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煥晶知錯了嗎?後悔了嗎?你怎麼看?

杜鴻3


以我個人粗淺的觀點,莫煥晶只怕是未必知錯,更談不上後悔了。當然,在法庭上,或許會口口聲聲知道自己錯了,什麼很後悔之類吧啦吧啦的,但是從內心而言,則只怕未必。


每個人的性格都是在自己的特有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有著不可代替性和不可消除性。不可代替意味著我們實際上不可能把自己代入莫煥晶的位置去觀察這個世界,瞭解這個世界在她眼裡是怎樣的。不可消除性,意味著無論後來的境遇有怎麼樣的變化,或是富貴或是貧賤或是被善待,都不可能消除已經作用在莫煥晶身上的的早前環境對她造成的影響。

換句話講,莫煥晶的行為在周圍人看來,是不可思議和罪大惡極的;但是,在她自己的世界裡,卻必然有著可以自圓其說的邏輯,甚至認為這種行為是沒有錯誤的,我們總認為是她主動的傷害了世界,但是在她的世界裡,或許不過是她對世界的一種報復而已,她才是受害者。


該從何談起呢?如果我們可以當面質問古往今來的窮兇極惡之徒你覺得,他們會為他們的罪行懺悔嗎?


並不會。

真的。並不會。


他們對世界的態度,對不同的人的態度,同樣來自於他們在成長過程中所形成的觀念,這種觀念在他們而言,就是毫無疑問的正確。在旁人看來的兇殘也好,邪惡也好,在他們而言,則是另外一套理論的支持下,他們堅信自己是在進行著正確的事情。所以希特勒就算再復活多少次,也不會對猶太人道歉;東條英機,也並不可能因為侵略中國而覺得遺憾。雖然這個觀點有些讓人難以接受,但是實際上,通常而言,是對的。

回到莫煥晶,其實也是如此。她的成長經歷決定了她的對世界的態度。她是如何看待世界,如何看待周圍的人,如何看待被她燒死的一家,和其他人,實際上是完全有可能不同的。我們所充滿的人道精神,憐憫精神,許許多多的普世價值,在她看來,極有可能有其他解讀。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法律可以判處她死刑,但是從根本上來說,想徹底改變她的觀念,讓她明白自己的錯誤,讓她真正的去懺悔,我覺得幾乎是不可能做到的。

我希望每個人都應該明白的一件事情是:我們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會對別人產生影響;我們的幸福,很多時候並不是別人的幸福;我們的熱愛,很多時候正是別人怨恨的緣由,我們常常會對別人的怨恨和憎惡覺得莫名其妙,不可理喻,僅僅是因為我們並沒有處在同樣的位置。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們存在的意義通常都由我們成長的環境組成,無論是好的還是壞的;


所以對於這些人而言,所謂的知錯,所謂的後悔,不過是希望逃脫法律制裁的套路罷了,不能說不可能改變,但是絕大部分人,是不可能改變的。


每個人都走在別人不可能真正完全體會,理解的道路上。


張子曰


莫煥晶是在金錢的需求下走上犯罪,在她意識放火時,早就知道是犯罪,但為什麼又去放火?從本意中想放火,再救火,來演蓋自己的罪行,可是她萬萬的沒想到後果的嚴重性,所帶來的一切無可估量的損失。我認為她會後悔,悔的是自己沒有估算好,有這麼大的損失,悔的是自己的計劃錯了,把自己送了進去。每一個罪犯,在犯罪前都想過事後不要被查出,如果他們怕查出也就不去犯罪。莫煥晶之所以後悔,不是後悔放火,而是後悔這把火太大了,這是她完全沒有預料的。


雲中子56


物業的極度混亂消防管道沒水!消防忘記帶破拆工具!回去拿!耽誤了2小時才開門!媽媽嬌縱愚蠢!帶孩子們去死路!明明可以安全跑出去!保姆只放了一把小火……但所有黑鍋都讓保姆背……


維護真實公正者


現在談莫煥晶知不知錯,後不後悔有意義嗎?很多錯誤不是知錯了後悔了就能原諒的。害財害命,人性不善,終究要受懲罰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