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人民檢察院:找准「四四」職能定位 促進非公經濟健康發展

遂寧市人民檢察院:找準“四四”職能定位 促進非公經濟健康發展

遂寧市人民檢察院:找準“四四”職能定位 促進非公經濟健康發展

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市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思想為指導,把握“四認清”態勢,抓住“四堅決”重點,創新“四優先”方式,搭建“四定向”平臺,奮力展現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檢察新作為,為加快建設成渝發展主軸綠色經濟強市作出新貢獻。

一、把握“四認清”態勢,增強司法供給能動力

切實增強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主動性,多維研判“四認清”謀自信。

一是認清大方向。堅持非公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憲法原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和“三個沒有變”的政策導向,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為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指明瞭方向。

二是認清大變革。改革開放40年來的發展表明,非公有制從無到有,從弱到強,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不斷髮展壯大,經濟高速發展已轉向高質量發展,經濟發展體系初步建立。

三是認清大戰略。當前,全市經濟面臨下行壓力加大的形勢,經濟增長放緩、經濟結構調整和促進創新的任務艱鉅,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對於推進“一干多支、五區協同”和“一核三片、四區協同”區域發展新格局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四是認清大需求。堅持把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作為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著力點,依法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合法權益,依法保護企業家和從業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主動適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司法需求。

二、抓住“四堅決”重點,彰顯檢察監督持續力

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多點發力“四堅決”重善治。

一是堅決懲治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依法打擊侵犯非公有制企業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犯罪,以及黑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向企業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的犯罪;依法打擊盜竊、搶奪、敲詐勒索、哄搶非公有制企業財物的犯罪,以及利用職務侵佔、挪用企業財產的犯罪;依法打擊由經濟糾紛引發的暴力討債、綁架、非法拘禁等犯罪,積極配合有關加強對非公有制企業周邊治安亂點的專項整治。

二是堅決懲治破壞市場秩序的經濟犯罪。依法打擊金融詐騙、合同詐騙、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以及串通投標、強迫交易、故意損害商業信譽和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為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堅決懲治行政執法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行政執法部門涉及市場準入、市場監管、招商引資、項目審批、工程建設、土地徵用、政府採購、稅收徵管等過程中不正當行為的監督,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四是堅決強化對涉及非公制企業訴訟活動的檢察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涉及非公有制企業的案件該立不立、不該立亂立、使用違法手段插手經濟糾紛,以及適用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財物不當等問題,加強對涉及非公有制企業債權債務糾紛、職工工資、勞動爭議、工傷賠償等案件審判及執行活動的監督,切實保障非公有制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創新“四優化”方式,激活質效同步內生力

滿足高質量經濟發展的司法需求,多策並舉“四優化”強規範。

一是優化法律政策運用。辦理涉企案件,要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個人犯罪與企業違規的界限,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執行和利用國家政策謀發展中的偏差與鑽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經營收入與違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做到依法懲治犯罪者、支持創業者、挽救失足者。

二是優化辦案方法

。慎重選擇辦案時機和方式,慎重採用強制措施,慎重發布涉企的案件信息、法律文書等新聞信息,特別是對於涉案企業正在投入生產運營或者正在用於科技創新、產品研發的設備、資金和技術資料等,原則上不予查封、扣押、凍結,堅決防止查處一起案件、垮掉一個企業、下崗一批職工的問題發生。

三是優化專項預防。紮實開展“法律進企業”和“走進檢察”系列活動,堅持個案分析與類案調研結合,深刻剖析發案規律,及時向涉案企業或行業協會發出檢察建議,引導其防範各種法律風險。

四是優化司法行為。辦理涉企案件,嚴禁越權辦案和插手經濟糾紛,嚴禁未經批准傳喚非公有制企業主要負責人,嚴禁在結案後繼續違規查封、凍結、扣押涉案企業賬戶、款物,嚴禁利用檢察權干預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管理,嚴禁到非公有制企業吃拿卡要,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四、搭建“四定向”平臺,強化雙向對接保障力

健全完善工作平臺,多元聚集“四定向”求高效。

一是定向聯絡具體化。加強與工商聯等部門的定向定人聯繫,全面收集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依法辦理受理的非公有制企業的申訴和控告,共同部署專項活動,確保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定向交流互動化。注重從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工商聯和商會人員中選聘特約檢察員、公開聽證員;工商聯可以商檢察機關派員擔任企業“法制教員”和“預防犯罪宣講員”,定期或不定期聯合舉辦“法治專題培訓講座”,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三是定向發佈成果決策化。定期發佈涉企發展的理論和法律實務研究課題,共同研究解決非公制經濟轉型升級和“走出去”遇到的法律風險及法律問題,抓好課題成果轉化,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四是定向服務智能化。建立12309智慧檢務平臺,開闢“法律服務企業直通車”和司法救助“綠色通道”,通過“兩微一端”平臺發佈涉企最新法治需求,適時邀請企業界人士旁聽涉企的重大案件庭審、公開聽證和公開宣告等活動,營造廉潔誠信的法治環境。(遂寧市人民檢察院 胡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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