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遇惡鬼

有一地方,有一知府,名曰秦明,這秦明秉公執法,愛民如子,斷案如神,深受百姓愛戴。

一天,秦知府正在書房批閱文書,外面颳起了狂風,殘燭搖曳。

忽然,紗窗外伴著嗚嗚的風聲,傳來陣陣悽哀的哭聲,在寂靜的深夜,聽起來令人毛骨悚然。

秦明命僮僕開門察看。這小書僮戰戰兢兢打開門往後院一看,嚇得“媽呀”一聲,癱軟在地上。

秦明強打精神,拔出牆上的劍,仗劍而出。只見三米外夜色樹影之下,跪著一身穿白衣之人,只見那“人”,青面獠牙,手掌猶如一個大爪子,指甲約有兩寸長。這分明是一個厲鬼呀!

秦明頓時也嚇得汗毛直立,面如土色,不過很快冷靜下來:為人不做虧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門,況且我是一堂堂五品知府,怎能懼怕區區一個小鬼呢?

於是強作鎮定,大聲喝道:“下跪之物,所為何事?快快道來,如再裝神弄鬼,嚇唬人,本大人斷不饒恕。”

那“人”幽幽說道:“我叫馮二,已為鬼魂,生前家住正定縣,經商途中住在悅來客棧,被店主李霸所殺。正定縣令是個昏官,不問青紅皂白,抓了店小二打入死牢頂罪,真兇李霸至今逍遙法外。久仰大人青天之名,今夜打擾,望大人為我伸冤。”

第二天一大早,秦明發出公文,把李霸收入大牢。

第三天,正定縣兩名差役解送來一名囚犯,正是悅來客棧店小二。秦明聽罷案情,不由一驚,原來這正是馮二遇害案原兇。

想到冤鬼之辭,秦明叫差役把店小二帶上堂來,對他說道:“本官一向秉公斷案,你的冤情本府現已知曉。李霸現已收監,我今天已燒化紙符一張,讓那為你訴冤的馮二的亡魂於三天之內送來訴狀。你可暫給家人捎信,報個平安,待本官得了訴狀,即可放你。”

三天後的夜裡,果然冤鬼又出現了。秦明接過那鬼遞上的訴狀,忽然將它一把撕碎,大喝一聲:“給我將這廝拿下!”四下裡埋伏的衙役一擁而上,當場把這鬼生擒。大家扯下那鬼的衣服,原來這一切都是裝扮的。

剛開始,那“鬼”還拼死抵賴。

可剛一用刑,那“鬼”就招了:這“鬼”是人裝來騙秦明的。那店小二殺死馮二後被捉拿歸案,可店主李霸沒有一點賠償,為了報復,店小二家人商議,花錢僱了一個善於飛簷走壁的賊人,扮作冤魂,嫁禍給李霸。

眾衙役和小書僮又驚又佩服,問秦明是如何識出這“冤鬼”是假扮的。秦明笑道:“本官從不相信世上真有鬼存在。況且我觀察後院牆上有明顯腳蹬過的印痕,鬼的來去,會有這麼笨拙嗎?於是,我將計就計,引出此‘鬼’,昭明實情,案情大白。”

無辜的李霸被洗脫罪名,無罪釋放。

殺人兇犯和裝鬼飛賊被依法嚴懲。這一段秦明計破“冤鬼”奇案的故事,在民間被傳為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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