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行人闖紅燈通行被小型普通客車撞倒在地


目前,此次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辦理中。

盤州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人生常有十字路口,綠燈亮時,你可安全通行;紅燈亮時,你千萬莫去闖!停下你的腳步,等待綠燈通行,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自身安全。斑馬線,就是生命線,安全關乎你我他,請尊重生命,不要讓雪白的線上,多上一些“亮麗”的紅色。


值班主任:劉加飛

值班總編:楊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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