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捅开了明星避税的窗户纸——花样繁多的避税手段

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和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的战斗日前愈演愈烈,继之前晒出和刘震云的手机对话之后,又抛出明星天价片酬,4天豪赚6000万等惊人合同细节。

崔永元捅开了明星避税的窗户纸——花样繁多的避税手段

虽然4天6000万的合同细节上并未指明就是范冰冰,但是范冰冰工作室却已经予以了还击。

崔永元捅开了明星避税的窗户纸——花样繁多的避税手段

我们知道,明星的收入往往是一般普通群众无法现象的,动辄上千万的片酬甚至比一般白领一辈子赚的都要多。面对如此多的收入,索要缴纳的税款也非常惊人,所以也难怪明星会想一些方法来避税,但是避税也有合理和违法之分,那么,通常明星能够使用的避税手段有哪些呢?

1:分期支付:比如1000万的收入,如果一次性按照工资发放需要缴纳税款469万元,但是如果分开支付,比方第一次500万,第二次300万,第三次200万,那么实际缴纳的税额就是467万元,避税2万。

2:创建工作室:由于工作室成立以后,投资方给明星的款项已经不能算作工资,二十一个公司实体的收入,由于税率和工资不一样所以也可以少缴纳一些税款,我们知道工资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最高税率是45%,而变成工作室后可以走个体工商户纳税通道,最高税率变成了35%。

3:注册地税收优惠:不但要成立工作室,还要拿到更多的税收优惠就可以选择优惠的注册地,比如霍尔果斯,横店影视城所在的区域就会有一些税收优惠。范冰冰创立的爱美神影其注册地就在无锡,所以网传税务局要介入调查,其执行机构也是无锡的税务局。

以上说的一些还是利用政策或者税法的手段在避税,但是牵涉到阴阳合同,大小合同等就涉嫌违法了。由于合同金额过大,写了一个金额较小的在正式合同上,私下里再写个大的金额,这样那份暗地里的合同就偷逃了不少税款。

当然还有更加高级的玩法,比方让投资方收购自己公司股权的形式,比如2016年,华谊兄弟就收购了李晨,冯绍峰,ANGELABABY等明星股东持有的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公司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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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崔永元的这次事件撕开了明星高收入现状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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