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學院系主任聯合教師私分400多萬貧困補助金,你怎麼看?

水心草61676261


多行不義必自斃。教師是一份多麼崇高職業,散發著聖潔的光輝,然而就是有這樣的“害群之馬”,玷汙了這份陽光下最光榮的職業。


本次貪汙事件的主人翁張某,是某高等院校的研究生畢業,不管是個人的學歷,還是個人的工作能力,都是十分優秀的,在校期間,也一直深受領導的信任,不斷升遷,可謂是前途一片光明,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卻也親手毀了自己的前途。


對於這樣的教師,一方面嚴重的詆譭了教師的形象,另一方面也侵害了貧困學生的基本權利,應該接受法律的懲罰。根據網絡調查顯示,目前全國的其他高校貧困生的補助金髮放工作安排均是井井有條的進行,包括提前統計在校貧困生數量,確認發放的金額,及時瞭解學生的反饋,對於遲遲未收到費用的學生,學校都會第一時間答覆幫助處理。所以相信社會上大多數的高校,都是具備教師師德的,我們不能因為這幾位不合格教師,就全盤否定整個教育環境。


同時慶幸本次事件及時的抓住了嫌疑人,挽救了國家的損失,但是也提醒我們所有的教育主管部門,在高校獎助學金管理方面,應該加強監督管理,杜絕此類事件再發生。例如本次事件中,涉事教師通過偽造資料矇混過關,側面的也反應了,貧困補助金髮放流程的漏洞,那麼接下來我們的獎助學金的發放,是否可以採取隨機的電訪形式,檢查發放成果呢,保證獎助學金真正落實到位。當然這只是一個參考建議,具體的改進,還需要更加嚴格的思慮制定。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的教育者都要以此警醒,不要妄圖試探法律的底線,最終害了自己和家人。


決勝網



很難想象,張某是如何速成為一違師德悖器重的可恥貪汙侵吞國家400餘萬元助學金的。

而看其與賀某被揪出後的宣判結果看,張某罰金為50萬元及徒刑10年,賀某罰金30萬元及徒刑8年。那400餘萬元助學金呢?

要將幾百萬元中飽私囊,不是一件輕易之事。而張某攜同賀某卻做到了。鄙不知,學校對於助學金之申請與對口發放的管理及其制度是怎樣制定的?學校領導又是怎樣以行發放流程控制的。

若果手續簡單、簡便、無控至張某賀某兩人便可大功告成,私便替學校之發展管理的淺顯弊端、漏洞而深感悲哀。

若果其事背後隱藏了更多不可告人之隱秘與他人,則更感當下教育天地、領域之混沌狀態憂感憂患。

這些年,治貪肅腐,學校這片神聖領域屢屢爆出鉅貪,百姓除憤怒外又能如何?

窺一斑而知全貌。也許,此事端,僅是揭開當下教育領域陰暗問題之小蓋而已。大的問題,多的問題,或許開展滾雷式的排查、稽查,將會有更恐怖的一面,給人以坍塌式腐敗的譁然與憤怒矣。



層出不窮的一些手掌小權者,卻往往斂財有術,腐風氾濫,這究竟是管理中的制度出了問題還是用人中的機制存在問題?我們的當權領導者,尤其涉事單位的上級管理,不得不需要真正認真地去面對與治理。

和平盛世,蛀蟲滿目,治腐肅貪,真的任重道遠!


憂鬱之後精神好多了


首先更正一下題主的說法,不是系主任,而是副主任,張某某在擔任副主任期間主要負責該學校某辦學點的工作,負責招生、教學、管理等相關工作。譴責毫無師德的張某某,他將面臨的是法律嚴肅的制裁以及道德的譴責。

與張某某合謀的是該辦學點的工作人員賀某某,兩人不滿足於正常的工作收入,打起了國家發給貧困學生的助學金和補助金的主意。2011年至2016年期間,兩人利用職務之便,偽造資料獲得國家補助,然後再假裝學生簽名,將補助金、助學金等400餘萬元截留、私分佔為己有。

張某某和賀某某以貪汙罪逮捕,並提起了公訴,一審法院判決張某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萬元,賀某某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30萬元。“為人師表”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不能以身作則,不能以身表率,本來就是失職,更何況還利用教師的身份做一些齷齪的勾當,讓他人如何看待教師這一職業,讓學生如何會尊師重道!

有這樣的老師,那麼不難想象會有怎樣的學生,如此下去祖國的未來堪憂。人都是逐利的,但是若是連老師都這麼不餘遺力的追名逐利,如何培養堂堂正正的人才,如何為社會做貢獻。所有教師都應該以此案為戒,不要試探法律的底線,也不要試探人們對道德的容忍程度。

最後希望所有被貪汙的款項能追回,並且發到應該獲得這些補助金、助學金的學生手中。


時報傳媒


披著教師的畫皮,幹著黃鼠狼的勾當。這種人渣槍斃一個少一個,活著浪費糧食,死了浪費土地。如果人人都獻出一份愛,就是美好的人間,如果人人都做一點惡,就是人間煉獄。

張某本該有大好前程,碩士畢業的他剛剛參加工作兩年因為工作出眾,倍受器重,就被任命為系裡的副主任。豈料到此人貪得無厭,不滿足現狀,把罪惡之手伸向了國家發放的貧困補助金。夥同劍川辦學點的賀某通過先後偽造學生簽名,銀行單據等手段虛構事實,實收虛出,將本應發放給學生的補助金非法截留,佔為己有。

