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德安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近日,德安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思形态工作的通知》。会议由我院检察长陈新河主持,欧先明副检察长带领与会人员一起学习文件精神和内容。

会上,陈新河检察长就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院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经常性课题,列为“两学一做”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传导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做到全院上下人人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党建知识竞赛、专题学习讨论等形式,确保干警提升思想认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考核指标,与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四是加强网络宣传,进一步把好舆论出口。利用传统纸媒和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展示检察工作新成效、检察改革新进展和检察队伍新形象,并加强涉检舆情的监管、研判和应对。发挥好新媒体工作的作用,做好意识形态的监测、分析、报告工作,唱响主旋律,提高司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或者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意识形态文件,部署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院政工部门切实做好意识形态的宣传工作,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工作做细、做强,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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