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法官趙剛:恪守不渝 陽光辦案(配圖)

市法院法官赵刚:恪守不渝 阳光办案(配图)

趙剛(右一)正在工作中。記者 王家隆 攝

據《今日儋州》消息趙剛,2011年畢業於海南大學法學專業,碩士學位,為市法院二級法官。2017年底調入法院執行局,至今共辦理各類執行案件90餘宗,執行到位案款410多萬元。在辦案過程中,他始終堅持做到規範執行、陽光執行,恪守法官職業道德要求,確保了每一件案件都保質保量符合要求。

靈活辦案質效高

當提及執行中最難以忘記的案件時,趙剛思索一會對記者說,今年6月16日凌晨1點,他們的法警將其承辦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拖欠申請執行人6年多工程款本息26萬餘元的朱某抓獲。得知信息後,他連夜趕到被執行人所體檢的醫院,對朱某進行財產狀況調查,並召集雙方當事人處理本案糾紛。經查,朱某是萬寧市某國際合作項目的土建工程總承包人,承包鉅額工程建設施工,但仍表示無法還款,且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經他和雙方當事人反覆溝通無效後,於凌晨2點15分將其送往拘留所看押。辦完拘留交接手續後,執行幹警一行返回家中已經是凌晨4點。 今年上半年,在承辦的申請執行人黃某和被執行人李某撫養糾紛一案中,法院判決孩子歸申請人撫養,並判令被執行人支付此前孩子在申請人撫養期間的撫養費20000元,但被執行人拒不交出孩子,亦不支付拖欠的撫養費。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以後,趙剛考慮到二人的親情關係,多次找二人進行“面對面”和“背靠背”調解,從情理法多方面入手,曉以利害,助其換位思考,並向其闡明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嚴重法律後果,終於使李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二人握手言和,申請人不再主張撫養費,並同意和被執行人輪流撫養孩子。

勤奮努力能力強

2018年,是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決勝之年,為了打贏這場執行攻堅戰,市法院黨組統一部署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決勝工作。市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陳永光說,趙剛主要負責制定一系列執行制度和執行方案,以及向上級法院、儋州市委、人大、政協等部門的工作彙報和調研材料的文字工作。趙剛白天集中精力辦案,利用晚上和週六、週日的休息時間來完成文字材料撰寫,當天佈置的工作,第二天早上就將材料送呈領導審閱,能力強、效率高,當前已是他們執行局的精幹力量。

“門口的保安曾向我說過,法官趙剛經常很晚才回去,有幾次凌晨2點才走出大門……”陳永光說,趙剛不僅業務能力強,工作上還積極主動擔當,今年以來,趙剛共起草了十大方案、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負責和保險公司聯絡制定執行救助機制、執行保全機制等一系列機制和方案。看到年輕法官這麼努力,他既高興又擔憂,擔憂是因為年輕人不斷地加班加點工作,別虧欠了身體。作為執行局領導,也只能盡力為年輕法官創造舒適的工作環境,讓年輕法官儘可能休息好。(

記者王家隆 編輯熊鐵輝 實習編輯黃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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