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辛普森式的勝利:被利用的黑人身份

O.J.辛普森式的勝利:被利用的黑人身份

黑人問題一直是美國社會良心的負擔,是美國民主歷程中一道人盡皆知的瘡疤。

然而,美國有個明星運動選手,他通過抹去自己的種族身份,在白人上流社會混得風生水起。

後來,當他被指控有殺妻嫌疑時,他又利用自己的黑人身份,在刑事審判中模糊概念,使審判由“他到底殺沒殺他的妻子”,變成了“黑人在美國社會被不公正對待了嗎”,從而激起陪審團成員(大部分為黑人女性)的義憤、博取了他們的同情。

這個人,就是O.J.辛普森

O.J.辛普森式的勝利:被利用的黑人身份

誰是O.J.辛普森?

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美國最受歡迎的橄欖球選手。他在1973年創下記錄,成為第一個在賽季中帶球衝刺超過2000碼的運動員,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鋒,1985年入選美國橄欖球名人堂。

然而,與同時代的黑人球星,如“空中飛人”喬丹不同,辛普森並不熱衷於為黑人同胞爭取權益。他的表現,甚至可以用“極為冷淡”與“消極”來形容。

他流連於象徵上層白人社會的高爾夫俱樂部,卻對為黑人站臺發聲、贊助黑人貧民區的活動和投資項目唯恐避之不及。當一場又一場不公正的種族衝突發生,當L.A.P.D.(注:Los Angel Police Department洛杉磯警署的縮寫,因執法時帶有極端種族偏見而臭名昭著)對黑人暴力執法時,他仍與往常一樣,周旋於上流白人社會的各種社交場合中,在觥籌交錯間謀得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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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他本人所言,“I’m gonna be speaking for O.J.”言下之意,即我是O.J.辛普森,我只能代表我自己,不能代表任何人。因此,別用我的黑人身份道德綁架我,我不會為了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說話,更別提為他人爭取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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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這種抹去自己膚色的策略,為他遊走於白人上流社會敞開了便利之門。他讓白人上層社會不但接納了他,甚至還擁抱他。在他洛杉磯的豪宅裡,掛滿了他與各界白人名流的合照。那堵“名人牆”,直到他被以殺妻罪控訴之後,才換上早期他在黑人社群中的照片,以此謀取洗脫罪名的訴求。

是誰成就了辛普森的傳奇?

為何辛普森會成為一個全國性的偶像?是因為白人上流社會對他青睞有加嗎?還是他的橄欖球實力、人格魅力,加上巧妙的自我包裝,使他達到了常人(黑人)難以企及的高度?

恐怕不完全是。辛普森的成功,固然離不開他個人的努力奮鬥與鑽營,但為其成功創造可能性、提供合適的社會土壤與展示自我的舞臺的,卻是千萬黑人群體的抗爭、犧牲與付出。

得益於無數前人的鬥爭,70年代後,種族歧視的論調已無法明目張膽地出現在臺面上。包括南方在內,沒有一個“體面”社會的人敢公然歧視有色人種,知識精英更是如此。不論是自由派還是保守派,儘管政治家們提出的主張有所對立,但都打著為這部分人謀福利的旗號。80年代美國社會更是掀起了所謂的

“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風潮,甚至矯枉過正到談“黑”色變。

這些背景都為辛普森展示自我創造了舞臺。這時,被期待“反哺”社會的辛普森卻表示,好吧,革命也許尚未成功,但我成功了,大家都可以模仿我的成功軌跡,來到達我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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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在拒絕真實。他努力地想要抹去自己的生理印記,拒絕承認他與生俱來的身份。

他身處於舞臺的正中央,被人追捧,受人愛戴,這種光環使他漸漸迷失了。

《辛普森:美國製造》採訪了辛普森當時的經紀人Mike Gilbert,Mike表示:“他在犧牲自己的良知,犧牲自己與生俱來的根基。一個人如何能在那樣的時代裡做到這種程度?如何能將靈魂扭曲到隔絕現實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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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辛普森前經紀人Mike Gilbert

辛普森走失了。他在成功的光怪陸離中早已迷失了自我。儘管他每天早晨起床、面對鏡子時,他還是必須面對自己的身份問題:歸根到底,自己是一個黑人

誰是兇手?

