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廣告,為了顯眼,抖個機靈,當然理解。
但這種抖機靈的方式就很噁心了吧。
“喜歡一個人就下藥啊,表白有什麼用”
你在說什麼???
博主隨後轉發表示,這是訂購某雞排送的。
估計是溼巾或者塑料手套。
但無論賣什麼吧,也是和吃的有關。
這仿著安全套的包裝,打色情擦邊球本來就已經讓人尷尬了。
還好意思加上這種配字。
網友直接怒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抖機靈過頭了,小心違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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