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20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長兼總裁香興福先生、副董事長兼副總裁雷平森先生、董事鄧青先生、監事會主席李京昆先生、監事陳俊銘先生、副總裁何宇東先生、副總裁劉玉明先生、副總裁郭軍先生、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蘇熳女士、財務負責人董文先生關於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堅定投資者信心,結合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以上人員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合計不低於1.5億元。現將有關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關主體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增持目的: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堅定投資者信心,結合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

2、增持計劃:

4、增持計劃的實施期限:計劃自本公告日起未來12個月內增持完成。

5、增持方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允許的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於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

三、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增持計劃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上述人員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增持完成後六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票、短線交易等違規行為。

3、本次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內,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計劃將在股票復牌後順延實施並及時披露。

4、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人員增持公司股份的情況,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蘇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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