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92年出生的上海小姑娘,用“空手套白狼”的騙術,僅僅支付了數萬元定金就繞過限購規則,“鎖死”了上海多套千萬房子。
合同截圖
而賣方因此陷入兩難境地,
無論履行合同賣出,
還是毀約不賣都將損失百萬。
據求助人之一的鄭阿姨回憶,2016年3月遇到買家黃某時,感覺小姑娘蠻乖巧貼心的。
當時她拿著合同專程跑到自己家裡籤,說兩個人私下籤合同也省了中介費。
看到對方那麼有誠意,鄭阿姨就以858萬的房價簽訂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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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房屋買賣合同一簽好,買家黃某就開始找各種理由拖延房款,一年多來除了10萬元的定金,一分錢房款都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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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位求助者梁阿姨則是通過中介和黃某簽訂的合同,梁阿姨曾提出過合同裡字太小看不清楚,但中介告訴她這種都是差不多的,買賣房屋錢到手就可以了。
結果一簽合同,黃某就用敷衍鄭阿姨的套路來對付梁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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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買家拖延不支付房款,那賣家就想退回定金不賣了,但這個時候才發現之前簽訂的合同裡竟是陷阱重重,
合同裡寫著這樣一句話:“如買方逾期履行超過六百日賣方可解除合同...”除此之外合同裡還寫著,買家黃某可以無條件轉讓,而且即使六百日之後違約,她違約的違約金是萬分之零點三。
也就是說一套800萬元的房屋,買方黃某的違約金是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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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路玩得深還不是最討厭的,最討厭的是近年來房價在不停漲,從2016年到2017年房價已上漲至1300萬元
上漲了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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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人鄭阿姨的房子在賣給買房人黃某時,房價是858萬,而現在已經漲到1400萬。
而梁阿姨的房子則從620萬漲到800多萬。
也就是說買方黃某通過拖延房款,賺取了數百萬的增值差價。
如果再轉賣給第三方就等於零成本的“空手套白狼”了。
但此刻的賣家又拿她無辦法,如果自己毀約不賣,需要賠償違約金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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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履行合同賣出,自己又要損失數百萬元的增值差價。碰上這樣的事情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但是頭大也無法,因為據律師介紹買方黃某的這種行為由於沒有過戶,所以是不受限購制約的,而且理論上她還可以無限地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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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知道小申以前常說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是什麼意思了吧,就是黃某這種。
不過話說回來,流氓終究是流氓,即使有文化也照樣會被收,黃某精心設計的這份合同看似符合《合同法》,
但是這種嚴重侵犯一方利益,並且存在故意隱瞞事實的意圖,就涉嫌民法裡的欺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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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存在非法掠奪他人合法利益的話,可能就涉及到刑法的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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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閔行法院和普陀法院一審判決黃某敗訴。
判定雙方合同解除並沒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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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案件也算有了個完美結局,但是我們應該記住這個案件給我們的教訓,在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時,一定要看清了解合同的條款,簽字更是要慎重,否則要是遇上黃某這樣的一個就夠你頭疼個一年半載的了。
大漢歷史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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