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辱華事件你們怎麼看?

啊歡8


“辱華”?什麼是辱華?只是瑞典電視臺一檔娛樂節目中的一個脫口秀專職諷刺的片段,是一種“不正經”的節目。在我看來只是諷刺個別華人的不良行為而已!而這些不良行為又確確實實存在!又和我沒有任何關係!因此雖然我有點難過,為國人的醜陋行為害羞而怒其不爭,卻沒有從這樣一個視頻裡感覺我受到了什麼侮辱和種族歧視!

像瑞典這樣的國家有充分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的意思是政府不會控制媒體的言論,不存在一個給所有媒體下命令和審查的機構。而各種媒體靠的是各自的職業操守、世界觀理念、以及市場看不見的手及輿論監督來約束自己的言論。各主持人尤其是脫口秀,都是各自獨立,任何言論只代表他個人和部分人的觀點!所以,即便你認為其存在“種族歧視”,你指定要對方的政府來干預此事或全體國民來承擔這個“種族歧視”的後果,其實是找錯了對象的莫名其妙!而任何人聽到一個專職講笑話的人說“我就是種族歧視”都不會當真!因為“不能種族歧視”在西方國家是政治正確,否則你根本無法立足。所以,你拿一個“不正經”的節目中的個體言論來碰瓷,說自己國家和民族受到了“無盡的傷害”實在是找錯了目標。

建議那些“憤慨”的人讀一讀《醜陋的日本人》《醜陋的美國人》《醜陋的中國人》等系列書籍。有些人反應如此強烈,應該是其的民族自卑心在作怪吧!即便有人要憤慨,也要搞清楚對象,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不要扯上我或整個國家和民族)最多罵罵他的電視臺就差不多了,和瑞典政府及瑞典全體國民有何關係?!和宜家又有什麼關係?!真是莫名其妙!

本來曾某一家這樣的無賴蠢貨只是極少數,但就是有人非要為這幾個人站臺背書,使得將一個個體的無賴形象活生生的影射到了整個國家和國民身上!先是不經仔細調查聽信一面之詞就叫囂賠禮道歉嚴懲兇手,反轉後,外交部門也被迫降低調門為“維護合法權益”,造成外交事故!原本只是小範圍知曉的國人出醜通過它們“鬧大”後卻讓全世界幾十億人盡人皆知!以後我國人出去碰到外國友人被問及時假摔一事時我們拿什麼來言對?!面對這樣的惡果,它們不但不反思、對於失實報道不但不道歉,反而又四處煽風點火,借一個只是個別主持人的“不正經”的可能不當言論來煽動種族仇恨,將這種【個別人】的可能歧視,擴大到兩個國家全體國民的種族歧視和對立上!提高到整個國家和民族尊嚴受傷害的高度!這不正像曾某倒地一樣,變成了一種國家之間的“碰瓷”嗎?!找一個“不正經”的節目中的言論來“碰瓷”,你是不是找錯了對象?!除非瑞典政府人員說類似的話,我們皆可一笑了之,我們把它當個屁給放了不就得了嗎?那才是真正的自信!現在非要“販運”到國內來煽動民族情緒,挑撥兩個國家和民族之間對立!不知刻意這樣操作的人是居心何在?!難道僅僅是為了剛剛在“瑞典遊客事件”的失實報道事故中的信譽盡失而設法“扳回一城”麼?!

對於瑞典遊客被扔事件,有人就是喜歡、刻意、胡攪蠻纏地堅持站在道德、人情的角度觀察評論,絲毫不知“國法無情”為何物,選擇性的忘記“入鄉隨俗”的基本道理!

可笑的是,有些人一邊在網上提示“出國公民要入鄉隨俗,尊受所在地的法律法規習俗”,另一方面卻在指責別的國家警察執法時沒有“人性化執法”,這不是自相矛盾的莫名其妙嗎?

分析瑞典遊客事件產生外交糾紛,其實很簡單,可分為三個層次討論:(1)有沒有違法?(2)言行失當、擾亂秩序,警察有沒有權處理?該怎麼處理?(3)警察“扔人”中有沒有“過分”的細節?有無侵犯他們的人權?

(注:【酒店是私人領地,警察無權強制酒店接客!】這一點其實最為重要,曾某有後面的悲劇其實就是在此一點上出現誤判!而很多網友不理解瑞典警察“執法不人性”其實就是沒有理解這一點!警察不驅離曾某一家很可能會被酒店投訴“不作為”的!警察來後,叫你走,你立刻收拾東西一邊往外走一邊有禮貌的向警察尋求幫助,警察能不幫你罵?實在不幫你,你又確實困難你找大使館呀!你和警察較什麼勁?你想讓警察強制酒店接客嗎?!荒唐無知的思路!這就是其悲劇的根源!)

