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才旦卓瑪為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楊海雲為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徐留成的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商海英的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申仲元的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黃斌的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高鴻英為青海省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白兆東為青海省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餘國龍的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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