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掃黑除惡|公開宣判 鄭州一黑社會團伙

9月17日下午,鄭州中院刑一庭在新鄭市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張中彥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

張中彥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敲詐勒索罪、職務侵佔罪。

庭審現場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300餘人旁聽了宣判。


全民掃黑除惡|公開宣判 鄭州一黑社會團伙


經河南省新鄭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

自2012年以來,被告人張中彥為獲取非法利益,組織籠絡家族成員及一批武校學生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張中彥為首,被告人張東楊等人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長期以來,該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分別實施了開設賭場、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妨害公務、敲詐勒索等犯罪共計30餘起,張中彥還夥同其妻實施職務侵佔犯罪,侵佔集體財產100餘萬元。河南省新鄭市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張中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犯妨害公務罪、敲詐勒索罪、犯職務侵佔罪,數罪併罰,判處張中彥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財產十萬元,罰金二十一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判處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罰。

經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理由、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全民掃黑除惡|公開宣判 鄭州一黑社會團伙


公開宣判後,鄭州中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鄭州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進展情況。

全民掃黑除惡|公開宣判 鄭州一黑社會團伙

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鄭州中院高度重視,把開展專項鬥爭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全方位推進專項鬥爭深入開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

建立了運轉高效的領導機構,創立“雙督導、雙通報”、全覆蓋的督導機制;

實行日報告、周通報的案件跟蹤制度;

建立“雙查”機制,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

用“一本書”統一全市法院的執法思想,用“兩張表”規範線索移交和處置程序;

通過全員培訓和重點考核,組建專業化審判團隊,提升辦案能力;

延伸審判職能,積極參與綜合治理。正確運用法律規定,加大對黑惡勢力犯罪以及“保護傘”懲處力度,在審判、執行各階段體現依法從嚴懲處精神 ,充分利用資格刑、財產刑剷除其滋生土壤。對於黑惡勢力頭目、骨幹成員以及“保護傘”,依法從嚴懲處,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堅決判處重刑。嚴格依法辦案,不得人為改變法定證明標準和法定認定標準,使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各項訴訟權利,充分保障律師各項執業權利,嚴格按照庭審實質化的要求,真正發揮庭審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寬嚴相濟,切實做到寬嚴有據,罰當其罪。對於積極配合偵查、起訴、審判,在查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結構和組織者、領導者的地位作用,打擊“保護傘”等方面提供重要線索和證據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從寬處理。對於黑惡勢力的一般成員,確有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等法定情節,或者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或者只起次要、輔助作用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理。明確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的辦理時限,嚴格延長審限審批,確保打擊的實效性,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下一步,鄭州法院將堅持問題導向,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在動用司法資源、刑罰手段進行打擊的同時,更加註重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在廣泛發動群眾提供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線索的同時,發揮人民法院的專業優勢,採用法律宣講、案例發佈等多種形式,提高人民群眾對線索提供的準確度和裁判結果的認同感。進一步深挖徹查“保護傘”。重視依法打擊與懲治腐敗的結合,提高審判人員透過案件深挖線索的意識和能力,真正做到深挖徹查,務必斬草除根、除惡務盡。加大財產性懲治力度。對涉案組織或犯罪分子的財產及時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注重涉案財產權屬方面的證據收集,加大財產刑的執行力度,強制追繳涉案財產。


全民掃黑除惡|公開宣判 鄭州一黑社會團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