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又現「霸座女」,乘警執法太過人性化就變成一種縱容

警察遇到“女座霸”不能有理說不清

文|馬滌明


高鐵又現“霸座女”,乘警執法太過人性化就變成一種縱容


(▲霸座女。)

高鐵又現“霸座女”,乘警執法太過人性化就變成一種縱容


(▲態度蠻橫,連警察都敢懟。)

近日,在永州到深圳北G6078次高鐵上,一名女子在永州上車後,女子原本是靠走道的座位,但強行坐到了靠窗座位,當列車工作人員協調座位時,卻遭到了女子的“強詞奪理”,霸佔座位不肯讓座,與工作人員溝通態度比較惡劣,鐵路相關部門已介入處理(9月19日湖南公共頻道)。

“首例座霸”被處理並臭名遠揚之後,又曝出了“座霸”,隔三差五就出來一個,大有“你方唱罷我登場”的勢頭。而“座霸”們集中曝光,或許也是搭了輿論關注度的“車”,輿論關注不到、沒曝光的地方,是否還有更多“座霸”,我看不好說。

我認為,“座霸”問題的最大看點,並不是霸佔座位的無賴們,而是一些列車的管理狀態。“首例座霸”事件後,濟南鐵路公安對當事人孫某處以200元罰款。如果這種治安處罰是有法可依的,現場為何未見法律出手?而對乘警的執法不作為,官方連個說法都沒有,這是否意味著,某些執法不作為不存在責任問題?那豈不是說,乘警執法時,有些事作不作為,可以“自由裁量”?要是這樣邏輯,列車上沒有無賴,不頻發“座霸”情況反而奇怪。

高鐵又現“霸座女”,乘警執法太過人性化就變成一種縱容

這一次永州到深圳北G6078次高鐵上發生的“座霸”事件,現場乘警的處置方法仍極不適當。視頻顯示,列車乘警對女乘客霸佔座位不肯讓出的行為,除了反覆強調“你做錯了位置,應該讓給人家”,就是翻過來調過去地跟對方講,座位上方標註的位置序號規則。道理當然要講明白,規則當然要介紹清楚,可如果把道理和規則都給講“熟”了,對方還是胡攪蠻纏,繼續重複下去還有意義嗎?【轉發、留言、底部打賞、點贊、點下面廣告都是對明話頻道堅持寫作的支持!】

從頭至尾,沒見乘警對“座霸”乘客說一句,她違反了列車管理制度的什麼規定、後果是什麼。乘警,作為列車的管理人員、執法者,對擾亂列車秩序,而又假裝聽不懂道理的無賴乘客,應當清清楚楚地發出警告,曉之以理、曉之以法;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應依法採取執法措施,比如現場開具治安處罰決定書,同時強制帶離座位。

面對頻頻出現的“霸座”行為,我們希望今後能有更多現場的有效處置,讓警察執法力再提高。事實上,近日,公安部就已經明確表態,對依法執法的警察,堅決給予“撐腰”,堅決支持警察的合理執法行為,保障警察執法權益。因此,警察執法不應該有後顧之憂了。

高鐵又現“霸座女”,乘警執法太過人性化就變成一種縱容

要知道,文明執法不代表不使用強制力,面對勸說無果、惡行暴行,警察完全有理由而且也應該使用強制力。人性化執法,不能沒有,但人性化不等於不要原則、把法律撂在一邊。乘警要求“座霸”乘客出示身份證,對方強硬回答說“憑什麼給你看身份證!”而我們都知道,列車上,警察有權查驗任何旅客的身份證,拒不出示、不配合,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治安違法、妨礙公務。千萬別跟我說,乘警對這樣的規定不知道。

“座霸”拒絕讓座,拒絕出示身份證,乘警除了耐心講道理,還是耐心講道理,難不成是,“警察遇見座霸,有理說不清”?管理和執法對違規違法者太曖昧,太講人性化,實則是一種縱容。

報道說,鐵路相關部門已介入處理。我們期待那位假裝不懂道理、假裝不懂規則的“女座霸”,為自己的無賴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但如果現場能夠解決的問題,總是等到事後調動更多管理資源處理,是不是簡單問題複雜化?浪費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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