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講究傳統,而男女之間的婚嫁更是得聽從父母的安排,尤其是在一些注重家族傳承的家庭裡,在家族利益跟子嗣傳承這邊個人情感完全得靠邊站,大家族的,父母親家族內人基本都講究利益當前,不管是門當戶對,還是眼前得利或是長遠打算,擇偶對象的標準覺不會太低。子嗣傳承的,就更是家人所期待的,都知道孩子的基因來源於父母,無論貧窮富有,有關下一代的,要求都不會太低,從長相到身高,從內在到外表,多少都有各自的要求,就單單一個身高問題,如果遺傳下來孩子的不高,身體不好,那麼從小在外肯定會受人排擠,從而導致更多問題的出現等等等等。
愛情還是傳承,或是自由生活的嚮往,各自有各自的選擇,今天就來聊聊民國時候的幾大文學,藝術才子,看看他們是怎麼對待包辦婚姻,愛情跟下一代的看法。
魯迅:早在18歲就跟大三歲的朱安訂婚,這是個傳統封建走出來的女子,女人得裹小腳,女人要回針線活,女子無才便是德,從小灌輸的就是給自己男人操持家務,掌好家內小時,聽後夫家差遣的媳婦,在魯迅見過朱安之後,他就直說:“結婚之前先把腳放了,學習知識”,腳是再也放不好了,書到是能練著讀,可惜等了7年才把魯迅騙回來成親,沒幾天魯迅就又跑去了日本說留學,即便留學歸來後也是無從交流,這段無性無愛的合法婚姻,可以說朱安從嫁進周家之後就開始守著活寡,傭人的照顧,周家給予的就只有名分還有一點生活費津貼,到老以後,孤身一人度過晚年。
很多人就問呢,這魯迅好歹也給其留個子嗣,好讓朱安能夠安享晚年啊,可惜魯迅寧願去跟自己學生同居,也不願碰這個封建女子,說是嫁給他已經夠對不起朱安了,再做其他的就更對不起了,是的,你自己是對的其你自己了,可對於朱安來說,你無論從情感,從生活上,都負了。
徐志摩:莫名的,網上很多人對其就兩字評價,渣男。一婚仍然是包辦婚姻,跟當時政界風雲人物的妹妹張幼儀結了婚,婚後正常履行義務,三年後有了一胎,表面上兩人是很恩愛的,但在多年以後張幼儀的侄孫女出版讀物《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我們卻看到另一個版本的夫妻生活,敷衍了事的丈夫,盡心盡責的妻子。在徐志摩與林徽因陷入愛河之後,妻子張幼儀還被“盡責”的丈夫幫忙懷上了二胎,懷孕不足兩月,徐志摩提出離婚。
次年在妻子生二胎的時候,徐志摩於北京愛上了有夫之婦陸小曼,兩人生活在了一起。從情感上來講,徐志摩完全沒給包辦婚姻來的妻子一點盼頭,生活上,給予了子嗣,然而卻在懷有二胎之時照著自己的理想,嘴上說的放開兩人之間的人身自由的離了婚,這就真的,沒是個負心漢麼?!
閱讀更多 啊穆觀品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