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預警(2018007號)

道路交通事故预警(2018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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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縣境內接連發生多起電動(燃油)三輪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傷。該類事故的發生不僅使受害者身心及其家屬精神備受摧殘和打擊,而且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保障,在社會上造成的負面影響較大。

道路交通事故预警(2018007号)

案例1:2018年7月20日20時55分許,周某清駕駛紅色“福田五星”牌普通正三輪摩托車自三清山風景區方向往玉山縣冰溪鎮方向行駛,當車輛行駛至新崗山-仙岩線54KM+20M(玉山縣紫湖鎮土城村)路段,與相對方向由程某峰駕駛的黑色“JL125-10”型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刮碰,造成程某峰受傷、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周某清駕駛車輛逃離現場,同年7月25日被查獲。

道路交通事故预警(2018007号)

案例2:2018年9月9日11時31分許,劉某鳳駕駛電動三輪車行駛至320國道521KM(玉山縣文成鎮邱家村楊家墩路口)路段與佔某飛駕駛的贛ER36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佔某飛受傷、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劉某鳳駕駛電動三輪車逃離現場,同年9月13日案件宣告偵破。

道路交通事故预警(2018007号)

電動(燃油)三輪車給群眾出行及運輸需求帶來諸多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更多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具體表現在:

(一)安全性能差

電動(燃油)三輪車平衡性能差,轉彎路段速度過快時極容易發生側翻。部分車主為了駕駛方便,通常會加裝頂棚和簡易座椅,車輛非法改裝後駕駛人視線受阻,難於觀察左右及後方交通情況,安全隱患更加突出。

(二)無保險保障

電動(燃油)三輪車普通存在脫保、不保情況。駕駛人多為低收入弱勢群體,因經濟、安全觀念淡薄等原因,不願或無意識為車輛辦理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處理賠償困難。

(三)過度使用,缺乏維修保養。

駕駛人從買入電動(燃油)三輪車後只要能運行就很少去維修,更談不上保養。所以安全隱患時刻存在,行駛中突然方向失靈,制動失效也常有的事。過度使用導致車況惡化速度快、部件老化,維修不足,導致“病車”上路情況多。

(四)駕駛人安全意識差。

電動(燃油)三輪車駕駛人大部分都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把交通安全置於腦後,闖紅燈、騎車打電話、不按車道行駛、強超硬會、逆向行駛、亂停亂放、隨意調頭、不避讓行人、車流中橫衝直撞等各類交通違法現象層出不窮,根本沒有交通安全意識,更意識不到安全隱患,交通安全意識普遍偏低。

警方提示: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且在對方逃逸的情況下,要及時報警,儘可能記清對方車輛的顏色、號牌、車型、品牌、駕駛人體貌特徵以及車輛來車方向、逃離方向等信息,為下一步公安機關案件偵破工作的開展提供幫助。

審核:蔣鵬飛

核發:童昌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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