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10年了,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如何賠償?有什麼相關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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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工作10年了,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如何賠償?有什麼相關的規定嗎?

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一般在一家企業的工作時間都比較長,忠誠度和能力都已經得到企業的認可,這個時候,要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和企業來說,都是很艱難的決定。但同時也是基於上述情況,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牽涉的補償金額相對更大。那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標準是怎樣規定的呢?詳情請閱讀下文了解。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兩種情形:

一、協商解除

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舉例:

老王在a公司工作了11年,月工資10000元,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於公司經營不善,老王也體量公司,協商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老王可以獲得的補償是11萬元。假設老王不想解除合同,公司單方面要解除,那麼,老王可獲得的補償就應該是22萬元,差了整整一倍。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

1、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天笑講職場


從你的提問來看,你應該是事業單位的編外職工,也就是俗稱的臨時工。事業單位與編外用工籤合同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國發【2002】35號文簽訂聘用合同,別一種方式就是根據勞動法96條的授權條款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是後者,適用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如果你在單位工作已經滿十年,或者自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已經連續簽訂過兩次合同,則你已經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單位在你沒有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下,強行解除合同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提請勞動仲裁,主張雙倍補償金及沒有享受的年休假、加班工資等賠償要求。由於你沒有提供詳細情況,無法給予你更精確的對策,請諒解。


鄭州楹聯


我在事業單位幹了三十多年從沒有休息過星期天而且節假日沒有雙工資現在我乙幹不動啦單位也不給說法而且工資就給不點領導說你幹不動回去咱啥也不給你你說我這情況得找誰說理去


開心283813151


首先要看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有以下多種情形。

1.勞動合同屆滿的。

2.勞動者依法開始享有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用人單位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4.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間失蹤或死亡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的。

從你的描述看,應當屬於第一種情形。如果你們親屬的勞動合同滿十年,到期則合同自動終止。

合同到期後,依照第46條的規定,可以要求經濟補償。不是賠償。

補償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六個月以上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另外,如果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則補償金額計算時間不超過12年。工資標準為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內勞動者的平均工資。

因此如果公司不再續約你將可以尋求得到十個月的工資補償。

假如你有證據證明公司是違法解除合同,這可以申請上述標準的兩倍要求賠償。

如果合同到期,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下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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