1995年,震驚全美的“辛普森殺妻案”發生了:辛普森被指控在1994年犯下兩宗謀殺罪,受害人為其前妻妮克爾·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和一位餐廳服務員羅納德·高曼(Ronald Goldman)。

曾經對前妻妮可爾多次家暴的記錄、丟棄於案發現場的手套上同時沾有妮可爾、羅納德與辛普森三人的血跡、辛普森車上沾有的血跡、辛普森手部受傷、現場留下的鞋印與辛普森的曾穿過的鞋子(該品牌款式為限量款)、尺碼完全一致、案發時辛普森無法作出不在場證明、晚些時候接辛普森去機場的司機說自己看到一個身形與辛普森相似的黑人男性匆忙跑進屋中……一切似乎都昭然若揭: 辛普森就是兇手。

血液,是此次案件的核心。辛普森左手上有劃傷,可是他卻解釋不清到底是怎麼受傷的。現場有帶血跡的腳印,這些血液被送往不同的實驗室進行DNA測試,證實都屬於辛普森的。在車裡,警方找到了妮可爾、羅納德與辛普森的血跡。在車道、屋內,也都有血跡。科學物證的優點就是,它是客觀的,不會有任何的偏見。因此,許多人認為,陪審團對辛普森的信任就到DNA為止了。

可是,事情進展遠比想象中的戲劇化和跌宕起伏。

重金打造“夢幻律師團”

為了免於牢獄之災,辛普森斥重金聘請了“夢幻律師團”(Dream Team),其成員有:

大名鼎鼎的猶太裔律師薩皮羅,他曾擔任好萊塢影星馬龍·白蘭度的律師。

著名黑人律師柯克倫,在70年代擔任過洛杉磯市副檢察長,後下海,成為法律界聲望極高的大律師,曾幫助音樂巨星邁克爾·傑克遜打過官司。

著名刑事律師李貝利,被譽為美國律師界最拔尖的盤詰高手之一。

刑事案中應用DNA證據的頭號權威舍克。

法醫專家貝登,曾在肯尼迪總統被刺案中擔任首席法醫。

加州法律專家烏爾曼,曾為“五角大樓文件洩密案”的主角艾爾斯伯格擔任過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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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辛普森的“夢幻律師團”

當你以為DNA能表明一切、就此蓋棺定論時,案件卻出現了轉折。辛普森的律師們抓住了警方在辦案中犯下的一個個低級錯誤,以此質疑“鐵證”:

在現場蒐集證物的過程中,科學鑑證人員方先生(Dennis Fung)被拍到用裸手觸碰了一個白色物體。雖然這個東西可以是任何東西,很可能是個毫無價值的、對案情不造成任何影響的物體,但專業人士的這種不專業的做法,從某種程度上而言,確實存在疑點——證據收集過程不夠規範,使得物證有被交叉汙染(cross-contamination)的可能。

為了“保護”現場,警員順手從妮可爾的家中拿出一條白毯子蓋在屍體上,但毯子本身可能含有大量毛髮和纖維,把這麼一個物品帶進案發現場,是非常錯誤的決定。

把疑犯的血液又重新帶回到採集血液的犯罪現場、案發時沒有任何東西粘附在門上, 但在7月3日(案發後三週),門上卻出現了一滴血跡……

這一切都在一點一點地消解著對辛普森的懷疑。處理證據的方式、儲存的方式,都讓人對證據的可靠性心生懷疑。尤其是,當你是一個在洛杉磯長大的陪審員,終其一生都聽說L.A.P.D.可以對黑人做出任何事情,那麼你就有可能相信,

既然採集的東西是不可信的,那麼,在實驗室裡、經過精密的儀器檢測所得出的結果,又有什麼意義呢?

採用“誣陷論”的策略,在當時取得了極明顯的效果:從什麼時候開始,警察開始把採集到的血液帶在身上到處亂走?從什麼時候開始,鑑證人員開始不戴手套?從什麼時候開始,工作人員對物品不做登記籤轉了?

有人會提出,妮可爾被虐待的電話錄音可以證明辛普森有很強的作案動機。但現場陪審團成員Carrie的反應卻令人心涼如水:“我看不起任何女人對受虐逆來順受的。別賴在水裡,如果水淹過了你的頭,你會溺水的。”

她的意思就是,家暴雖然不對,但你逆來順受比施暴者更糟糕。所以你得不到我任何的同情,因為你是作繭自縛。

如果陪審團對這麼一個與案情有緊密關聯的事情都熟視無睹,無動於衷,那還有什麼證據能夠激起陪審團對辛普森的不滿、相信他就是殺人兇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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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9號陪審員Carrie Bess

而那隻粘有受害人及辛普森血液的手套,被證實是妮可爾購買的加大碼的唯一限量款。然而,控方律師Chris Darden執意要求O.J.試戴手套,以期有奇蹟發生——手套正好合手。

可事實是,辛普森為了這一刻在兩週前就停止吃關節炎藥,手疼得關節無法彎曲,更別提雙手早已腫得不成樣了。皮手套本來就容易收縮變小,試戴皮手套之前還要戴著塑膠手套,皮手套的大小尺寸,此時自然已不適合辛普森了。

