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遇「座霸」,如乘警警告後仍不聽勸阻,乘警強制驅離交給下一站的公安處理,你怎麼看?

趣談野聊御風客


應該!應該強制驅離,交下一站鐵路公安處置。

問題是,由誰來執行?誰去動手拉?怎麼拉才不會被反咬一口告你侵犯,甚至告你性侵?果真出現了,能不能有人挺身而出為正義作證?所以,我們身邊就屢屢出現囂張的惡人,就屢屢看見無奈的管理者的姑息!你看昨天,面對霸座女周芳芳,列車工作人員被周的伶牙俐齒繞得暈頭轉向張口結舌的時候,整個列車有人幫個口嗎?行李架上的座位標識“10D/過道,10F/窗口”那麼清晰,有人幫忙提醒霸座女看一眼嗎?沒有,沒有啊!只有看熱鬧,只有冷笑!

我們的社會缺乏維護公德公道的正氣,缺乏譴責惡習惡行的勇氣,正不壓邪已經成為常態。社會要進步,要走向文明,要重拾民族自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很多的事要做。


開宗明義22


高鐵遇" 座霸 '’,如果經乘警警告後仍不聽勸阻。 乘警強制驅離交給下一站的公安處理,你怎麼看?

座霸本身就是沒有社會公德可言,目無國家法度,任意侵佔他人的合法權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藐視社會治安條例,公然向社會挑戰的一種惡劣的行為。公安部門應該出重拳堅決予以打擊,否則,我們的和諧社會不就變成了不講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混亂的社會了?

原來出了一個霸座男,如今公然又跳出來一個霸座女。公安部門對他們的處罰簡直就是不痛又不癢,只知道罰款200元,難道200元就大過來天。為什麼違反治安條例就不能處罰他行政拘留呢。對於性質惡劣的人,就應處以行政拘留15天,並且在三年內禁止他們乘座任何交通工具出行。

只有在重拳打擊之下,才能制止一切藐視國家機關,公然向社會挑戰道德底線的人。就拿這次的座霸女來說吧,她裝聾賣傻,蠻不講理,不聽乘務人員的勸阻,就算你把道理說破了大天,依然我行我素的霸座到站。然後公安機關只是對她進行了200元的罰款,200元就相當於是一天的工資,違法的成本太低了。

霸座的行為,經乘警勸阻不聽,交下一站公安部門處理。這個建議太好了。像這樣的無賴就應該給他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由異地公安部門依照違反社會治安條例,一律行政拘留15天,罰款1000元,還要記上曾有失信的社會汙點的烙印。看他們還敢囂張跋扈,不顧他們一生的臉面。

邪不壓正,魔高一地尺,道高一丈。 對於不要臉的人,就應該以惡治惡,以毒攻毒,才能有力的保障人們安全出行不受惡霸侵害,實現有良好秩序的社會新環境。


老蔣閒言


我覺得乘警強制驅離是正常的,不過這200元錢的罰款有些少了,我覺得有應該拘留教育7天(不過還禁止其180天內乘坐火車)。

雖然這個事件這麼處理是沒有錯,但卻不為廣大網友所接受。因為其蠻不講理的樣子真的很討厭,先不說這個事件的影響,就單獨說按照車票號碼入座這個事情。今年春節,有一女子扒著高鐵門不讓開走的事件,後有“高鐵葛優癱”的癱瘓男,之後又出現佔座不讓的妹紙,地鐵安全員調解時,還振振有詞的將鍋推給高鐵製造商,為什麼不把座位號碼寫在座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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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店老王


本來應該這樣啊,當場制止,對勸阻無效的採取強制措施,約束自由,下一站直接驅逐下去,交給警察處理,對態度惡劣的實行拘留措施,外加罰款2000元,不能罰款200沒有什麼震懾作用。

好像我們的乘警沒有執法權,很多時候霸座成了理所當然,面對強詞奪理的霸座也是無可奈何,為什麼不及時制止呢?像這個霸座女,說了一通廢話明顯是刷無賴,應該當場予以制止,讓她閉嘴 這種歪理絕對不能叫他講出來,赤裸裸的無恥。

現在強調和諧社會,並非警察沒有執法權,關鍵是這種行為只是品德問題,應該受到譴責,法律上無法制裁,如果她打人試試,警察立即控制她,這種人咱們雖然沒有辦法制裁她,可以驅逐下去,到下一站直接驅逐下去,不願意離開的直接趕下去,交給下一站公安人員處理。

這種人應該永久拉黑,納入失信黑名單,叫她終身不能翻身,給她一個血的教訓,不然這種人還會禍害其他人,嚴懲不能手軟,只是單純的罰款200元什麼作用起不了,霸座男開始也是罰款200,這個霸座女應該收斂啊,不是照樣為非作歹,無理取鬧嗎?嚴懲是唯一方法。


