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之首白寶山


自1982年12月起多次盜竊、搶劫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後改判為十五年有期徒刑,使白寶山產生了報復社會心理。白寶山在獄期間先後殺死兩名獄友,後白寶山提前釋放。因出獄後生活不如意,白寶山產生報復警察等不良心理,於1996年3月31日打傷警察搶走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一把,隨後以此槍多次作案,殺死五名警察、打傷八名,隨後白寶山從北京轉到新疆繼續作案。1997年9月5日被捕,1998年4月被處以槍決。

自1983年入獄到1996年,白寶山共作案8起,殺5人,傷9人

1998年4月,白寶山被執行槍決。 白寶山的最後一段話,是哭著說的:“我犯了這麼大的罪才有權利在這兒講幾句話,這個代價太大了,多少人的鮮血換來了今天……我對無辜死亡的人…………說聲對不起……希望以我為戒,不要做一個對社會有害的人……” 這個代價,確實太大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