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糟蹋,卻幫著歹徒做僞證

江良第一次遊公園美景,心情格外舒暢。剛上峰頂,眼前的一幕把他驚呆了:亭子中睡著一個被剝去衣裙的姑娘,一名歹徒欲圖謀不軌。

  姑娘見來人,聲音微弱地喊:“大哥,救命!”“叭!”姑娘臉上挨一巴掌。江良想上前救人,忽然想起妻子叮嚀的話:“出門閒事少管,做好事弄不好就取不利手。”

  “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江良腦海裡閃出這個念頭,猛轉身準備逃離。還未抬腳,林中閃出一人,手執匕首命他:“站住,把錢掏出來!”

  江良想反抗,但看到頂在胸前發光的匕首,心裡又害怕了。於是,顫抖著手交出錢。歹徒還問他再有沒有,令他全掏出來。

  糟蹋姑娘的那位歹徒看到了錢,就手提著褲子,返身過來從這位歹徒手裡奪錢。乘兩位歹徒爭錢,匕首離胸之機,江良就朝搶錢歹徒,鼻子上一拳,拔腿就跑。

  慌慌張張,上氣不接下氣地跑下山,就被巡園的警察喊住。警察簡要問明情況,就由他帶路飛速上山。上到半山腰,就聽到:“抓劫匪!快來救人!”的呼聲。

  警察見亭子裡睡著的人,頭部、鼻腔、腹部流血,問江良和亭中的一男一女怎麼回事?江良指著倒下流血的說:“這是搶錢的歹徒!”指著那男的說:“他是流氓!”

  “冤枉啊,他才是劫匪呢!我和女友去林中玩,同伴在這亭中等我們。當我們回來時,發現他打人搜錢,見來人就跑了。”那男子辯解。

  “是真的嗎?”警察問女的。

  “真的。”那女子點點頭。

  “胡說!姑娘你要講良心呀!我跑時他捱了一拳,咋人事不醒呢?”江良急了。

  江良眼角發現了匕首,忙跑過去,叫到:“這裡有他的兇器!”

  “不許動!蹲過來!”警察吼道。

  公園保安、遊客聽到呼救聲也趕來了。

  “你的錢被搶了沒有?”警察問江良。

  “搶了!3000元,他奪去了!”江良指向站著的歹徒。

  “虧人!我只有600元。”那歹徒說著,把所有的衣袋翻過來,讓大家看。

  “他的錢是否被搶,帶錢沒有?”警察指著睡地的歹徒,問那男的。

  “他搶錢打傷了人,錢搶去了沒有還不清楚。同伴出門時說拿了3500元,準備買電視。”歹徒指著江良回答。

  警察從受傷人身上果真掏出了3500元,安排保安立即送醫院治療,安排那一對男女去經管同伴,將威嚴的手銬戴在了江良的手腕。

  “警察大哥,不對!罪犯是他們!”江良無助地邊走邊嚷。

  江良感到很後悔,如果當初和歹徒拚了,姑娘也許不受摧殘,即就是沒命了,也不至於丟人現眼。姑娘沒骨氣,不講真話,是罪犯同夥,還是怕罪犯?這是個疑團。

  第二天,警察把江良放出來說:昨天晚上受傷的那個,沒搶救過來死了。匕首手印經科學鑑定是兩歹徒的,殺人的歹徒對挾持女青年強姦,為搶奪你3000元行兇殺同夥,然後把他的500元和你的3000元放在一起,裝進被殺者口袋,妄圖逃避罪責,突審中供認不諱,這3000元是你的拿著。那個女孩是受害者,怕死作了偽證,也犯罪了。你說的是真話,但缺少正義,沒有同歹徒鬥爭的精神。

  江良對警察感謝不盡!出門時,見歹徒和女孩戴著手銬,被警察押著走進了監獄的大門,女孩流著痛苦的淚。

  江良悲哀著,彷彿女孩就是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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