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罵完又後悔,還有辦法挽救嗎?

打完罵完又後悔,還有辦法挽救嗎?

導讀

教育不是為了讓人完美的像個機器人,而是培養能夠面對與處理錯誤的孩子。

老胡的孩子剛上小學。他和妻子白天都要工作,兩人回到家,大多時候都是太太督促孩子讀書。

每次看到妻子對孩子吹鬍子瞪眼,老胡感覺太太性子急。可面對孩子第一次期中考試成績時,他自己卻控制不住,氣得當場把孩子痛罵一頓。

罵完之後,老胡感覺挺後悔,覺得自己說得過頭,讓孩子很傷心,連著幾天見到自己都繞著走。

他想要彌補一下孩子,夫妻倆帶孩子週末去遊樂園玩。出錢讓孩子買個甜筒,才剛吃了兩口,孩子沒拿穩,甜筒掉到地上。眾目睽睽下,老胡再次發飆,孩子哭得比前晚更厲害。

打完罵完又後悔,還有辦法挽救嗎?

01我們怎麼要求孩子,又是怎麼要求自己?

當我們面對孩子犯“錯”,或者表現“不佳”的時刻,家長該怎麼做?

在談怎麼做之前,我們可能要先問問自己,對我們來說,孩子的表現怎麼樣叫好,怎麼樣叫壞?什麼是對,什麼又是錯?

著有許多兒童繪本的法國哲學家柏尼菲(Oscar Brenifier),在一場訪華演講中,一位媽媽在演講後帶著孩子來求助。媽媽跟柏尼菲說,她的孩子不愛讀書,成績不好。

柏尼菲問這位媽媽想要什麼,媽媽說想要孩子喜歡讀書。

柏尼菲:“什麼樣叫成績好?”

媽媽:“至少也要全班前十名,最好第一名。”

柏尼菲:“一個班級,只會有一個第一名,第一名只能是你的孩子嗎?”

媽媽:“對。”

柏尼菲:“你以前喜歡讀書嗎?你考試都考第一名嗎?”

這位媽媽被柏尼菲的問題惹得有點惱火,帶著孩子離開了。

當我們說孩子的表現不佳,有時我們在說的可能是“孩子的表現不符合我們的期望”。

所以第一個我們要弄清楚,就是我們的期望是否合理,我們的期望是否真正對應孩子的需求,還是我們自己的需求?

比如當家長要求孩子這裡不能錯,那裡不能錯,錯了就懲罰他。孩子也會看家長怎麼面對自己的錯誤,此時如果孩子有了不公平的感受,他即使做到了家長想要的,也無法心服口服。

所以有些人拿虎媽蔡美兒說事,從《虎媽的戰歌》中,我們能瞭解她對待自己和孩子,以及不同的孩子,至少她做到了公平,這樣孩子也沒話說。

打完罵完又後悔,還有辦法挽救嗎?

02我們為孩子好,孩子感受到了嗎?

在美國加州當地服務二十年的心理學家謝剛,談到坊間有不少育兒書,比如《一百個關於兒童的問題》,看到最後其實是《一百個關於家長的問題》。

這些書並沒有真正解決兒童的問題,而是讓家長在育兒過程中的焦慮得到安撫。

而當孩子表現不如家長的期望,可能會激發家長的焦慮感,這份焦慮還包括對孩子的關愛,好比害怕孩子受傷,害怕孩子沒有一個幸福的未來。

然而,如果孩子無法理解手段背後的焦慮,焦慮背後的關愛。那麼當孩子表現不佳,或是犯了錯誤,卻遭受到懲罰或更嚴格的管教,那麼無論家長的初心多麼好,對孩子來說都可能淪為一種直觀的,不舒服的感受。

人與人的關係,包括親子關係,感受比理性的解釋更為人接受。

設想一下,當我們的伴侶、長輩或領導,有時我們自己事情沒做好,他們指責我們。也許對方講得確實有道理,但因為他的態度不佳,用詞不當,我們理智上接受了,心理上卻不服氣。

那麼當我們面對孩子,孩子的理性認知能力不比成人,心理方面的感性更敏感,那麼這時如果我們沒有在這方面符應孩子的需要。談對錯、好壞,那可能更多是滿足我們自己的需要。

比如我們不高興,我們宣洩了不高興的情緒;

我們需要孩子懂道理,我們把道理講一遍,看見他點頭了,認為盡到了我們責任。

但我們卻可能在孩子心中種下了某個印象,我們不再是父母,而是法官、警察,是秩序的管理者,而不是過去那個無限關愛他的人。

這時,如果我們繼續把焦點放在孩子身上,反而會忽略了我們作為家長該處理的內在問題。即使孩子的表現變好,我們自身內在的焦慮不安,或者對於好壞對錯的偏頗認知,依舊沒有緩解。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家長總是無法真正對孩子放手,孩子讀書抓著他的成績,孩子畢業抓著他結婚、生子、找工作等人生的時刻,舉出他各種錯誤,提出各種指標和要求。

