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辛普森式的胜利:被利用的黑人身份

O.J.辛普森式的胜利:被利用的黑人身份

黑人问题一直是美国社会良心的负担,是美国民主历程中一道人尽皆知的疮疤。

然而,美国有个明星运动选手,他通过抹去自己的种族身份,在白人上流社会混得风生水起。

后来,当他被指控有杀妻嫌疑时,他又利用自己的黑人身份,在刑事审判中模糊概念,使审判由“他到底杀没杀他的妻子”,变成了“黑人在美国社会被不公正对待了吗”,从而激起陪审团成员(大部分为黑人女性)的义愤、博取了他们的同情。

这个人,就是O.J.辛普森

O.J.辛普森式的胜利:被利用的黑人身份

谁是O.J.辛普森?

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最受欢迎的橄榄球选手。他在1973年创下记录,成为第一个在赛季中带球冲刺超过2000码的运动员,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1985年入选美国橄榄球名人堂。

然而,与同时代的黑人球星,如“空中飞人”乔丹不同,辛普森并不热衷于为黑人同胞争取权益。他的表现,甚至可以用“极为冷淡”与“消极”来形容。

他流连于象征上层白人社会的高尔夫俱乐部,却对为黑人站台发声、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唯恐避之不及。当一场又一场不公正的种族冲突发生,当L.A.P.D.(注:Los Angel Police Department洛杉矶警署的缩写,因执法时带有极端种族偏见而臭名昭著)对黑人暴力执法时,他仍与往常一样,周旋于上流白人社会的各种社交场合中,在觥筹交错间谋得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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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他本人所言,“I’m gonna be speaking for O.J.”言下之意,即我是O.J.辛普森,我只能代表我自己,不能代表任何人。因此,别用我的黑人身份道德绑架我,我不会为了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说话,更别提为他人争取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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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这种抹去自己肤色的策略,为他游走于白人上流社会敞开了便利之门。他让白人上层社会不但接纳了他,甚至还拥抱他。在他洛杉矶的豪宅里,挂满了他与各界白人名流的合照。那堵“名人墙”,直到他被以杀妻罪控诉之后,才换上早期他在黑人社群中的照片,以此谋取洗脱罪名的诉求。

是谁成就了辛普森的传奇?

为何辛普森会成为一个全国性的偶像?是因为白人上流社会对他青睐有加吗?还是他的橄榄球实力、人格魅力,加上巧妙的自我包装,使他达到了常人(黑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恐怕不完全是。辛普森的成功,固然离不开他个人的努力奋斗与钻营,但为其成功创造可能性、提供合适的社会土壤与展示自我的舞台的,却是千万黑人群体的抗争、牺牲与付出。

得益于无数前人的斗争,70年代后,种族歧视的论调已无法明目张胆地出现在台面上。包括南方在内,没有一个“体面”社会的人敢公然歧视有色人种,知识精英更是如此。不论是自由派还是保守派,尽管政治家们提出的主张有所对立,但都打着为这部分人谋福利的旗号。80年代美国社会更是掀起了所谓的

“政治正确”(political correctness)风潮,甚至矫枉过正到谈“黑”色变。

这些背景都为辛普森展示自我创造了舞台。这时,被期待“反哺”社会的辛普森却表示,好吧,革命也许尚未成功,但我成功了,大家都可以模仿我的成功轨迹,来到达我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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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在拒绝真实。他努力地想要抹去自己的生理印记,拒绝承认他与生俱来的身份。

他身处于舞台的正中央,被人追捧,受人爱戴,这种光环使他渐渐迷失了。

《辛普森:美国制造》采访了辛普森当时的经纪人Mike Gilbert,Mike表示:“他在牺牲自己的良知,牺牲自己与生俱来的根基。一个人如何能在那样的时代里做到这种程度?如何能将灵魂扭曲到隔绝现实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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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辛普森前经纪人Mike Gilbert

辛普森走失了。他在成功的光怪陆离中早已迷失了自我。尽管他每天早晨起床、面对镜子时,他还是必须面对自己的身份问题:归根到底,自己是一个黑人

谁是凶手?

