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遊客事件中,你認爲支持遊客的人多還是反對遊客的人多?爲什麼?

你還要我郎個做


瑞典事件是個典型的多答案題目,其實在這其中,站在國家立場和站在民眾立場是完全兩種答案的。其實如果看全了所有方方面面的報道與整個社會對事件的討論,不難發現雙方都沒有犯法,而瑞典警察和曾先生一家都存在不當的行為,這裡面牽涉到的方方面面太多,有國家層面有道德層面。在我看來並不是有沒有立場該聲討誰,不是打一棍子擼一下,而是就各個觀點就事論事。

其實在國外種種都在聲討瑞典警察的不是,這其實就是道德層面的因素,並且這也是集合了深夜、寒冷、公墓等等外圍情況下的聲討。沒有人會希望去瑞典再遭到同樣的待遇,這個聲討是應該合理的。但是話說回來,就那幾段視頻而言,別說是瑞典,即便在中國這一記假摔和一系列的配套演出誰遇到其實都是懵逼的……就像他們調查的一樣,他們警察沒有犯法,而我的理解這或許就是和瑞典人的木訥以及接受了太多難民導致的行為習慣問題。這就是所謂的“行為上正確道德上錯誤,能批判但不能究責”,有一種吃了蒼蠅的感覺,但也沒有辦法。

而在國內其實大家也能發現,撇開國家層面不談,大部分人都在說曾先生一家的不是。大家喜歡看事情的細節,而他們一家,曾先生所做的一切自己說道出的細節,卻剛好是所有人都討厭的。在“節奏”的帶領下,其實國人更多的是“看不慣”或者說是“看不起”這種撒潑打滾的惡習,即便是稱讚,也都是稱讚警察多於這種惡習打擊,而並非認同瑞典警察的做法本身,這和國外聲討的警察做法本身沒有很大的關係。歪果仁並不瞭解我們這裡的“某些社會風氣”,再加上曾先生很“迷”的行為,酒店同意讓他們休息還出去再帶個人回來,在國內的聲討肯定會劇增,很正常的一件事。說一句我們的古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瑞典接了這麼多難民,突然來了幾個這麼早來的遊客,道義上已經接受了休息一下的事實,再帶個“非客戶”去取暖,要是我我也可能會怕……人之常情。

而站在“家長”的立場來講,其實也沒有錯,“護犢子”是不需要理由的。而既然已經在別人面前護犢子了,那就肯定要護到底,即便把犢子牽回家再怎麼教育也是家長的是,和別人無關。其實如果看新聞的話也看的很明白了,駐瑞典大使館的官員沒有對任何曾先生的行為做解答,對於假摔的動作說的是“面對這種情況,你能指望他做出點什麼事來?”話已經說的很明白了不是嗎

其實說到底,這事情已經鬧得不算小了,差不多算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了。而作為看客的我們,其實把這個事當成是生活的調劑好了,大人的事情讓大人去解決,我們嘛,看看就行了~


秋秋就是那個秋秋


瑞典警察粗暴對待華人這件事在網上已經爭論幾天了,目前還在發酵中。在我看來,其實這事兒很簡單。就已知信息來看,這家人不守規矩在先,瑞典警察執法在後。對於警察是否屬於暴力執法,只能以官方認定為準。

筆者想說的是。這件事的本質跟前一段時間的高鐵男事件,並無二致。為什麼高鐵男事件,全國一邊倒的口誅筆伐?而對待瑞典這件事,卻有著巨大的分野,無法做到就事論事。

這是一種歧視的心理在作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洋人警察一定是欺負我們華人的思維定勢。這種心態,與經常上街抗議的黑人並無不同。抗議者會自動忽略那個黑人犯法在先,警察只是在正常執法。

同樣的事件,一旦忽略膚色的因素,就成了再正常不過的小事。甚至高鐵男事件中,全國人民都在指責,警察的不作為。所以,大家爭論了半天,膚色的歧視,才是問題的根源。

現代社會是一個生人組成的社會,大家都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去深入瞭解一個具體的人。每個人都會根據,對方的膚色口音等等外在區別,先簡單的給對方下一個定義。這在國內的不同地區不同省份間,司空見慣。

那麼這種給生人下定義的刻板印象,又是從何而來呢?無非還是個別事件的堆積。

舉個簡單的例子,當你在生活中看到一個a省的人在打架,會給a省的人貼上一個愛打架標籤,殊不知a省的人95%是不打架的。反過來講,沒有人有精力去了解,誰具體是怎麼樣的?

