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檢方稱警察沒違法,大使館有必要繼續爲曾家三人爭辯嗎?對此你怎麼看?

業唯勤


首先明確,這不是爭辯,而是維護合法的權益。以國家外交部和大使館出面發生,更是維護國家的權利和尊嚴了。同時也彰顯了我們政府和駐外使領館保護國民安全維護國人權益的信心和決心。 關注到了桂大使的釆訪錄,真心為大使和使館方面有理有據維護國人的堅決態度點贊。國家國家有國才有家。國家強大了,並呵護他的人民其國民才有安全感榮譽感和幸福感。如果諸如此類事件沒有他們的發聲,外國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裁判權在他們手上,長此以往中國人在外國會有什麼境遇可想而知。

當然重點是所謂的爭辯絕不是無理取鬧,象一些國家一樣強硬施壓,粗暴干涉。

注意到瑞典調查報告顯示,苜先這三位中國公民並沒有違反瑞典任何法律,這是重點和前提。其次報告提到他們只能調查警察在該事件中有沒有違法,而沒權限調查他們是否有行為適當。這就是說他們是承認警察的執法雖無違法但是有過錯或不當的——當然我們也是這樣認為!

一箇中國家庭懷著對瑞典的友誼和美景的嚮往,不遠萬里來到瑞典。由於在時間上的安排衍接不夠,導致在舉目無親人生地疏的半夜遇到了困難。在尋求酒店幫助無效後警察出警。曾先生提出尋求幫助遭致反對,這種情況下曾先生一家面對舉目無親的情況下嘗試爭取權益並在老人患病情況下行為欠缺理智略有瑕疵。

在這種情況下,出於國民交往或是人道主義警方都有責任和義務提供援助,帶離至安全可靠區域。同時大使先生介紹,即使他們不願提供幫助也應該按照國際慣例通知中國大使館出面解決。

可是他們沒有。大家都知道的,警察不顧老人身體不適和十幾度的-低溫,強行抬離,最終把一家人粗暴野蠻的扔在了冰冷的墳場?

這事件中的一家人行為確有不妥,但瑞典警方也承認並沒違法。既然沒違法警察只能調查勸解,而不是粗暴執法。

再看國內一大批人群起而攻之,口誅筆伐,認為這家人沒素質,丟人丟到國外了。其實這事雖做得不好,但真沒到十惡不赦。應該說這些行為或者說同樣的事件在國內發生,一定不會成這樣。同時我敢說在這些攻擊的人中間,一定也有人在那種情況下做出這些行為,甚至不堪。

既如此,為何要站在道德制高點,討伐國人,維護外國制度呢。囗口聲聲說素質說規矩說制度,說要尊重外國人的習俗,為什麼不看到他們不尊重我們習俗的惡行呢——難道說把人扔墳場是尊重,難道我們中國人喜歡墳場?

不管對自己還是別人包括外國人,都不要有雙重標準。既然這家人沒有犯法,我們就要有必要的寬容和幫助。

既然中國人沒犯法,瑞典警察行為有失當,而且使館方面已經發聲,那就一定要維護下去——給個說法而已!不然代表著整個國家的堂堂大國使館,出爾反爾,先行認輸,那不只是失館失信,更是打了我們國家的瞼!

國家強大人民才安全幸福。國家強硬在外中國人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證。所以這事一定不能不了了之,一定要有個正式的說法!


嶺上走馬


中國大使館向瑞典提出交涉一事,與曾家三人有無過錯,無關;與瑞典警方及其聲明自己有無過錯,無關。

本國公民在異國遭到非必要的非常規對待,已與當事者即曾家三人本身的對錯無關,在嚴格意義上來講,此事已成為一件“國際事件”。

其實,所謂的“國際事件”,每天都會發生很多,並不代表性質上有多嚴重,只是關係到了各自國家的公民權利或人身安全與自由,國家正應出面予以交涉,而不論國際事件的前因後果,與孰對孰錯。