1995年,震惊全美的“辛普森杀妻案”发生了:辛普森被指控在1994年犯下两宗谋杀罪,受害人为其前妻妮克尔·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和一位餐厅服务员罗纳德·高曼(Ronald Goldman)。

曾经对前妻妮可尔多次家暴的记录、丢弃于案发现场的手套上同时沾有妮可尔、罗纳德与辛普森三人的血迹、辛普森车上沾有的血迹、辛普森手部受伤、现场留下的鞋印与辛普森的曾穿过的鞋子(该品牌款式为限量款)、尺码完全一致、案发时辛普森无法作出不在场证明、晚些时候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自己看到一个身形与辛普森相似的黑人男性匆忙跑进屋中……一切似乎都昭然若揭: 辛普森就是凶手。

血液,是此次案件的核心。辛普森左手上有划伤,可是他却解释不清到底是怎么受伤的。现场有带血迹的脚印,这些血液被送往不同的实验室进行DNA测试,证实都属于辛普森的。在车里,警方找到了妮可尔、罗纳德与辛普森的血迹。在车道、屋内,也都有血迹。科学物证的优点就是,它是客观的,不会有任何的偏见。因此,许多人认为,陪审团对辛普森的信任就到DNA为止了。

可是,事情进展远比想象中的戏剧化和跌宕起伏。

重金打造“梦幻律师团”

为了免于牢狱之灾,辛普森斥重金聘请了“梦幻律师团”(Dream Team),其成员有:

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他曾担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的律师。

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在70年代担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下海,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打过官司。

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

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舍克。

法医专家贝登,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

加州法律专家乌尔曼,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的主角艾尔斯伯格担任过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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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

当你以为DNA能表明一切、就此盖棺定论时,案件却出现了转折。辛普森的律师们抓住了警方在办案中犯下的一个个低级错误,以此质疑“铁证”:

在现场搜集证物的过程中,科学鉴证人员方先生(Dennis Fung)被拍到用裸手触碰了一个白色物体。虽然这个东西可以是任何东西,很可能是个毫无价值的、对案情不造成任何影响的物体,但专业人士的这种不专业的做法,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确实存在疑点——证据收集过程不够规范,使得物证有被交叉污染(cross-contamination)的可能。

为了“保护”现场,警员顺手从妮可尔的家中拿出一条白毯子盖在尸体上,但毯子本身可能含有大量毛发和纤维,把这么一个物品带进案发现场,是非常错误的决定。

把疑犯的血液又重新带回到采集血液的犯罪现场、案发时没有任何东西粘附在门上, 但在7月3日(案发后三周),门上却出现了一滴血迹……

这一切都在一点一点地消解着对辛普森的怀疑。处理证据的方式、储存的方式,都让人对证据的可靠性心生怀疑。尤其是,当你是一个在洛杉矶长大的陪审员,终其一生都听说L.A.P.D.可以对黑人做出任何事情,那么你就有可能相信,

既然采集的东西是不可信的,那么,在实验室里、经过精密的仪器检测所得出的结果,又有什么意义呢?

采用“诬陷论”的策略,在当时取得了极明显的效果:从什么时候开始,警察开始把采集到的血液带在身上到处乱走?从什么时候开始,鉴证人员开始不戴手套?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作人员对物品不做登记签转了?

有人会提出,妮可尔被虐待的电话录音可以证明辛普森有很强的作案动机。但现场陪审团成员Carrie的反应却令人心凉如水:“我看不起任何女人对受虐逆来顺受的。别赖在水里,如果水淹过了你的头,你会溺水的。”

她的意思就是,家暴虽然不对,但你逆来顺受比施暴者更糟糕。所以你得不到我任何的同情,因为你是作茧自缚。

如果陪审团对这么一个与案情有紧密关联的事情都熟视无睹,无动于衷,那还有什么证据能够激起陪审团对辛普森的不满、相信他就是杀人凶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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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9号陪审员Carrie Bess

而那只粘有受害人及辛普森血液的手套,被证实是妮可尔购买的加大码的唯一限量款。然而,控方律师Chris Darden执意要求O.J.试戴手套,以期有奇迹发生——手套正好合手。

可事实是,辛普森为了这一刻在两周前就停止吃关节炎药,手疼得关节无法弯曲,更别提双手早已肿得不成样了。皮手套本来就容易收缩变小,试戴皮手套之前还要戴着塑胶手套,皮手套的大小尺寸,此时自然已不适合辛普森了。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辛普森开始了浑身上下都是戏的自我表演:他站起来,转过身子,让大家看他的手。他吃力地想戴上手套,仿佛这本来就是他的目的一样,但失败了。随后,辛普森的律师强尼(Johnnie Cochran)发表了一通掷地有声的言论:如果辛普森戴不进手套,那就应该放他走(If it doesn't fit, then you must acq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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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辛普森在试戴皮手套

