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縣環保局等五部門聯合通告

成安縣公安局

成安縣環保局

成安縣城區管理局

成安縣綜合執法局

成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於進一步做好

縣城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的

通 告

縣城廣大商戶及群眾: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形成全縣動員、全民參與縣城環境整治的濃厚氛圍,根據《河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邯鄲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成安縣縣城園林綠化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文明市民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強化意識、主動參與、迅速行動,做到門前“乾淨整潔,秩序井然”。特通告如下:

一、不擅自佔用、毀壞綠化用地,不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公園、遊園、廣場、綠地、道路兩旁行道樹及綠化帶內各類苗木。

二、不損壞城區樹木、花草、草坪或盜竊、破壞公園內景觀燈、座椅、果皮箱等公共設施。

三、不亂倒垃圾,保證門前區域衛生潔淨整潔,汙水、垃圾等廢棄物分類丟放到指定地點。

四、保持樹幹衛生,不亂貼亂掛;保持樹池潔淨衛生,不向樹池傾倒、堆放垃圾。

五、執行一店一牌,保持牌匾整潔美觀,門面、牆面、櫥窗無其它廣告和宣傳品等。

六、不私搭亂建,不亂擺亂放,禁止在門店前佔道經營。

七、督促店外各類車輛按規定有序停放,保持門前道路暢通。

八、門店不使用音箱、喇叭等擴音設備,保證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九、門店開業、店慶等慶典活動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違反上述行為之一的,由相關責任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其立即停止侵害、恢復原貌;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損失的,按照所值價格的2—3倍進行賠償。

十、對於違反本通告規定,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嚴厲打擊。

十一、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成安縣公安局

成安縣環保局

成安縣城區管理局

成安縣綜合執法局

成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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