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企業時被要求交押金、保證金,怎麼辦?

你或許都知道,在我們入職公司時,公司要求我們交納什麼押金、定金、保證金

押身份證等行為都是違法的,但現實中,部分公司出於對其自身利益的考慮,仍然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對於就這麼“倔強”的公司,你該怎麼辦呢?今天我就來給你說說這個話題。

入職企業時被要求交押金、保證金,怎麼辦?

首先,我們說公司這麼做是違法的,有法律依據嗎?依據是當然有的,沒有依據的結論,那就算我“詐騙”了。

早在1995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就是以前的“勞動部”)制定的規章裡就提出了: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抵押金。

後來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也規定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入職企業時被要求交押金、保證金,怎麼辦?

法律依據給你找出來了,這下你可以拍起胸口和你的用人單位理論了吧。

對了,忘了用人單位做這件事那可是在你剛入職的時候。你是要押金呢還是要這份工作呢,無奈之下,你才選擇了屈服。大丈夫能屈能伸。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對啊,你又何償不知道用人單位這樣做是不對的呢。不過,彆著急,不該他收的,就肯定能要回來,但你得找準辦法才行。

首先,你得證明這用人單位收了你的錢或是押了你的身份證。對於連這事都幹得出來的用人單位,他一般都不會給你出據收條。所以,建議你在交錢或押身份證時,就用你的手機進行全程的錄像或錄音。要提醒你的是,你在錄像或錄音時可記得把你的手機調成離線模式,否則,一個電話打進來,就把你的錄像或錄音給閃斷了,那你就白做了。

入職企業時被要求交押金、保證金,怎麼辦?

對於你交的押金、保證金這些錢,最好的辦法是你找個理由通過轉賬的方式給到用人單位,這個轉賬可以是銀行卡,也可以是微信或支付寶,不管是哪種方式的轉賬,一定要備註清楚是轉給某某單位的保證金或押金。這個轉賬記錄就是最好的證據了。

另外,不管是什麼時候,只要是用人單位和你提到關於押金、保證金或身份證的事,你都要想辦法進行錄像或錄音。反正就是不放過任何機會進行證據的收集,多多益善。

有了這些證據之後,你就可以安定下來好好工作了,當哪天你要離開這家單位的時候,就可以去找用人單位退回你當初交的錢或押的身份證了。不過,在你做這事之前,我還得再教你一個關鍵招式。

入職企業時被要求交押金、保證金,怎麼辦?

我們的法律還規定了,當出現用人單位違法押了你的身份證,或是違法向你收取了定金、保證金、押金時,你可以找公安機關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而且勞動行政部門還會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對用人單位進行罰款

所以,你只要與用人單位溝通後沒有結果,就可以拿上你之前的收集好的證據,報警或是直接找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由他們出面幫你要回來。

只要有證據,再找準方向,解決問題並沒有那麼難。

其實,一個用人單位還要通過收錢或押身份證的方式來控制住勞動者,是連最基本的法律意識都沒有的,他也不可能發展得起來,所以,當你遇到這樣的坑時,最好的辦法就是果斷的離開。不要等到出了問題時才去想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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