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瑞典警察半夜將中國老人丟墳場的行爲?

劉薄士


網上的圖,真偽暫時不明,不置評價


兩條猜測,各位可以討論!



1.當事人所說完全真實,我同胞在國外遭遇暴力執法,侵犯人權,要周旋到底!


2.酒店規章制度不允許當事人一家暫留,當事人一家堅持不走,於是警察來了,才有後來的事情。



無論是其中哪一條,都挺讓人尷尬!旅遊是你的自由,但一旦你選擇了出國,你或多或少代表了國家的形象,什麼事情不能理智些對待,一定要鬧到鋪天蓋地滿城風雨?


平凡的人理智地看


一些網友說曾先生一家不懂規矩,瑞典警察沒有違法,抨擊曾家,維護瑞典警察,對此我不敢認同。如果所謂的規矩等同於法律的話,那麼曾先生一家並沒有違反法律規定,這一點瑞典警察負責人已經明確說過了。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怎麼會違規,難道規矩是隨便用嘴說出來的嗎?

有的網友說,酒店是私人地盤,叫你出去你就得出去,這是不對的。國際酒店都是24小時營業的,大廳對客人提供免費休息和有償消費。涉事的酒店大廳有營業性酒吧,剛開始酒店同意曾先生在大廳休息,這就說明當時酒店是營業的。有的網友提到了契約精神,事實上曾先生已經預約了酒店客房,同酒店形成了合同關係,只是還沒到合同履行時間,這種情況下,酒店理應為曾先生提供方便,為合同履行提供便利,這是酒店行業通行的國際規則和慣例。事實上,曾先生已經提出了通過有償消費的方式換得在大廳的休息,但是酒店拒絕了,在曾先生沒有違法和違約的情況下,其實酒店就已經構成了選擇性營業,這是一種不正當的消費歧視,是對消費者的歧視。什麼是不正當的消費歧視,就好比一個農民工到酒店要求住宿,酒店以衣衫不整(會弄髒床單)、消費能力不足(掙不了幾個錢)為名拒絕服務,並以私人地盤為名叫你滾出去,這肯定是不能被大眾容忍的,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也違背了民商法的相關規定。

出於某種原因酒店歧視了曾先生一家,這時雙方發生了糾紛,引起了不愉快,這種糾紛屬於民事上的糾紛,這時酒店報警了。警察到了之後其實對民事糾紛是沒有權力進行處理的,警察只能站場,保證雙方可能發生的爭辯不會上升為肢體接觸,防止違法行為的發生。原因很簡單,因為警察代表國家公權力,如果警察以公權力插手民事糾紛,勢必會導致對其中一方的不公正。但在曾先生一家沒有違法的情況下,警察恰恰就這麼做了,而且還將曾先生一家驅趕(拖拽)出了酒店。很難想象,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一個瑞典老人的身上,當已經告知警察老人身體不適需要服用藥物時,警察也會這麼做。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警察顯然是袒護酒店,歧視華人的。之後的事情我就不多說了,把人像垃圾一樣丟在一個不安全(難民出沒)的、有侮辱意味的(中國傳統文化忌諱墓地,尤其是老人)地方,就是更嚴重的侵犯人權了。

所以這件事情,不是曾先生一家違法,而是酒店違法(民商法),瑞典警察違法(濫用職權隨意介入民事糾紛,侵犯人權)啊。對此,瑞典檢察官只是經過簡單的程序調查(走了個過場),就說自己家的警察沒違法,有的人就信了,真的不要太善(天)良(真)啊。順便說一下,有的網友拿美國警察說事,幾年前美國航空公司的一名亞裔男子拒絕美航為其調換座位、拒絕離開飛機,也是被執法人員打傷並拖拽(閉上眼睛不下去,裝昏還是真昏不知道)下飛機的,當時這件事情在美國引發了輿論的廣泛譴責。知道最後賠了多少錢嗎?雙方簽訂了保密協議(一輩子花不完)。反觀現在的國內輿論,真的是令人擔憂啊。

