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火車、高鐵接二連三出現霸座現象,列車長乘警有權將霸座人員強行拖下車嗎?

A-老劉


這種趕下交通工具的做法,更多地發生在航空領域。客觀的說,列車長和乘警是有權力如此處置的。



以往我們經常看到在一些航班上,一些乘客的行為令空姐或者機長不舒服,空姐往往會行使權力,把乘客趕下飛機。這事美國航空公司可沒少幹。

但是在高鐵上我們卻很少看到列車長或乘警這麼做。一方面是我們國家的社會道德體系中,很多人對此習以為常;另一方面是乘警執法也有苦衷,雖然不執法可能被罵軟弱,但是一執法就有可能在網上被輿論指責。

其實這種霸座的行為絕對擾亂了公共秩序,乘警是可以先口頭傳喚霸座者接受調查。然後如果不配合,是可以把他們在下一站移交給當地車站派出所的。


律師獨角獸


這話怎麼問的?我們是法制國家,有點法制觀念好不好?怎麼能把人強行拖下車呢?第一應該勸告調解,禮貌客氣的請他讓位,不聽,不理,胡攪蠻纏,反正就是明顯不準備配合的,第二步,嚴肅警告;第一次警告,請馬上離開座位。

第二次警告;請馬上離開座位。第三次警告;請馬上離開座位。沒聽從,立刻動手製服,反抗的就鎮壓,使用警械,拘押到乘警辦公處,通知前方最近停靠站,到站時交接給站方,由他們選擇回程車輛次,拘押回該霸座者始發站,一切從這裡開始正式處理,該罰款罰款,該拉黑拉黑。怎麼可以直接拖下車呢?高鐵時速好幾百公里,人家就霸個座而已。對付這種耍賴佔便宜的,不要多嚴厲,也別指望他自己自覺反省,讓他沒佔到便宜,惹一身麻煩就行了,這種人當眾被制服,會比你我覺得丟臉,便宜沒佔著,更痛不欲生,還吃虧惹麻煩,那就是整個世界都黑暗無比。



白買一張車票,結果給來回折騰,還不能再乘高鐵了,這種痛苦,對他比什麼譴責都有效。不過,我是不相信這種人會讓乘警好好制服的,多半會惹上襲警之類罪名,那麼該拘留就拘留吧,這是沒辦法的事,我們是法制國家,警察和法律的威嚴,總要保證的。


李三萬的三萬裡


表明觀點:霸座的行為本質上已經擾亂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所以面對此類行為完全可以對其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強制帶離等。

一般現在列車上都會有乘警,而乘警的職責就是維護列車運行過程中的秩序,所以在出現霸座行為後,乘客即使向乘務人員或者乘警反應之後,乘警可以先行進行勸導,對於勸導無效的,可以予以口頭警告,警告無效的,為了恢復列車內的秩序,完全可以直接採取強制帶離等措施,否則車廂內的秩序始終處於不正常狀態。

其次對於霸座行為,不僅僅應當予以180天限制乘坐列車的懲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應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據此完全可以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最後乘客座位權利人在購票之後,鐵路部門即應當保證乘客落座的權利,如果一味的以犧牲乘客的利益作為妥協,那麼本質上仍然構成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第三人導致鐵路部門無法履行提供座位的,那麼不能成為鐵路部門抗辯的理由。

所以對於此類行為既要優化執法過程,也要增強懲處力度,基於此才可能達到懲戒和教育的目的。


麋鹿說法


這種事情不是什麼違法犯罪,只是一般的道德問題,公安人員也是儘量勸阻,確實不聽也沒有辦法,絕對不能拘留,關鍵是沒有造成什麼惡果,拖下車不行,可以規勸他遵守制度,公安人員絕對有權利命令他離開。

大家都看了霸座視頻,從頭至尾工作人員都是耐心勸阻,講道理,但是他們就是不聽,還說出一堆道理來,反過來要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他們儼然把自己當做正義的化身了,他們好像為大眾爭取權利一樣,殊不知這是無恥行為。

一個不遵守規矩的人,居然能說出一堆理由來,還理直氣壯,振振有詞,好像我們的工作人員錯了,她完全忘掉了規章制度,站在自己的利益面前滔滔不絕的講道理,這是赤裸裸的挑釁國家的法律法規,小學生都知道按號入座,誰都知道動車的座位號,她卻提出質疑,還名正言順的進行駁斥,為什麼座位號不寫在座位上,還正大光明的自己排號,裡面就是10D,你這種肆意妄為的行為只能攪亂公共秩序。

必須給予乘警一定的權利,不然這種行為只能愈演愈烈,乘警必須有權制止一切違法行為,包括非法霸座,警告三次無效的直接噴辣椒水,強制驅趕下車。

必須給予乘警可以驅趕下車的權利,不然真的沒有辦法制止這種歪風邪氣,沒有法律就沒有和平,沒有法律就沒有安定,沒有法律就沒有平安,用法律制止這種不法行為。


大海傳媒


如果飛機上遇到霸座,大家毫無疑問都會雙手贊成警察拖下去,在高鐵上是法律不健全,大家維權意識不強,導致缺乏公共道德的人肆意妄為,在大家共享的公共場合,特別是密閉性的空間裡必須遵守規則,執法者必須有霹靂手段,否則都不遵守規則,群死群傷最終都是大家受害,希望執法者以雷霆之怒打擊公共秩序破壞者,保護合法公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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