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被判死缓,坐牢18年后改判无罪释放,蒙冤男子索赔1937万


这名男子名叫刘吉强,今年54岁,吉林省吉林市人。2016年5月8日,52岁的刘吉强带着无罪判决书回到家中,父母都不在家。他感觉像回到了18年前,因为屋里的家具摆设都没变。18年前,警察将34岁的他从家里带走时,父母也不在家。那会儿,父母跟他一起生活,在他出事时碰巧出了远门。18年后,他青春不再,头发掉了一大半。他的父亲1年前已病逝,85岁的母亲患癌,正在医院病床上喘息。

改变刘吉强命运轨迹的是18年前的一桩命案。1998年2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区内一名女子被害。刘吉强被指控为凶手。2002年,吉林市中院认定刘吉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2003年,吉林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图为刘吉强出狱后在医院照顾母亲不慎扭伤脚,这些天靠拄拐杖出行。

刘吉强入狱后,刘吉强及家人开始了申诉之路。2015年7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此案后,2015年12月决定再审。2016年4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再审此案,认定本案除刘吉强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实其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杀人,依法宣判刘吉强无罪。图为刘吉强描述当年的细节。


2015年8月2日,刘吉强的父亲没有等到儿子平反的那一天,就因患肝硬化病逝,享年86岁;刘吉强84岁的母亲,患有乳腺癌,于2015年12月8日,因病情恶化住院,癌细胞向骨骼和肺部转移。好在老人家等到了儿子出狱。出狱后的刘吉强到医院看母亲时,母子抱头痛哭。图为相册里,20多年前的刘吉强阳光帅气,如今他的头发掉了一大半。

2016年9月1日,刘吉强向吉林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对其蒙冤失去自由的18年2个月13天,共索赔1937万余元;刘吉强还向吉林省检察院控申部门,递交了“错案追责申请”等材料。冤案得以纠正,这是社会文明进步,法制越来越健全的表现。法律终于还了刘吉强的清白。可喜可贺。祝愿刘吉强走好以后的人生之路!想看更多酸甜苦辣的人生故事,敬请关注头条号:城乡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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