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歹人专门靠借钱骗钱文字游戏为生,而有时只用一个字就能让你的借条变成一纸空文,当然这种龌龊事我们嗤之以鼻,但真遭到你头上了你却没证据,你也无可奈何。
1:明明是借,不写借条非写“欠”条,还不注明还款时间
律师提醒:欠条上没有还款期限那可是大坑。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债主20年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欠债人,但如果是欠条没有还款时间,那么债主就必须在两年内对借债人进行起诉,否则一旦过了两年那张欠条就是作废了。
2:没有“借到”
我们经常看“今借XX多少钱”,那这个词句只能象征两人有借钱意向,但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已经发生。
此时,借债人一旦耍赖就会坚持说,借条是我写的,当时也是要借钱,但是我没收到钱啊。
律师提醒:“借”不是“借到”,“借到”才表明借贷行为执行完毕,也表示整个借款行为是完整的。一般说来,写借条要认真斟酌每一个字,最好让借债人写完借条后再写一个收条,以避免出现纠纷。
NO.3:“偿还欠款”还是“仍然欠款”
例:李X借了周X10万,李某第一次还了1万,然后从新出具了一张欠条,新借条写的是“李某向周某借10万,如今还欠款九万”。
还字既能理解为“尚欠”,也能说成是“已归还”,不过大家也不必太担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方提供的用词如果产生合理的二种理解时,那么将按照不利于证据提供方的解释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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