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費由誰承擔?一定是單位與員工共同承擔嗎?

llsj1990


題主提的問題我先從幾個名詞上給你解釋下:

1、社會保障:是國家和社會通過立法和行政措施,對失去生活來源的社會成員給予一定物質幫助,以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

2、社會保險:是以國家立法形式建立,以法律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國際社會普遍實行的法規。社會保險的目的是通過分散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風險,具有社會性、互助性和強制性的特徵。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3、社會保險內容: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五種(從去年開始個別省已經將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併)。

4、社會保險費(簡稱:社保費)是上述五種保險費的統稱。社會保險費有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繳費比例如下(各省繳費比例略有不同,但差別是1%至2%左右):(1)養老保險: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為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佔工資的8%。(2)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為職工工資總額的6%,個人繳費佔工資的2%(部分省設立有大病補充統籌費)。(3)工傷保險費:個人不繳費,用人單位根據行業不同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4)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2%,個人繳費1%。(5)生育保險費:單位繳費0.5%~1%,個人不繳費。

以上簡單回覆這麼多,關於社保問題,我還要專題發表文章,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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