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傳記」華爾街之前的華爾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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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傳記」華爾街之前的華爾街

1566年,信奉新教的荷蘭人起身反抗統治著他們的西班牙天主教徒。這些風車之國的民眾在西班牙統治者的眼中和與挑戰風車的堂吉訶德沒什麼兩樣。荷蘭,尼德蘭,低地之國,到處是沼澤,地小風疾,資源匱乏,僅僅是西班牙領地中偏遠的角落罷了。而彼時的西班牙正值大航海時代的全盛時期,國家富裕,權蓋歐洲。然而時殊事異,不到二十年的時間,荷蘭擺脫了西班牙統治並取代了西班牙、葡萄牙成為了海上霸主,它依賴的不是絕世英雄、海上神風或是其他歷史的偶然性,而是信貸,一種現代化的金融手段。

受人口侷限,荷蘭在陸路戰爭中並不佔優勢,他們通過拆借貸款等方式付錢找僱傭兵對付西班牙人,而自己則專注於造船,向海上發展。彼時歐洲熱錢滾滾,新興的金融系統完全可以在財力上支持起荷蘭的建國大業,而荷蘭則憑藉著高效率、低風險、真誠信贏得了這一系統的信任,荷蘭的司法獨立更是為因債務發生的糾紛提供了程序性保障,相比於專制的西班牙,資本順其自然地流向了這片有法可依、私權至上的低地。

十六世紀的荷蘭是一個商人的國度,在荷蘭完成建國之前,荷蘭龐大的商業帝國便頗具規模,軍餉是荷蘭商人的貸款,由於軍事支出遠超過荷蘭商人已有的資產和即得利益,他們開始出售公司股份來與債權人分享利益。荷蘭商人的擺脫西班牙統治的動機一時支撐起來歐洲的金融系統,買賣荷蘭公司的股票成為歐洲各大主要城市的證券交易所裡的重要工作。

這種模式下最成功的公司是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02年特許成立,通過出售股票獲得建造船隊的資金,船隊前往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區帶回歐洲需要的商品,股票收益也用於在公司旗下遠洋艦隊的軍事行動,最初只是保護航行安全打擊海盜和競爭對手,隨著資金的充裕,自衛和商業競爭手段演變成了對他國主權的侵略。

荷蘭東印度公司建立的最著名的民營企業帝國是印度尼西亞。這裡是荷蘭在亞洲的第一處殖民地。1600年,早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之前,這裡便已經建立了工事堡壘。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群島,群島的政治形態複雜、數量龐大,為了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荷蘭公司開始對那些實行高稅率的政權(包括王國、公共、蘇丹國和部落)進行軍事打擊,同時也與其他歐洲的競爭對手正面交火。荷蘭公司裝配大炮火器、僱傭來自歐洲、日本、印度和印尼當地的士兵為他們賣命,這些錢都來自股東的投資,為了回報股東,荷蘭公司在正面戰場上與一切有損於他們利益的人拼個你死我活。荷蘭東印度公司也是這麼做的,只不過它做得更大、做得更強。

亞洲並不是荷蘭人活躍的唯一場所,在荷蘭對亞洲展開攻勢之前,早在十六世紀九十年代荷蘭人便在在加勒比海地區和南美部分地區建築工事。荷蘭政府特許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的任務除了在亞洲展開活動外,還有一項就是佔領北美尚無他國宣示權力的地方。隨著荷蘭東印度公司這一使命的開展,距離華爾街出現的時間愈發地近了。

160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僱傭英國探險家亨利·哈德遜(Henry Hudson)到北美地區找尋那些可作為公司殖民地的地方。哈德遜沿長島北部的河流逆流而上,並命名了這條河流。五年後,阿德利安·布洛克(Adriaen Block)率眾首次深入長島。

1615年,荷蘭在長島建立了第一處拿騷堡(Fort Nassau),除了作為荷蘭人的駐地,另負責與當地人進行皮草交易的結算工作,1621年被奧良治堡所取代,兩座堡壘都用於紀念荷蘭的奧良治-拿騷家族(Huis van Oranje-Nassau)。同年,接替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加勒比海及北美地區業務的荷蘭西印度公司(Geoctroyeerde Westindische Compagnie,依其英文名稱簡稱GWIC)成立。1623年,荷蘭在北美佔領的土地被命名為新尼德蘭(Nieuw-Nederland)。次年這片土地迎來了它第一批真正意義上的移民。移民的構成十分複雜,包括了瓦隆人、屬於荷蘭公司的非洲黑奴、少數德國人、斯堪地納維亞半島的北歐人和英國人,共計約三百人,其中有三十個瓦隆人家庭。這群瓦隆人(Walloons)不單單有那些自十五世紀便居於尼德蘭地區的拉丁語系人口的後裔,還包括了一些法國胡格諾派教徒。這些說法語的人與黑奴一樣為荷蘭西印度公司工作,工作內容就是建設殖民地。

1626年,荷蘭西印度公司才從勒納皮部落(Lenape)買下來哈德遜河下游的長島部分,今天曼哈頓地區,並將這裡命名為新阿姆斯特丹。荷蘭西印度公司在邊界處修築了一堵牆。牆體為土木結構,高不足四米,牆基為土,上有粗木樁,頂部削尖,像是一排沒注芯的鉛筆。在哈佛法學院畢業生、社會運動家威廉·詹姆斯·西迪斯(William James Sidis)在《部落與合眾國》(The Tribes and the States)一文中,認為荷蘭人築牆並非是因為土著部落的無端騷擾,而是違約在先:荷蘭人跨過雙方劃定的和平邊界發動夜襲,大肆屠殺印第安人,激怒印第安人後便築此高牆,以便防禦

牆後的這條街被荷蘭人稱為稱作瓦隆街(de Waalstraat),荷蘭語中瓦隆人(waal)與牆(wal)區別不大,但有註明路名的地圖顯示這條街的確叫做瓦隆街。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荷蘭也有被命名同樣的街名。

海就是荷蘭人的蕭何,成於斯敗於斯。1664年,還是約克和奧爾巴尼公爵的詹姆士王子,也就是英國最後一任信封天主教的國王派艦隊威脅新阿姆斯特丹,荷蘭西印度公司寡不敵眾,總督彼得·史岱文森(Peter Stuyvesant )投降議和,新阿姆斯特丹依公爵的封號更名為約克,成了今天的紐約。此後持續兩年的英荷戰爭使荷蘭喪失了新尼德蘭的全部控制權。

1685年,英國殖民者以牆為基準拓寬了對瓦隆街進行了重新規劃,溝通了彼時還沿海的珍珠街(Pearl Street)等南北走向的街道,併成為當地人交易買賣的主要場所。1699年,牆體被拆除。

華爾街形成雖早,但直到十八世紀末才成為的金融中心。於此同時,遠在歐洲的荷蘭陷於與英法的戰爭中,這一次,荷蘭無法複製與擺脫西班牙時依賴金融手段支持戰爭的模式,國內出現經濟危機。由於軍事與政治上的失利,荷蘭被迫接受波旁王朝的經濟福利政策,這對於荷蘭的貿易和工業來說是致命的打擊,荷蘭因此迅速失掉了之前積累的所有財富,經濟規律的作用又雪上加霜地導致了荷蘭數次經濟危機,拔地而起的低地之國從此一蹶不振,從未再現過十六與十七世紀世紀之交時的輝煌。時至今日,人們提起荷蘭,想到的不過是風車、鬱金香、木鞋、奶牛和紅燈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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