比如,菲律賓國籍公民在中國販賣成“癮性藥丸”者,因其數頻量大,被中國裁定死刑,而菲律賓方面也向中國提出嚴正交涉;美國公民在新加坡肆意破壞公共設施被裁定鞭刑及監禁,美國總統也向新加坡提出嚴正交涉。——此類國際交涉,皆不涉及當事人的對錯,和政府對事件對錯的傾向性認知。

用中國的一句俗語來講,“打狗看主人”,有兩層意思:一是打狗者在打之前,要看主人是誰;二是狗主人在狗被打之後,要去交涉的。狗不論因何事被打了,主人總要去交涉一下,因為這俗語的支持,其實他打的是狗主人,去討個說法是應該得到支持的正當鄰里交往之行為,而無關狗本身的對錯。

況且就此次“國際事件”來看,瑞典警方的行為並非無可指摘,涉及粗暴與無人性化執法。至於他們自認無責的聲明,毋庸置疑,自然有其本國“地方保護主義”的作用,又因事件本身並未給當事雙方造成進一步的,或者嚴重的後果與影響,則聲明無責也是可以被理解到的。

因此,不必擔心中國使館下不來臺,儘管瑞典方面的回應,不能令使館滿意,但總是可以收場的了。所謂“此亦無可奈何事”,攤攤手而已。





思緒的游魚


我們的大使當然要爭辯,作為國家和人民的代表,保護國人的安全、尊嚴和利益,是其核心的使命,無論其國人是否有錯,只要是中國人。其實就像特朗普的美國優先一樣,他保護的是美國人無論對錯只要是美國人。退一萬步講即使我們的家人有些錯誤,他們僅僅讓一個檢察官說一句雙方都沒有違法就算對我們代表國家形象的大使的回覆?!是可忍,孰不可忍!不爭!我們的人權呢?國家的尊嚴呢?不爭!“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早晚就會重現。

對了,多說一句,某些有文化懂規矩的噴子們別告訴我,這個牌子是因為我們對外強硬爭來的哦!我可沒你們有文化懂規矩。


風吹小小草


1. 瑞典警方檢察方都說沒違法,那是因為維護自己國家的人是國家機器的權利和義務!

2. 對錯本來就沒標準!以他們的標準是標準,我們的標準不是標準?

誰讓你拖拽人家出酒店了?誰讓你接觸了?如果違法警察可以拷走,必須拉回警局,嫌疑人身體不好救護車必到場,這個程序全世界通用。

扔墓地算怎麼回事兒?瑞典哪條法律規定疑似碰瓷的扔墓地而不是帶回警局處理?瑞典檢察院把那條法律條例找出來!

外國人違法犯罪要按照當地法律處理伏法但是否要通知大使館,有個名詞叫照會!

瑞典警察處理方式本身就是違法(扔墓地不管)且不人道(有病不叫救護車)

說仨中國人巨嬰的,怎麼教育回到大使館回到國內,咱們中國人關起門來自己教育。沒有違法犯罪的前提下憑什麼拿老外標準要求我們中國人!

外國人護犢子,憑什麼中國不行!


十二樓43


有理受了委屈和不公正待遇就必須討回正義,若是無理取鬧,譁眾取寵倒是真可以置之不理。警方錯在沒有妥善處置人員的安放,大可以放在其他酒店,醫院等處,將人置於荒郊實在荒唐,至於將人抬出酒店可以理解,當真賴在酒店不走也只能拖走了,外國警察不會想到通過大使館來處理的,他們沒有中國人民警察的政治覺悟,我們的警察會考慮國家形象,他們不會。曾家三人實在沒有必要當眾哭天喊地,我想換成其他中國人是一定不會做這種丟臉的事,而是下面的做法才是中國人會做的1:在酒店就直接開新的房間了,沒有房間了就換家酒店。2:警察來了,一定不會被拖出去,要犟也是走出去。3:老子被拖,兒子一定玩命阻攔,不會在旁邊拍視頻。4:老孃坐在地上哭天喊地,兒子一定扶她起來直接電話大使館,不會一起哭鬧。5:真正受了委屈的人是不會再有心情繼續遊山玩水的。換成其他任何一箇中國人都不會出現這樣的結局。在看到這一家三口的視頻和他們之後玩耍的照片,我不再同情,但我支持使館,要求瑞典道歉。因為他們的確有不人道行為。


