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大意的車主停放電動車時
車鑰匙忘記拔了,
路人見狀,
一時起了貪念將其偷走,
為此自己招來刑罰。
近日,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先後判決兩起電動車偷盜案件,兩被告人都被判處拘役三個月。
第一起案件中
2018年6月28日,被告人韋某在超市門口看見被害人陳某在該處停放一輛黑色電動車,車鑰匙放在座包上,遂用鑰匙將該電動車盜走。
之後, 被告人韋某將該電動車藏於其租住的房子。當晚8時許,被告人韋某在其丈夫的勸說下將所盜電動車開回超市門口交給辦案民警,並向公安機關投案。後由公安機關將該電動車發還被害人。
無獨有偶!
在第二起案件中
2018年7月4日,被告人曾某在一家食品店門前,盜走被害人毛某停放在該處忘拔鑰匙的一輛藍色電動車。之後, 被告人曾某將該電動車停放在一小區樓下。案發後,公安機關在被告人曾某處扣押被盜電動車,併發還被害人。
經法院審理後,
這兩起案件的被告人
均被判處拘役三個月。
法官表示,勿因一時的貪念而犯下錯誤,即使他人忘記、遺落了財物,也不是“順手牽羊”的理由,也希望廣大市民提高防盜意識,停車隨手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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