說回到瑞典華人這件事,分歧的關鍵點就很清楚了。支持警察的人認為,曾家三口的舉動給華人的形象打了個標籤,讓華人的形象減分了,連帶自己作為華人也跟著丟人。反對警察的人,無非是認為警察的執法過於粗暴,其實就這麼個事兒。

其實,經常在海外轉悠,有時見到個別不守規矩的華人,真是氣不打一出來。正因為,大家長一樣的面孔,講一樣的語言。就更加不希望,別人背後講一句,華人是怎樣怎樣的。我們是文明古國,文明這兩個字不是說說的,是做出來的。

希望有一天,全世界的人見到華人都會由衷的讚美,而不只是因為你有錢。


投機博弈論


還用問嗎,不用看都知道這家人的做法欠妥了。

這家人是預訂錯了航班(提前了一天到),凌晨12點多到,當時酒店已經住滿,即使不是大家之前說的這家人捨不得一晚房費,但也不是大鬧酒店的理由吧;

不管人家酒店態度好不好,你門躺在沙發上休息,已經很給面子了,你說要花錢躺在這,人家不同意,說點好聽的算了,但這傢伙居然從外面又領回來一個女留學生,這算怎麼回事,本來已經不想讓你們呆下去了,這個事情直接導致了他們幾個人被酒店驅趕,其中這一家三口還不走,酒店便叫來了警察。


首先,非常支持國家層面對公民在境外的保護,畢竟外交部是在護犢子,完全可以理解。

其次,對這一家人在瑞典的表現是很難失望的,因為自己的原因造成入住不了, 便撒潑怎麼都說不過去,這是典型的巨嬰症;

再次,對於瑞典警方的做法基本是支持的,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警方沒有因為大吵大鬧而讓步,這也是對的;

最後,這家人真是丟臉丟到國際了,也證明自己的國內的一哭二鬧三上吊方式,這不是國內,大吵大鬧就可以解決問題,問題最大是這個做兒子的,他接受採訪還說自己出國很多次,英語沒問題,但你不是解決問題,而是擴大問題,搞出一堆事情來。

把外交部,大使館,文化部,旅遊局全部牽進去了,接受媒體採訪,還很牛逼一樣;而採訪他的這個媒體也很牛逼,連續報道這種沒營養的新聞,橋枉過正,盲目樂觀,低估了國人的智商,居然還自己為是,以為很高明一樣。

最讓人震驚的是,他們居然開心的去荷蘭旅遊了,好像不是鬧酒店時候的弱不禁風啊,玩的挺開心,真有臉啊。


當然,瑞典警察有沒有一點過錯呢,按照中國傳統觀念是有的,但按照慣例就是公事公辦了。也沒問題。我當然不贊成他們使用暴力,但看到他們撒潑的場面,你能怎麼辦呢?

都說西方國家對我們很傲慢,看不起國人,也是有原因的,到處掃貨,搶購,蝗蟲一樣,又不講究公德和秩序,誰不看低你,誰不厭煩你呢?

這是環球時報總編老胡的觀點

中國就是對外國人無原則的太好,不對的。

人家看不起你,欺負你,你要想這是為什麼,本質原因是什麼!

做好自己,才能讓別人看得起你!

不想守規矩,就在家待著,哪兒也別去,丟人現眼到國外,還不如在家裡,或許國內酒店不敢動你,還可以像座霸孫博士一樣到處碰碰瓷。最近這些老人變壞的事情,可想而知,大家為什麼這麼憤怒,終於有人能夠收拾你們了。

有人爆出他們去了另外一國旅遊了,秒變表情帝,還有病呢,還吃藥呢,還受傷呢,哎還有臉嗎?

看不慣這種不遵守規則和秩序的人。

突然想起胡適的話: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迴歸。而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最終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佈的骯髒國家。


蔣軍


當然是反感的多。但中國政府及桂大使護犢值得肯定。就像前些年一個美國佬在新加坡亂塗鴉被罰鞭刑,當時他們總統都出面求情,但是不起作用。個人覺得桂大使和中國被這家潑皮無賴給坑了。同意的請點贊


波波5595


一、沒有顧及周圍的環境影響,深更半夜在大堂與前臺大聲爭執,警察到場後來個碰瓷假摔藉機呼天喊地警察殺人,將在國內經常見到的撒潑一套原版搬到國外,令到場警察都感到莫名其妙,本來在國內已令人反感的一套用在國外損害國人形象。

二、每個主權國家都有自己的執法方式,每個國家在執法過程中都有自身的不足,誰也不會說自己最為完善,期望別人按自己的方式進行執法是無奈的想法。回過頭來再想想,此事如果發生在美國,該遊客一家的結果可能更會不堪。近日瑞典檢方回應警察執法過程沒有錯,就是基於自己傳統的執法方式。

入鄉隨俗,是國人經常掛在口頭的一句,其良言在異國它鄉更能夠體驗的它的價值。尊重它國的法律,遵循當地的規則,是最有效的自我保護,同時減少對國家的麻煩。


山窮水秀-雄關漫道


大家只看見曾先生趴地上哭喊,而沒看到他的父親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多麼讓人心酸,一個老人被兩個警察抬到大街上放在地上,那是活該嗎?曾先生看著自己的父母被人欺凌他能冷靜嗎?在那種情況下我感覺他是一種無助,一種吶喊,一種憤怒,而且又不能強硬麵對。所以他們一家的哭喊是一種求助,一種控訴!希望大家能於以理解!