大海傳媒


高鐵遇座霸,乘警強制驅離並移交至下一站公安處理,貌似是最好的處理方式,可乘警沒有執法權,不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自從鐵路局變成鐵路公司後,就沒有執法權了,但是可以採用警企聯合的形式,讓有執法權的警察依法執行。

至於警察怎麼處理,是強行拉走,拖走還是輪椅推走,那得依據相關法律。

法治社會,人人都應該敬畏法律,遵守規矩。





臺灣首任省長


對於高鐵或者其他交通工具霸座者,在乘警勸說無效的情況下,乘警有權,更有義務將其強行驅離,並且交給下一站公安處理。

注意了,在這裡必須強調的是,乘警有義務這樣做,如果不這樣做,那就是一種失職行為了,沒有對當事人進行有效的管理。

但是,大家還要注意了,這裡面有一個和諧的問題,我們高鐵就是和諧號!在對霸座男孫赫勸說無效的情況下,乘警帶對應乘客去公務艙坐了,而不至於因為對孫赫採取強行措施,而引起車廂混亂,之後再處理孫赫,這樣做太好了,就是兩全其美了!

這就是中國優勢!如果在別國,恐怕就沒有那麼好的待遇了!這些天關於瑞典警察暴力執法的事兒,就搞得熱熱鬧鬧沸沸揚揚!

由此可見,文明執法的重要性在中國已經得到了很好的體現,這是號稱人權至上的西方國家無法比擬的,所以必須為中國點贊!


hi123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可以驅離,交給下一站公安處理!

不過乘警在執法過程中,一定要事先警告霸座女,在不聽話,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了。還有就是要合理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對座霸女採取強制措施!

否則怕座霸女伶牙俐齒,無理狡辯,感覺也是很難纏的。而且耍無賴毫無底線,甚至比座霸男孫博士都要霸道。座霸男為了不讓座,都把自己說成癱瘓了,跟這位座霸女相比簡直弱爆了。因此,必須對這樣的無賴防備著點。


座霸女太能胡攪蠻纏了,看了視頻的都知道。簡直是無理狡三分。因此對這樣的霸座女感覺警告以後,如果還不聽勸的話,警察可以採取強制措施,估計那時就害怕了。估計就能乖乖的讓座了。

事件回放:9月19日上午,G6078 次列車 10:44 由永州始發,14:55到深圳。看視頻可以看到,一名女子坐在靠窗的位置,一名乘警站著與她對話。列車員說,10D的座位靠過道,而不是靠窗的位置,該女乘客坐著的靠窗位置是別人的。而女乘客說10D的座位就是這,自己沒有坐錯,票上並沒寫是過道位置,坐上也沒有貼號碼。隨後,工作人員讓女乘客出示身份證,女乘客很霸氣地回絕:"有什麼問題麼,我買票了"。


對座霸女採取強制措施帶離高鐵雖然看起來可行,但是還是感覺太麻煩了一點。感覺還是直接在高鐵上採取強制措施帶到列車辦公室進行處罰比較好。這樣處理可以及時懲處。

綜上所述,座霸女不配合警察執法的話,如果警告無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應該可以採取強制措施帶離高鐵,交由下一站處理。但是基於霸座女造成的損害不算太大,可能直接在高鐵上執法處理可能更可行一些。

霸座女已經受到處罰了,還是罰款200,180天禁止坐火車。雖然還是不算嚴重,但是想想佔個座就是罰200也算可以了,如果霸座女有錢不罰的話,可以繼續霸佔。


睿思天下


支持這個建議!列車員可以先查票,拿到票後就可以告訴當事人,你有兩個選擇,一是趕緊騰讓出霸佔的坐席;二是沒收車票,交給下一站警察處理。並通知車票到站警察查扣此人!沒有票當事人就無法走出站臺。


自性不迷


強制驅離霸座人有三點益處;①維護了公共秩序,維護了國家法律。

②使他人的權益免受侵犯,樹立了人民警察的威信。

③給侵犯他人權益的霸佔男女,敲響了警鐘,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強制驅離霸座人,要謹防兩點;①不能大打出手,因為如果動手,致霸座男女傷殘的,也同樣會付法律責任。

②拍視頻,掌握好人證,物證,防止霸座男女的反誣告。




烈熱中的太陽


人家買票了,也沒犯法,只不過是道德缺失,就給趕下車,從此不讓乘坐高鐵,直接打入失信名單,未免處罰太嚴厲。這種網絡曝光,不讓乘坐高鐵,就已經很嚴格了。尤其是公開道歉,怎麼也應該給人家一次機會。國人素質需要提高與教育,要麼法律一步到位,要麼只能算是缺德,或者素質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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