(一)\t有沒有違法?

這一項完全沒有爭議:曾某一家沒有構成瑞典法律意義上的“違法”,我們這叫“犯罪”: 瑞典等一些西方國家,沒有那種警察可以直接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最多長達15天、而無需審判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他們要實現這一點必須要檢察官和法官甚至律師介入後才行,在瑞典 “違法”的意思就是“犯罪”,並得到審判才能進行相應的處罰。

(二)\t他們的言行失當,擾亂公共秩序,警察有沒有權處理?該怎麼處理?

1)\t任何一個看過視頻的人都不會否認曾某一家“言行失當和擾亂公共秩序”!瑞典警方當然有權採取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進行處置,你不能當場抗拒,否則就是暴力伺候!這在哪國都一樣。不管是驅離酒店、還是“扔人執法”,你只能事後申訴,而 “扔人執法”是瑞典警方處理此類事件的常規做法之一,在我們這對應有警告、訓誡、罰款、拘留等。你可以選擇理解同情,但不是你逃避或否定執法的理由。因此,既然有擾亂秩序的行為就該接受相應的懲罰,這沒什麼好說的。

2)\t常識是,我們可以投訴【瑞典警察在對曾某一家執行“扔人執法”中存在“過分暴力”或存在不當,侵犯了我公民人權】,而不能投訴【瑞典警方不能用“扔人執法”處理曾某一家】,因為後者是干涉他國內政。因此,入鄉隨俗,也沒什麼好說的。因此本事件就剩下唯一的爭執焦點:【警察在“扔人”中有無“過分”的細節】。

(三)本案中警察在“扔人”中有無“過分”的細節?分為兩點討論:

1)\t時間地點合不合適?

這就像無法和色盲及裝瞎的人對顏色的認識達成一致一樣,雙方永遠也不可能達成共識。根據基本事實,看官自行判斷這樣的扔人地點的選擇會不會對曾某一家構成人身傷害:氣溫10度,離事發地僅8公里,地鐵口附近200m,24小時營業,有能拍照打電話能地圖定位的手機,有路燈有路標指示牌的十字路口,遺址公園入口,曾某會英語,有溝通能力。

2)\t存不存在過分暴力嗎?

現有視頻不存在暴力。上下車和車上有無使用過分暴力,這永遠都不可能有【共識的真相】。

PS1:關於“傷情”照片分析:外傷基本3種:骨折、皮下出血和破皮傷。這裡骨折不存在。皮下出血也叫軟組織挫傷,一般表現為淤青,不可能像圖片一樣黃色。而那個黃色更像是碘伏碘酒檫拭的留痕!而中國人一般處理皮下出血的淤青,習慣用“活血”用的如紅花油、正骨水、香港“黃道益”之類藥品,而這些藥品一般都是無色或檫拭後不留色痕的。而碘伏、碘酒一般是用來檫拭在破皮傷防止感染的,沒人會用它們來處理淤青。可是,奇怪的是,仔細觀看圖片,我們並沒有看到破皮傷!所以,該傷情圖片造假的可能性很大!:

PS2:關於同類案“瀆職”比較問題:

因為警察在處理警務的時候,常生死攸關,所以法律賦予他們有現場的決斷權。至於決斷的對不對,當事人只能事後申訴,這一點在哪國都一樣。而只有當後果產生時,才會反推其行為的合理性。你不可能用一個同類案件的“瀆職”來論證另一個事件中的警察“瀆職”,因為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何況本事件中沒有對曾某一家產生任何實質的傷害,因此,沒有後果哪來的瀆職?!也更不可能用偶發的一個“瀆職”案來論證“扔人執法”是違反人權的執法方式。而正是因為多年前的那個 “瀆職”案才使得瑞典警方在“扔人執法”上顯得更加成熟規範。從本事件你就可以看到,你幾乎找不到在這次“扔人執法”過程中的任何破綻。

PS3:公民有難,大使出面為國民站臺撐腰,提供“領事保護”是職責所在,令人敬佩!必須要肯定!領事保護介入一般並不做是非判斷,而在於確保公民獲得在當事國應該獲得的公平待遇,爭取公民在當事國的【合法】權益。現在是:我外交部門能不能為這三個國人爭取得來這個【合法】權益,第一要看曾某三人有沒有言行失當和擾亂公共秩序;第二要看瑞警方執法過程中有沒有【過分】使用暴力和處置不當。