遠航139106


兩天的觀閱,不說觀點。只想指出兩處,個人認為相當關鍵,相當多“精神愛國”者選擇不提,而且是“受害人”曾某親述,不知何故!?一是店方在曾某說明下,已經“善意且理解”地同意他們一家三口暫時在大廳休息,為何能這樣判斷?因為曾某說,“吧檯人員甚至特意調低了大廳音樂的音量!”這裡我們並未看到所謂“西方的冷漠與歧視”。既然店方已經同意曾某一家暫時安頓等房間,那麼予盾的地方來了,曾某自述,這時他出門又用手機聯繫其它旅店了,並且轉了一圈還帶回一個“中國年輕女留學生”並要求店方同意收留!自己解釋是“同情此女暫無居處”,你信嗎?說實話,一半人信,一半人可以不信,不必強求!但這是最關鍵的第二點!因此事件轉折了,“冷漠的西方人”開始無情了,商家開始要求此女和曾某一家離開,曾某不同意,雙方爭執,店方報警……。以下發生不再贅述。為什麼此時“冷漠的西方人”開始無情了?因為,瑞典當下治安並不好,難民如潮,已發生多起針對中國人的違法案件,瑞典還未妥善處理完畢!僅順此理,是不是覺得瑞典的這個旅店在曾某帶回一個年輕、陌生且與店方無任何契約的“中國女留學生”後,要求其離開,理由正當嗎?僅就安全來說,大家心知肚明!其實整個事件過程,第一重點在此兩處!弄明接受與被拒的理由,我們才能提高。我是愛國的,要加前綴,“熱愛”。再加前綴,“理性”。當然,有人信,也有人不信,無法強求。


用戶3163514671048


是否同情他就要搞清楚過程。關鍵的地方是:環球時報採訪時,他說的是旅館不同意他家在大堂休息,然後叫來警察。而在第二次媒體採訪時,他又說是旅館同意他家在大堂休息,又調低音量 ,又送水,是在他領回來一個女學生後,旅館不知道為什麼要趕他們出去。這兩個回答到底是哪個版本是真的?


老懶熊


反對遊客的多!這一家可以說在瑞典丟盡臉面。遇事應沉穩交涉,不應一哭二鬧三打滾。瑞典是民主國家,也是法制國家。警察執法都是文明,有禮貌的。對外國遊客也非常友好。在別國應入鄉隨俗,人家說不行,你應尊重,你不能死磕。瑞典警察都是秉公執法,在西方發達國家眼中口碑也相當好,一些朋友也經常去瑞典,聽到的都是好評不斷,高度民主,自由。但一些人的惡習在這個國家是行不通的,一哭二鬧,三上吊在這個國家沒有效果。因為高度民主,只認規則,你觸碰規則就得買單!



百花長廊


偏同情中國遊客的人比較關注大使館的信息和一些記者的現場調查;討伐遊客的,基本就靠別人剪輯的幾個畫面加上場景腦補,然後什麼信息也不接受了。比如後來的信息反映,曾先生一家是算錯時間導致定錯酒店日期。他們9月2日臨晨0點5分抵達酒店,按照酒店入住特點,他們應該定9月1日的房間,可是誤定成9月2日的了。到達後想用9月2日的預訂換當晚的房間,但酒店客滿,沒得換。曾先生曾外出周邊找酒店未果。他們原本就計劃在這裡住一晚,因此不存在“省錢賴一晚”的問題。這點基本可以相信曾先生的話,因為如果不是這樣,那後面的行程、門票等都得調整,很麻煩。國人出國旅遊,在城市一般就住一天,通常都安排去了景區,沒必要在斯德哥爾摩住兩晚,出國旅行,去過國外自由行的人都明白,時間安排比省錢更重要。但譴責中國遊客的人就是不願意見到這樣的說法,一定要堅信曾先生一家就是想佔小便宜賴一晚,以作為其素質低下的原罪之一。

我在想,如果當事人是我,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語言不通地理不熟,又是深夜,還帶著不懂外語的父母和大包小包,如果酒店攆我出來,將陷入何等絕望?我的應變能力又能否Hold住這種突發情況?記得近期有海外旅遊的同胞因錢被盜等小事求助大使館,也是被國人噴的一塌糊塗。找不到住處求助大使館,估計還是要被噴“巨嬰”。

至於到後來自己的父親被人拖出酒店,此情此景放到眼前,有多少國人能如網上慷慨評論般冷靜應對?既不損國格又能維護自身基本人權?說別人容易,自己做則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