如果辛普森只是一个普通的小中产阶级,他绝无可能被判无罪从而躲过牢狱之灾。在梦幻律师团队的帮助下,一场关于“到底是谁杀了妮可尔与罗纳德”的审判,突然转变了方向。

大打“种族牌”

辛普森所在的洛城,充满了L.A.P.D与非裔美国人的历史纠葛。对案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的证据“手套”是探员福尔曼(Mark Fuhrman)发现的。然而,他被认为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发表了许多令人发指的种族歧视言论。因此,辛普森的律师认定福尔曼探员栽赃陷害辛普森,从而使这个案件,变成了对福尔曼的审判,而不是对辛普森的判决。

容易引起舆论争议、激起(黑人)民愤的种族派,自然要好好利用:要正着打,反着打,反反复复打。如此一来,案情是什么、真相是什么、公正在哪里,已经不重要了,一切都围绕着种族不公展开。这种不顾一切地狂打种族牌的做派、对他人恶意地含沙射影(如把福尔曼比做希特勒),仿佛在说明,

只要是涉及种族问题,人们就应该抛弃所有理智、否认所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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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探员Mark Fuhrman

而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就是辛普森的团队,在利用最真实的种族话题、调动起人们内心最真实、最悲痛的创伤记忆,来为一个从未对黑人群体做过半点贡献的人,慷慨陈词、极力辩护。他们把辛普森塑造成一个民权抗争者以及受害者,而这些都基于黑人群体长期以来所遭受的不公的苦痛,与辛普森本人没有一点关系。

那么,探员到底有没有造假嫌疑?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他这么做了,他必须冒着极大的风险。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他在当时就必须十分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辛普森不会有alibi(不在场证明),否则他就是在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去触犯法律。所以,即使他的言论多么令人作呕,还是有许多人相信他没有伪造证据的嫌疑,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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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结束后,有报道指出,陪审团名单里,有一些人是黑豹党成员(Black Panthers,黑人极端组织)。并且在多年之后的采访中,曾经的陪审团成员毫不避讳地说,自己当时投辛普森无罪,就是为了报复,替被警察殴打了的黑人青年罗德尼·金(Rodney King)报仇

意义恐怕不仅于此。这仇,是400年来,压抑于美国黑人内心的忿恨,是对美国黑人整体待遇的回应。

在美国历史上,虐待黑人的事实永远无法抹去,给黑人群体带来的伤痛永远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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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的胜利,满足了黑人群体内心情感的需要。他们中有些人并不认为辛普森无罪,然而,一想到过去黑人群体所受到的种种侮辱与践踏,一想起不久前的罗德尼·金一案,这种对白人社群报复的快感顿时席卷了一切。

正如人权运动家Danny Bakewell所言,“辛普森被塑造成了一个人权符号,他是一个载体,是一个工具,可以使很多东西浮出水面,曝光出来。”

辛普森利用了黑人群体的苦难为自己找寻生机,后者也利用辛普森,以期实现自己的目的,想改变美国、跳出人权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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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辛普森个人的胜利并不是黑人群体的胜利。明天太阳照样升起,伤痛继续,黑人饱受不公的境况并没有因为辛普森杀妻案而有任何实质上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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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官宣布辛普森无罪时,这可能是黑人群体多年来唯一能享受的喜悦,但这种喜悦也就只存在一刻的瞬间。

这被视作他们多年来悲恸不满情绪的宣泄,也可能被看作是一个族群对另一个族群赤裸裸地挑衅。因此,他们那种毫不避讳的张扬、露骨的笑容,在某种程度上,带给了白人群体最大的恶意——两个无辜的生命被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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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普森被判无罪时,受害者罗纳德的家属内心十分悲怆。

种族之间的罅隙被继续撕扯着:这种恶意,与白人对黑人的种族歧视的逻辑,是如出一辙的。两个种族之间划了一条巨大的红线。鲜血溅了一地,却成了他人祭奠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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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宣布辛普森无罪后,辛普森紧握双拳,神情像极了一个历经磨砺的斗士。正如他在早年的运动员生涯中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他在这场试炼中再次证明了自己。

然而,这仅仅是辛普森个人的胜利,不是黑人群体的胜利,也不是种族平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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