於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辛普森開始了渾身上下都是戲的自我表演:他站起來,轉過身子,讓大家看他的手。他吃力地想戴上手套,彷彿這本來就是他的目的一樣,但失敗了。隨後,辛普森的律師強尼(Johnnie Cochran)發表了一通擲地有聲的言論:如果辛普森戴不進手套,那就應該放他走(If it doesn't fit, then you must acq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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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辛普森在試戴皮手套

如果辛普森只是一個普通的小中產階級,他絕無可能被判無罪從而躲過牢獄之災。在夢幻律師團隊的幫助下,一場關於“到底是誰殺了妮可爾與羅納德”的審判,突然轉變了方向。

大打“種族牌”

辛普森所在的洛城,充滿了L.A.P.D與非裔美國人的歷史糾葛。對案情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的證據“手套”是探員福爾曼(Mark Fuhrman)發現的。然而,他被認為是一個種族主義者,發表了許多令人髮指的種族歧視言論。因此,辛普森的律師認定福爾曼探員栽贓陷害辛普森,從而使這個案件,變成了對福爾曼的審判,而不是對辛普森的判決。

容易引起輿論爭議、激起(黑人)民憤的種族派,自然要好好利用:要正著打,反著打,反反覆覆打。如此一來,案情是什麼、真相是什麼、公正在哪裡,已經不重要了,一切都圍繞著種族不公展開。這種不顧一切地狂打種族牌的做派、對他人惡意地含沙射影(如把福爾曼比做希特勒),彷彿在說明,

只要是涉及種族問題,人們就應該拋棄所有理智、否認所有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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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探員Mark Fuhrman

而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就是辛普森的團隊,在利用最真實的種族話題、調動起人們內心最真實、最悲痛的創傷記憶,來為一個從未對黑人群體做過半點貢獻的人,慷慨陳詞、極力辯護。他們把辛普森塑造成一個民權抗爭者以及受害者,而這些都基於黑人群體長期以來所遭受的不公的苦痛,與辛普森本人沒有一點關係。

那麼,探員到底有沒有造假嫌疑?我們可以假設一下,如果他這麼做了,他必須冒著極大的風險。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他在當時就必須十分確定、一定以及肯定,辛普森不會有alibi(不在場證明),否則他就是在拿自己的職業生涯開玩笑去觸犯法律。所以,即使他的言論多麼令人作嘔,還是有許多人相信他沒有偽造證據的嫌疑,因為他根本就沒有這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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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結束後,有報道指出,陪審團名單裡,有一些人是黑豹黨成員(Black Panthers,黑人極端組織)。並且在多年之後的採訪中,曾經的陪審團成員毫不避諱地說,自己當時投辛普森無罪,就是為了報復,替被警察毆打了的黑人青年羅德尼·金(Rodney King)報仇

意義恐怕不僅於此。這仇,是400年來,壓抑於美國黑人內心的忿恨,是對美國黑人整體待遇的回應。

在美國曆史上,虐待黑人的事實永遠無法抹去,給黑人群體帶來的傷痛永遠難以忘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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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的勝利,滿足了黑人群體內心情感的需要。他們中有些人並不認為辛普森無罪,然而,一想到過去黑人群體所受到的種種侮辱與踐踏,一想起不久前的羅德尼·金一案,這種對白人社群報復的快感頓時席捲了一切。

正如人權運動家Danny Bakewell所言,“辛普森被塑造成了一個人權符號,他是一個載體,是一個工具,可以使很多東西浮出水面,曝光出來。”

辛普森利用了黑人群體的苦難為自己找尋生機,後者也利用辛普森,以期實現自己的目的,想改變美國、跳出人權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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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辛普森個人的勝利並不是黑人群體的勝利。明天太陽照樣升起,傷痛繼續,黑人飽受不公的境況並沒有因為辛普森殺妻案而有任何實質上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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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官宣佈辛普森無罪時,這可能是黑人群體多年來唯一能享受的喜悅,但這種喜悅也就只存在一刻的瞬間。

這被視作他們多年來悲慟不滿情緒的宣洩,也可能被看作是一個族群對另一個族群赤裸裸地挑釁。因此,他們那種毫不避諱的張揚、露骨的笑容,在某種程度上,帶給了白人群體最大的惡意——兩個無辜的生命被殺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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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普森被判無罪時,受害者羅納德的家屬內心十分悲愴。

種族之間的罅隙被繼續撕扯著:這種惡意,與白人對黑人的種族歧視的邏輯,是如出一轍的。兩個種族之間劃了一條巨大的紅線。鮮血濺了一地,卻成了他人祭奠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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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宣佈辛普森無罪後,辛普森緊握雙拳,神情像極了一個歷經磨礪的鬥士。正如他在早年的運動員生涯中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驗,他在這場試煉中再次證明了自己。

然而,這僅僅是辛普森個人的勝利,不是黑人群體的勝利,也不是種族平等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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