最後,請廣大網友們仔細的想一想,如果酒店可以進行選擇性營業、進行不正當的消費歧視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首先,低端消費者肯定會遭遇歧視,窮人首當其衝,因為掙不了幾個錢,普通人的利益肯定會受損,出現普遍的店大欺客的現象。再一個,隨意拒絕對公眾提供幫助,試想如果你在大雨瓢潑的夜晚入住酒店,酒店有權利隨意拒絕,損害的是不是公眾利益?因為酒店不僅有營業性質,更是公共服務場所,承擔著一定的公共服務職能,只是這種服務是有償的而已。所以在一個法制先進的國家,法律一定會禁止選擇性服務,禁止不正當消費歧視,對消費者進行保護。那些說酒店是私人地盤,叫你出去你就得出去的網友,快醒醒吧,作為廣大的消費者,你們怎麼會同意這樣一種奇葩的論調,損害自己的正當權益呢?



Godspeed9231


自己看吧,視頻無聲,看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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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波千里


我只能告訴你們,這種事情在中國絕不會發生。中國任何一家酒店絕不會把提前到達的客人攆出去,中國的警察更不會如此對待帶著老人的外國遊客。只能說瑞典警察滅絕人性,缺乏人文關懷,孔老夫子沒有去過的地方就是不講仁義道德,來中國我們一樣對待他們,他們也會抗議的。那像我們山東熱情好客。


杏林xjx


其實,怎麼說呢?這麼搞就是想博得大家的同情。

這種一鬧、二哭、三喊冤,可能在國內還是可行,在國外並不一定行的通。

在國內,弱勢群體哭鬧很容易引起共鳴,大家不絕於耳的聲討之聲,讓他們理直氣壯,也能解決不少問題。

國內酒店,大堂有沙發的,不給費用也可以隨便坐很久。如果能給大堂服務員小費,基本會樂於照單全收。反正晚上人也很少,領導也不在。

這些人習慣了這種模式,也以為國外也可以依葫蘆畫瓢。

就是這樣的思維害了自己,上演悲劇。

然後,攻擊人家仇視華人,還贏得了滿堂彩。

真是可悲、可嘆、可惜。

這樣不斷下去,丟失的是我國形象、我國風範、我國氣質。

會讓外國人更加看不起我們。

事件本身就是我國人民錯了,人家不願意,你何必強求呢?

沒有規矩如何成方圓。

別拿自己那套凌駕於別國身上,該反省的是我們。


我愛說房產


在北歐生活了5年,瑞典警察處理肯定不妥,不過國人缺少公德教育也是不爭的事實,舉幾個例子:1. 公德:歐洲的火車飛機上兩個人聊天僅限相互聽得到,請看看咱們國家,記得去遇到過一個村裡組織的香港旅遊團,飛機上的喊叫、大笑如同在村委會,吵的如同蛤蟆坑。2.秩序:歐洲無論銀行或是火車站,大家基本都會自覺排隊,您看看咱們的地鐵或者其他排隊場合,總有雞賊加塞的,好像隊伍不存在,我們中國人不願惹事,也瞭解國情,可去了國外呢?你起晚了急著趕火車,飛機,別人早起排了半小時為什麼讓你加塞?另外,見過幾個去香港的旅遊團,快降落時明明空姐已經反覆提示過,繫好安全帶,不要站起來,可是偏偏就有國人,湧到機窗前去看景色,還打開行李架拿行李。3.個人衛生:不想多說了,地鐵裡幾天不洗頭的,男人留個小指甲扣耳朵的、人前拿手剔牙的、隔著鞋能聞到臭腳味的,還脫鞋的。 以上種種不是每個國人都這樣,但是哪怕有10%是這樣的,外國,外國人對咱們國家,國人會有怎樣的印象和看法? 為什麼要躺在人家大堂的沙發上? 為什麼美國日本、韓國、越南、泰國遊客沒在瑞典酒店要求付費睡在沙發上??? 前幾天還有新聞同胞在意大利的住宅柵欄前曬臘肉臘鴨,柵欄前就是人行路,鄰居說過幾次無果最終報警!如果發生在中國,首先大家都知道這樣的風俗也能理解,就算警察來了也能理解,而不會要求把伸著脖子的鴨子撤下來,可歐洲人不瞭解,而且感覺很恐怖,人家沒問題,你去別人國家就要尊重人家的習俗!習慣! 至於我們國人善待並高看外國人的傳統,希望也改改,一視同仁就好! 中非峰會期間的外交無小事,如同官場現形記!!!