實際上,孩子只是成了家長焦慮的替罪羊,雙方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在做對的事情,卻還是覺得彼此都不滿足,也不快樂。

所以面對孩子表現不“好”,家長怎麼做,攸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能否保持一定的心理健康,同時願意也能夠有效的提升自己。

這部份,我們可以試著做到下列幾點:

1、瞭解孩子是否意識到問題,知道錯在哪裡

見過特定的家長,為了孩子的眼睛保健,不讓孩子看電視、用手機。這個立意是好的,但我看過有的家長採取威脅恐嚇的方式,家裡也把電視拆了。

但孩子不知道原因,只是暫時被限制了行動,並不是發自內心的不去做。結果孩子反而產生了強迫行為和思維,大了之後獨自生活,很容易因為打破規則而產生莫大的罪惡感。

那麼一旦家長不在,禁止的力量不在,或者有更強的誘惑,那麼孩子還是可能去做。有時甚至造成孩子心理上的陰影,得不償失。

2 、約法三章,共同遵守

孩子做錯事,給予懲罰或彌補之後,要把規矩定下來。比如孩子不告而取,給予懲罰可以跟孩子商量,商量後定下來。

避免每次行為和結果,以及帶來的獎懲不同,有一個雙方認定的獎懲約定,有助於孩子學習對自己的決定負責任。

3、人歸人,事歸事

當孩子表現不佳,比如一次考試沒考好,不要無限上綱。把孩子一次的表現,說孩子本身很笨,或是哪裡有缺陷。

不僅會打擊孩子的自信心,而且會讓孩子把自己的錯誤歸咎在不可改變的原因上,久而久之,他可能會相信自己就是這麼笨,那麼就更不可能改變。

4、回溯與重建流程,並加以演示

當孩子承認了錯誤,或者接受了表現不佳的事實。結果是一回事,最好我們能夠跟孩子一起檢討發生的過程,這樣才能真正幫助雙方瞭解問題出在哪裡,該如何改善。

5、提倡努力,而不是聰明

和第三點類似,不同的是,建議家長在平時多鼓勵孩子的努力,而不要把孩子的好表現歸類為聰明。

心理學實驗發現,如果孩子以為自己的成功是因為聰明,那麼當孩子遇到挫折,他可能不願意努力去改進,因為這會顯得他不聰明。

所以當孩子犯錯,我們鼓勵,並且和孩子一起嘗試,這會讓孩子相信即使一次做不好,只要繼續努力就能做好。

6 、多用價值性鼓勵,而不是價格性鼓勵

孩子表現好,給予鼓勵。唯獨要注意的是不要簡單給予價格性鼓勵,比如給錢、東西,這會讓孩子把物質獎賞跟表現之間連結在一起,養成習慣。

最好是多用“價值性”的鼓勵,比如孩子達成某個目標,我們給予更多的陪伴、關懷,譬如一起週末旅行等等。那麼孩子的表現就成了增進親子關係的機會。

7、成為生活的共同參與者

如果孩子認為一定要表現好,才能得到父母的愛,那麼孩子可能就更加害怕犯錯,卻也更不願意去嘗試那些有助於提升自我,卻有失敗風險的選擇,不敢忠於自己的想法去獨立生活。

要讓孩子養成面對挫折,在錯誤中學習的堅毅與勇敢。

讓自己和孩子站在一起,共同面對生活的種種考驗,成為雙方互相信賴的夥伴。

三試錯:讓錯誤變得有意義

人為什麼要學習?為什麼要受教育?

因為我們必須在社會上生存,進而學習如何生活。因為我們都不是生來就懂得這一切的道理和方法,所以我們必須學習,必須受教育。

所以教育本身就隱含著犯錯的空間,但這個錯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

就像一張數學考卷,考90分的人比80分的人,在對這個科目的認知上更清晰明瞭。但跟考100分的人比,那又顯得有些不足。

再往後推,一個孩子在小學一年級考了100分,六年級考了70分,就表示他的能力下降了嗎?

有可能是題目變難了,其實這個成績放到全年級還是不錯的。還有可能是這個孩子的學習焦點或特長對應的是其他科目,所以他在數學放的心力比較少。

更重要地,教育不是為了讓人完美的像個機器人,而是培養能夠面對與處理錯誤的孩子。

科技的進步,永遠有新的知識,新的問題,等待人們去解答。人生沒有一本萬用手冊,許多問題,我們可能得自己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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