從2011年起到2016年,這兩個人先後以上述手段,侵佔了國家發放的補助金共計4000640元。這筆錢本該是發放到學生手中,用愛助學生前行,怎料被這兩個惡人因為貪慾佔為己有,造成人間煉獄,可惡、可憎、可槍斃。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張某最終因為貪汙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處罰金50萬;賀某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處罰金30萬元。



本該是最受到學生信任,最尊敬的人,卻幹出如此寒心的事情。這兩個人從2011年到2016年就開始做這件事情,6年來居然沒有東窗事發,沒有學生像學校反映,細思極恐。這所學校恐怕是不止這兩個人在做這件事吧,要不然是如何瞞的過學校老師,領導的,又或者這兩個人已經達到了隻手遮天的地步,讓這所學校的老師,學生敢怒不敢言?我怕這其中另有玄機吧。

如果在我們學校裡,到了補助金髮放的日子,學校肯定會發通知說補助金已經發放,讓學生去查詢。如若發放後查詢不到,可以向學校反映,是否發放出錯了。雲南的這一所高校裡的學生難不成都不知道有補助金的這一回事?所以都不會去過問嗎?學生髮問了又是如何向學生交代或者是瞞天過海呢?一個系的副主任真的有如此大的權力,可以控制全校的輿論嗎?又或者說這所學校的行政效率及其低下,六年來都沒有無法解決學生的投訴反映?



我不是一名偵探,也不是一名警察,我是所說的只是我從這件事中所產生的疑惑。


大三老學長


“為人師表!”、“人類靈魂的工程師!”還有人專門為這樣的人,設立了教師節!還有人,專門在節日裡吹噓“靈魂工程師”!人類真可笑,在唯利是圖的全盛時代,在世界普遍缺德的今天,還會虛偽、肉麻的吹捧早已幾無靈魂的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乃天空


人心糜爛得到了這個地步,連貧困生的資助金都要吞!口中喊著:“百年樹人,嚴於律己!”內心卻汙濁不堪,道貌岸然的表面之後,幹著損公肥私、劫貧濟富的勾當。



既然東窗事發、醜行大白於天下,那就不能“嚴肅批評、嚴厲警告”了事。而是要動用黨紀國法,先雙開,然後再說其它。(圖片來源於網絡,圖片版權屬於圖片創作者及始發媒體。)


孤獨的人209381559


不知廉恥,道德敗壞,喪盡天良,這兩人簡直不配教師這個稱呼,是教育工作中的渣子,社會上的蛀蟲,沒錯,就是這兩人。還特麼為人師表,我呸!

在說這個事前,我先說一個我看到的現象吧,那就是我們學校的一個院領導,上課的時候,口口聲聲教導我們要尊老愛幼,團結同學,出門時要遵守規章制度,等等吧。然後,那天我們一群學生都在路口等紅綠燈,然後她就帶著她女兒騎著電瓶車她闖了紅燈,當時我就扯著嗓子喊,紅燈哦,紅燈哦!女友拽著我,說你小點聲,別讓她看見了。她回頭朝我們這裡看,我用手擋住臉,給她豎了一箇中指,然後我們就走了。

通過這件事能說明什麼?那就是教師中有一小小小部分,還是目無法紀的。

就像問題中的兩人,為了賺錢,竟然把魔爪伸向了貧困生的助學金,還持續了五六年,這讓那些本該助學的學生沒有錢助學,怎麼說呢,這樣的人就是敗類,敗類。



小幸福的萌萌雷


我只想說上樑不正下樑歪!國家每年都加大補助金額!下面的用不完怎麼辦?我舉個我知道的事情大家看看,我們這一所職中!每年國家都補助了很多錢!這個錢有一部分到學生手裡面了(個別學生)!那麼還有一大部分呢?沒辦法了用不完!找不到辦法用(用不完要被批評的)!那就讓老師搞培訓,來培訓的人每天50元錢(出錢請人來學習),培訓老師每天的培訓費那就不說了吧!反正我知道的這個老師自己的工資從沒有動過!全靠培訓講課的錢還用不完!那還剩的錢怎麼辦?教育局就來打主意了(美其名曰借!反正也不會還),最後都用不完那就搞修建吧!廁所不好用修(一年修了四次!tmd這句是髒話忍不住了),最後還剩點怎麼辦?那就當教師補課費,加班費這些一堆發給老師!(tmd!忍不住了想罵人)這所學校成了香餑餑!誰都想去!又不用卡成績!某個老師出的試卷全是選擇題(據說學生只做選擇題!其他的不做)!國家有再多的錢下面的人都有辦法給你用完!關鍵我就沒看到有誰來查一查!來的人鬼都沒見到一個!收錢走人的倒是多!


一路向北木森森先生


教師中的敗類,這種現象應該不是個案吧?



豆比豆


這樣的錢也下得了手,由此可見人品之差,良心之黑。國家應施以重典,嚴厲打擊。這種人多了,教師將從一個高尚的職業變成為人們所不恥的職業。這種人在教師崗位,將遺禍子孫,影響祖國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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