用戶5801038439624


艹!可惡的小編,這問題還用討論嗎,不是有結論了嗎?你還想帶節奏咋的?難道你是輪子嗎?絕大多數人認為,酒店是無情的,瑞典政府是無恥的,瑞典警察是粗暴無禮的,曾姓家人是無罪(但有小錯)的,中國大使是正義的!小編,還糾纏什麼?再糾纏就是別有用心了!你還真是輪子不成?


寶島屠禿驢


看人家芬蘭寧願破壞規則也要幫助亞洲乘客上車,寧願破壞法律規定也要幫助我們一個懷孕沒有簽證的女同胞入境,反觀瑞典這個小人,連大堂都不讓客人坐,警察來了不問緣由,也不問為什麼大堂不讓坐,在明知人沒有犯法情況下還把人像畜牲一樣抬出去,同樣是鄰國做人差距一目瞭然。


風之谷


別說我不幫自己人說話,我注意到大使館提出的交涉,也只是指出對方對待方式“粗暴”,但如果是中國遊客自己描述的情況來看,無論那國的法律標準,這都是犯罪,並且涉及北歐白左大本營最敏感的種族歧視,大使館特麼的就那麼肉頭?我覺得不是,我認為是大使館覺得你可以處理,但不該那麼粗暴。

這就很耐人尋味了,大使館難到肉頭到你犯罪和種族歧視都沒問題,只請你不要犯的歧視的那麼粗暴可以不可以?直接說吧,我覺得曾先生的描述裡,有很詭異的地方,不過我沒去過瑞典,可能用中國的一些習慣猜測瑞典人,不是很合適,一個是說,時間是凌晨,曾先生的呼救引來圍觀,且人數多到需要輛車武裝警察驅散的程度,還有他父親都倒地抽搐狀態,警察居然都需要喊增援才能弄上車。


更離奇的是市郊幾十公里外的荒墳地,半夜裡居然有人路過,而且居然敢停車下來,好心送他們回城。瑞典這個國家真你妹的變態,好好的酒店老闆不做生意,歧視中國人趕人。好好的警察會歧視毆打中國發病的老人,一個半夜三更敢路過遠郊墳地的賊大膽,卻敢在墳地停車,查看情況,並熱情幫助中國人。好吧,讓新聞再飛一陣子,目前我只能相信大使館的處理方法沒問題。誰知道會不會有後續呢?


李三萬的三萬裡


一,從警察處理結果看,只是將曾先生一家置於公墓,並未帶到警局,說明其並未嚴重違法。

二,警察確認曾先生一家是遊客而不是鬧事難民,選擇放人了事。只是當時夜深,能否在車上與曾先生做溝通找一個旅舍安置,似乎更為穩妥。

三,警察將遊客半夜拉到公墓一走了之,作為人權國家確實不妥,我大使館第一時間發聲表明重視人權立場無可非議。

四,西方法制社會有制度剛性。酒店明確拒絕過夜,當事人第一時間該選擇禮貌離開,另尋旅店暫時安住,而不是像3歲孩童般遇到警察又哭又叫上演“店鬧”。

五,西方警察遇到抗拒執法會實施強制措施,不會像咱們對高鐵佔座男那般求全退讓。

六,現在店外視頻網上已經能看到。瑞警察應該說只是實施強制手段。要知道在西方國家,警察遇到拒絕執法使用拖抬等措施是完全可以的。

七,希望一些出國在外的國人知道,能把你當寶寶寵的只有咱們的祖國母親,把國內屢試不爽的招式拿到國外用,只會讓那些在國外遵紀守法的國人感到蒙羞。

八,出國前,尤其是選擇自由行,應提前做好功課,出門在外可不比你在國門內,想要事事如意只能抱歉。

九,選擇堅持住店不肯退讓,到底是據理力爭還是胡攪蠻纏,是為自己權益做不懈鬥爭,還是違反當地法規,因本人不知瑞典治安條例,一時不好定論。只是維權一是應適度,二是講究程序,這個準則相信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

以上是我個人對此次瑞典警察強行帶離中國遊客的一點個人看法,不妥之處,還望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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