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不批,請假不准,想走就百干一個月,該怎麼辦?

打工仔170216


其次,沒有白乾一個月的說法,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工作就需要支付報酬。

但是對於員工來說,對於這樣不合規的公司確實有些不知所措,我建議離職吧,不關注員工的公司也不會走多遠的。

現在我們在走之前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先做幾件事情:

1.蒐集在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據和資料。如合同,工資條,工作卡等。

2.通過可以留存的證據渠道遞交請假單或者辭職信,如郵件,書面辭職信,微信記錄等。

3.平心靜氣地和上司談論請假或者離職的事情,可以明確告知在錄音,然後說明要按照正規的方式合理合法地離開公司,希望能夠和平解決。

當這些做完還不能保護自己應得的權益,就可以採取法律手段了。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話,可以到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需要了解的知識點:

一,勞動者辭職,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離職。試用期期間提前3天通知即可。

二,如果單位拖欠工資或者未繳納社保的(未足額繳納社保),可以主張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EAP服務對員工和公司都是一項保障系統,歡迎大家提問探討。


說說心理話


第一,勞動者辭職的話,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試用期期間提前3天通知即可。

第二,如果單位拖欠你工資或者未繳納社保的,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話,可以到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