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醫院檢查結果,二甲醫院竟然不認同

三甲醫院檢查結果,二甲醫院竟然不認同

來信人:

給自家小孩做兒童入托健康檢查,8月26日早上,我在三峽中心醫院婦女兒童醫院抽取血液做了肝功能等兒童入托所需各項常規檢查並取得了各項檢驗報告單,花了226元,並且顯示產生了抗體。

然後當天下午持檢驗報告去萬州區婦幼保健院(指定醫院)完善兒童入托健康檢查表,醫生丁曉紅接待後,不顧檢驗報告且並未徵求家屬意見就進行了眼科、口腔、骨密度檢查,同時開了肝功能等血液檢查指引單。我當場反映當日上午已在三峽婦兒醫院完成了肝功能等各項檢驗並取得報告,申請不做重複的血液相關檢查。醫生丁曉紅卻說:那個不是在他們醫院檢查的,對該檢驗報告不予認可,必須在他們這家指定醫院再檢查一遍,要不然在哪檢查的就去找誰。依然開了這檢查單子。這是典型的 “過度診療”、“強制性消費”行為。

後來多方面找他們(包括諮詢臺)要諮詢投訴電話,他們拒不提供。通過牆上顯示電話投訴後,處理人說已跟醫生落實了,醫生丁曉紅拒不承認她所說所做的一切,但是她給我開的檢查指引單(含肝功能等各項血液檢查)是不爭的事實,是她所說所做的最有力的證據。後來經過其他醫生調解,待繳費並完成其他幾項檢查後,最後一步需要醫生籤意見並蓋章。丁曉紅醫生拒不簽字,故意刁難,拖延時間。後來實在沒有辦法才找科室副主任,副主任電話請示領導,領導說認同三峽中心醫院的檢驗報告,然後才簽字蓋章。

我想問:

(1)作為一個二級甲等醫院,諮詢臺無投訴電話,且諮詢後工作人員後仍不提供,這是醫療服務機構應有的服務態度嗎?

(2)作為公共醫療服務單位,作為所謂萬州區指定兒童入托健康檢查表完善機構單位,對合法合規的檢驗報告不予認可這種“過度診療”、 “強制性消費” “很企業”的做法符合當前規章制度嗎?符合一個公共醫療服務單位該有的經營模式嗎?。

(3)三甲醫院的檢查結果,在二甲醫院不認同。丁曉紅醫生不認可的依據是什麼?我們提出來後依舊不認可而且辦事中故意刁難,這是典型“打卡張”的服務態度,這是一個副主任醫師應有的素質嗎?這是一個醫院該有的管理水平嗎?

三甲醫院檢查結果,二甲醫院竟然不認同

重慶市萬州區衛計委

來信人:您好!

經查,您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您小孩於8月26日在萬州區婦幼保健院兒童科辦入托體檢,接診醫生丁醫生,根據體檢流程開具了視力、口腔、肝功能、血常規等檢查,您提出自己小孩當日上午已經在三峽醫院進行了相關血液檢查,不願再檢查,丁醫生當即拒絕,而不願意在體檢報告上簽字,引起您的不滿。同時,您同行朋友的小孩面對同樣情況另一接診醫生卻認可,而且在體檢報告上簽字,更加引起了您的不滿。兒保科張主任得知情況後,對此事進行了妥善處理,並取得您的諒解。

該事件發生後,分管領導約談了兒保科主任和當班醫生,要求其掌握臨床檢查結果二級以上醫院互認等相關政策,同時要求醫務科再次下發通知,讓全院員工知曉此項政策,加強臨床醫生醫患溝通的培訓與考核,提高醫患溝通技能,減少患者及家屬理解誤區。

萬州區婦幼保健院按照本院相關規定,扣減兒保科科主任、副主任8月份中層幹部管理績效考核評分3分,扣罰科主任、副主任管理績效各100元、當值醫生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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