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開始,勞務費稅率大降

2019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修正案正式實施,個稅改革第二階段開啟。

其中,勞務報酬所得,有了非常大的變化。其主要變化在:

1、原勞務報酬稅目取消,併入:綜合所得2、原勞務報酬稅率取消,按綜合所得稅率
2019年開始,勞務費稅率大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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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務報酬

2019年1月1日起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2019年開始,勞務費稅率大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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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勞務報酬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有效,過期作廢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令2011年第600號

第八條 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四)勞務報酬所得

第十一條 稅法第三條第四項所說的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個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其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

對前款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徵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徵十成。

2019年開始,勞務費稅率大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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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以下,為計算方便,均不考慮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

某項勞務報酬,年收入45000

2019年後:

繳納個稅:45000*0.8*3%=1080元

2019年前:

繳納個稅:45000*0.8*30%-2000=5200元

某項勞務報酬,年收入100000元

2019年後:

繳納個稅:100000*0.8*10%-2520=5480元

2018年

繳納個稅:100000*0.8*40%-7000=25000元

某項勞務報酬,一年5000000元

2019年後:

繳納個稅:

5000000*0.8*45%-181920=1618080元

2018年:

繳納個稅:5000000*0.8*40%-7000=159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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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從上述計算可以看出,只有全年勞務費入接近500萬或以上,新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下的稅負才會高於舊的。

2、對於大眾,勞務收入100000的情況下,稅負下降了50%,從原來的年繳25000下降為5480元。

3、可以說,對大眾而言,從明年1月開始,勞務費稅率大降。

來源:亦格財稅原孟峰聊財稅,由財稅實務課堂整理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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