SZ誰主沉浮CF


跳樑小醜而已。我看了只是稍微有點生氣,更多的是搞笑,一個彈丸小國也就只能這樣找找存在感了,就好像一個小猴子躲在樹上對著樹下的老虎嘰嘰喳喳做鬼臉一樣,只是叫得歡實。其實最應該重視的是國內那些“先外國後中國”的洋奴們,歪果仁做啥都是對的,有多大錯誤都可以無視,要先在國人身上找問題,國人稍微有點雞毛蒜皮就能上升到整個國家民族上去。從曾一家到現在的公開辱華,最可恥的不是前者,而是那些站在瑞典一方和聲稱“幫理不幫親”的站在所謂“公理”一方的人。這些人嘴上說著“愛國”,卻一直做些力挺外國的事情,無視瑞典粗暴執法無視人權,無視辱華節目,口口聲聲“西方國家為什麼只針對中國不針對其他國家,肯定是我們自身有問題”。666,沒有腦子加面黃白芯,中國最有問題的就是你們。


笑摸慕洋犬狗頭




我選擇笑666


一個民族只有自己尊重自己才會被別人尊重,清華北大等高校招生洋人分數極低,留學生宿舍衛生國人打掃,還美其名曰勞動課,洋人失竊全城出動尋找,等等等等太多類似事件了,那又如何讓外國人尊重我們呢


0涼鼻頭0


中秋佳節的好心情,全被瑞典辱華事件攪了。

瑞典,近百年來一直支持臺獨,支持反華勢力。瑞典從國到民,大都排斥華人,貶低華人,抹黑華人,歧視華人。

辱華,一直存在,不過是通過這件事凸現而已。

說一說“曾先生“一家三口在瑞典險象環生的遭遇。

一段掐頭去尾的視頻,就有網友扣上“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帽子。敢問,異國他鄉攤上這事,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曾先生怎麼辦?

“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曾先生手無寸鐵,眼看老爹老孃被推搡,他不能哭嗎?他不能喊嗎?他不能辯嗎?

有人竟然搬出作家柏楊的《醜陋的中國人》,以點概面,一棍掃著十八家。

魯迅說過:一箇中國人被砍頭,周圍觀看的中國人面目麻木沒有感情,甚至有的中國人拍手叫好,沒有絲毫覺得被殺之人是自己的同胞,很是麻木不仁。

難道我們不反思一下?

彈丸之國瑞典為公然辱華,我們不能再沉默。



七色花666


辱華?!首先曾先生非常3+1一家人,並不能代表絕大多數文明出遊的中國旅客形象,更不能代表中國人形象,其次這是因曾先生撒謊,貪小並尋求利益最大化,耍潑,誇大事實引出的一出個人鬧劇,不是群體事件,相信當天在瑞典不止曾家3+1吧,並不是所有中國旅客全部被警察抬出酒店,就這件事上不能誇大為辱華,難道中國人民這麼好侮辱嗎?這時段我也有朋友在北毆包括瑞典,為什麼他們留下了美好記憶?我們報道單位博眼球,發的照片,用的詞語觸目驚醒,本想來個萬眾一心,異口同聲,但隨著曾先生被迫3+1拼圖完成,稍有邏輯,包括無條支持曾先生一家人,全心知肚明,只是不願去承認而已,崇洋媚外不可取,閉眼胡說,光有個戰狼心更誤事誤國


二貨G豬


辱華?辱什麼華??辱了所有華人嗎???瑞典警察只是對幾個不遵守規則的人進行處理,如果那幾個人是美國人英國人或者其他國家的人也是這樣處理的,只是剛剛他們是華人,說辱華者就把這件事提升到辱華的高度,難道到處都是遵守規則者整個社會秩序亂糟糟辱華論者才心安理得?


滔滔江水187298442


同是東亞國家,為什麼瑞典不辱日,辱新加坡,韓國。。。卻要辱中國大陸?難道祖國公民的真無過錯?友情提示祖國海外旅遊的公民們,你的言行舉止不代表你們村,代表中國,請注意禮義廉恥文明禮貌


川AV6300


瑞典電視臺做法過分,應該向中國人道歉!國人也應該反思一下:從九十年代初至今,我出國近四十次,去過近百國家,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憲法,法律,風俗,習慣。我們不要定義對與錯,關鍵是要學會尊重!國人大部分人不懂尊敬,總是想讓別人接受國人的習慣,這是異國國度發生問題的根源。異國文化習慣的差異,很多讓導遊掩飾了(導遊也難氣難出)否則衝突會更多。藉此呼籲一下:要學會尊敬異國的文化,哪怕是假的!


手機用戶4275992197


那家人確實醜陋的!但這就是瑞典警察粗暴對待他們的依據嗎?這就是瑞典官方媒體種族歧視辱華的理由嗎? 有些人裝“理中客”的樣子真醜!它們的內心比那曾某一家三口更醜!它們的人格比辱華視頻女主持人更下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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