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在NBA的第一筆工資是怎麼處理的,爲什麼會說「他們不配得到這筆錢」?

波哦蛋


姚明新秀賽季與火箭隊簽了一份4年1802萬美元的合同,其中第四年560萬美元,但是球隊選項,所以大姚那時候可以保證到手的工資只有1242萬美元!當時

籃協居然以NBA是“商業比賽”為由,要求從他每年的工資中抽取50%!大姚出面與籃協談判,降到了5%!

1242萬的薪水給籃協提成5%,還剩1178萬,再給上海隊1000萬(坊間傳聞給了1000萬,下文有解釋),大姚還剩下178萬,加上在美各種稅,大姚的工資幾乎一分不剩!姚明後來直接在自傳中怒斥籃協:“他們不配得到這筆錢!”

大姚的NBA之旅來的太過艱難!

早在01年,大姚就有意參加NBA選秀!當時手握狀元籤的火箭承諾大姚一旦參加選秀,他將成為本年的狀元秀!但因為上海隊獅子大開口,讓姚明走入NBA的進程一拖再拖!上海隊開出這樣的條件∶

  • 火箭隊必須給上海隊一個和姚明能力匹配的外援;
  • 姚明必須支付給上海隊1800萬美元的培養費和買斷費;
  • 火箭隊必須自掏腰包派高水平教練來上海隊指導;
  • 火箭隊必須支付建造一座現代化體育館的費用!


可以說,任何一個條件都屬於坐地起價,火箭隊也不是冤大頭,憑啥要一口答應你?於是拖到了02年,02年談判又談僵了,於是姚明團隊開了個新聞發佈會,給上海隊兩個選擇∶一、談妥,我去NBA;二、談崩,NBA不去了 CBA我也不打了,我直接退役讀書去!

上海隊被大姚破斧成舟的做法嚇了一跳,如果姚明因為上海隊的原因退役,他們將成為千古罪人,千夫所指!後與姚明簽訂了一份買斷協議,逐年支付給上海隊800-1500萬美元!姚明這才得以進入NBA!


四號射手


作為NBA球員,他們的平均工資在全世界都可以說是數一數二的。所以在美國很多貧民窟的運動員都希望能夠進入NBA可以迅速脫離貧困。當時姚明經過層層阻礙終於可以進入NBA,效力於休斯頓火箭隊,第一份合同都是新秀合同,合同年限為3+1,最後一年球隊優先選擇權 ,工資共1802萬美元。第一點,姚明要想進入休斯頓火箭隊,就必須買斷自己和上海隊的合同,要不然就不能參加選秀。有消息稱想要買斷這份合同,大概需要花1000多萬美金,還有諸多條件,簡直就是把姚明當作掙錢的機器。多虧了大姚沉著冷靜,才能得以把條件降下來,所以當時姚明去火箭隊是揹著債務去的,每年大概支付上海隊800到1500萬美金。

第二點籃協也是從姚明手中抽取一部分費用,當時籃協想要從姚明手中要到50%,最後將姚明出面談判到降到5%,但那些只抽取了一年的費用也算是合理。這項規定並不只針對姚明一個人,國家體育總局規定每個運動員都是這樣的。

第三點姚明在美國打球必須服從當地的法律,他的工資可以不用在中國交稅,但必須要在美國交稅,美國的稅務也是比較嚴重的,其實最後姚明也剩不了多少錢。第四點,姚明拿到工資後給父母買了汽車,在美國休斯頓買了一套房子,還需要給自己的女朋友找最好的醫療機構方便治療。姚明的第一比工資最後到自己的手中已經所剩無幾,所以他的工資大部分都是為別人考慮,自己所用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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