豆說天下



中國駐瑞大使館肯定會為中國一家三口繼續維權,這不僅是曾先生一家三口的問題,而是涉及中國人的問題。中國一家三口在瑞典受到粗暴對待,必須討回應有的公道和尊嚴,否則,類似的事情可能還會發生在中國人身上。


中國駐瑞大使館桂從友接受瑞典《快報》記者拉爾松專訪講了三點:第一,這3名中國遊客被瑞典警察粗暴對待,生命安全和尊嚴都受到了威脅和傷害。難道瑞典法律不尊重人權、不尊重人的尊嚴嗎?警察是執法者,代表政府行事,難道瑞典政府也不尊重人權、不尊重人的尊嚴嗎?第二,如果外國警察以同樣的方式對待瑞典遊客,瑞典政府會作什麼樣的反應?你們會作什麼樣的反應?瑞典政府會同意、認可嗎?瑞典民眾會同意、認可嗎?第三,據我們瞭解,2011年11月,瑞典南部城市布羅斯也發生過一起類似事件。當時受害者是一位瑞典公民,肇事警察被認定為瀆職。希望你們把以上情況向你們的讀者公佈。

桂大使講的三點講得很好,說出了中國人的心聲,必須為桂大使點贊。


同時,中國外交部也在北京向瑞典駐華大使提出了嚴正交涉,希望瑞典方面對這3名中國公民提出的徹查事實真相、道歉、懲處涉事警察、賠償等訴求儘快給予回應。既然瑞典檢方稱警察沒違法,那瑞典政府就把桂大使講的三點回答清楚,是非公道世人自有評說。瑞典號稱民主國家,這就是瑞典的民主嗎?


另外,少數中國人在這個問題上執迷不悟,難道就不擔心有一天,曾先生一家遭遇的事情就發生在你的身上?如果發生你的身上,難道不希望有人為你維權?


毛開雲


大使館為同胞出頭是好事。但是,更希望的是要給在國外的同胞困難的時候提供幫助。在國外旅遊,有時真的會遇到突發情況,很需要有人幫助,曾先生在那麼困難的情況下,都沒聯繫大使館,還是在瑞典人的幫助下坐地鐵回的。另外,大使不要以國家的名義為無賴行為說話,會損害中國人在國際上的形象。那麼多在國外旅遊的人,換個不行嗎?曾先生這件事情至此很明顯了,妄顧事實,強詞奪理,就是丟國家的臉。


mingyue16


1,瑞典自相矛盾。既然遊客沒有違法,為何動用暴力?

2,警察首要是調查事實,而不是聽信酒店一面之詞。酒店出爾反爾,不讓遊客休息

3,迴避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警察行為是否妥當,這其實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是最道德的底線,瑞典實際在說,他們的警察只能用底線要求

4,酒店大堂是公共空間,就如下雨時進去避雨,沒人會趕你,這是基本人道主義,根本扯不到法律層面。路人進去休息也很平常。


活水001


國家不應該被這樣的人道德綁架,支持瑞典警察。


吳大帥10


我們的大使先生是在為國人丟人,用自己的無知,自己所謂的道義,自己的不懂法想來凌駕於他國的法律,這必然會引來全球有正常邏輯思維的人的共同指責,真是丟人現眼,無知到了極點。

要別人尊重你的同時,你先要學會尊重別人。瑞典是一個法制的國家,旅館按照規定大堂不能休息,旅館錯了嗎?警察按照規定保護正常的合法經營,驅離無理取鬧者,警察錯了嗎?警察把鬧事者驅離到賓館門口,鬧事者繼續大哭大鬧,這會影響到周邊的居民,警察再次驅離至不影響其他人的場地,請問警察錯在哪裡?他們不是喜歡哭嗎?墳場是他們最好的去處。請不要以自認的道義來凌駕與他國的法律,也不要以所謂的老年人或病人來剝奪其他人的權利。更不要用狗屁不通的邏輯來要求別人遵守所謂的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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