那些未來市場前景好,但投入大、週期長、應用鏈條長的研發項目,企業自身投融資存在困難,可由科技、金融及相關部門牽頭,建立健全企業、金融機構、政府各方責任共當和風險分擔機制,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根據企業研發項目的週期或研發進度,綜合運用股權、債券、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信用擔保、信用保險等金融工具,分階段供給資金,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資金支持。

(作者系山東省重點軟科學計劃課題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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