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了,前妻一直住在家裡不走導致丈夫出來住,你對這樣的做法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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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人世間最美的事,也是最淒涼的事。前妻離婚不離家,前夫應該是一個離了婚還能信任的男人。

前妻離婚不離家,說明她在家裡是一個有份量的女人,是一個重感情女人,也是一個值得尊重的女人。

前妻絕不是那種見異思遷,不是那種婚內離家出走的女人。


也許男人有了外遇,是有過錯的一方,選擇離婚是逼不得已與無奈之下。相信男人還是願意保留這個溫馨家庭的生活。

但是離婚了,還得對外遇的女人負責 。通常這種情況,這個原來的第三者女人已經有了孩子,男人才離婚娶她。

這是衝動的懲罰,也是對另一個新生命的尊重。至少讓出生後的孩子有個名副其實的爸爸,不至於以後上學了,被人叫做野孩子。


這個男人一定後悔自己的作死,讓原本就得溫馨的家庭,成為無言的結局。

離婚後妻子不願離家,那是她割捨不下孩子以及曾經生活的影子。

這是個好淒涼的情景,卻現現實實的擺在面前,讓人反躬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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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離婚了,前妻卻一直住在家裡不走,說明前妻想復婚。而丈夫卻出來住了,說明丈夫做的太對了,已經離婚了,沒有必要復婚,如果說當時兩個人能合得來,也就不會產生離婚這一個事情了,離了,就已經事實說明,兩個人根本就不是同一路子的人,也就是說,兩個人的行為永遠都不會有相交的點,從來都是各做各的,心從來都走不到一起,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兩個人才離了婚。而這個前妻,現在的行為想復婚是肯定的,但她也沒有想到,丈夫是大男人,說過的話,做過的事,一向是做過了從不後悔,同時他也是覺得沒有理由後悔,從丈夫的行為已經證明了,離婚這一事實,是走對了,是早就應該發生的事情,之所以到目前才發生,說明男人有男子漢的魄力,也許是為了小孩而生活了這麼久,終於等到小孩長大成人了,自己也可以有重新選擇的機會了,好不容易脫了身,怎麼可能再上了女人的當呢?有的人說,復婚後,兩個人還是一個家庭,不是還好好的嗎?要我來說,好個屁,與其不死不活的生活在一起,不如破釜沉舟,離婚已經成為了過去,離了,就相當於是以前吃過的飯,丟了一些時間再拿起來吃,還有味道嗎?與其如此,不如把機會留給別人,即使是世界上只有這一個女人,也絕不能再與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因為男人的心死了,已經沒有可能復活了,即使是遇見,也是不想多看一眼的感覺。受了一輩子的氣,終於有了解放的機會,就算是生活再苦再難,也不會重新來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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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是離婚不離門。有可能結婚時間長、有可能兒女方面有牽連、有可能財產方面有瓜葛,還有可能婚前丈夫有某種過錯,再一個女方還想復婚、或出門之後沒有希望,或離門之後沒有歸宿等等。在這幾個方面找原因,原因找到了、問題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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