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再現9分國產電影!《我不是藥神》割開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電影中假藥販張長林說:"世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

豆瓣再現9分國產電影!《我不是藥神》割開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顯然現實遠比電影複雜,《我不是藥神》最受爭議的一點是藥商的形象過於片面,影片將高藥價簡單歸咎於藥商過分唯利是圖。

平心而論,這是存在誤導之嫌的。

為什麼同樣一款藥正版藥比仿製藥高出幾十倍,成本高在哪?

藥價高通常有兩方面因素。

第一, 研發成本高。

依然以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靶向藥"格列衛"為例,這款藥從1988年開始研發,到2001年批准面世,耗費13年之久,投入成本高達十億美元。

但也有人指出,按照發行時的售價諾華在兩年就收回了成本。

不過藥物公司的賬並不這樣算,藥企同時研發一百種藥物,可能只有一個成功或者全軍覆沒。機會成本高昂,便通過已成功的藥物高售價來平衡這部分支出。

倘若政府介入強行降價,很可能挫傷藥物研發的積極性,因此在我國多半是通過談判的方式來降低藥物價格。

第二,多渠道代理,層層加價。

一盒藥從藥廠出來到患者手中,要經過代理商、醫藥公司、醫院,這是普遍的藥品銷售渠道。

而每多流轉一次,最終的定價就會更高一些,這是各個行業的共識。

"有病沒藥是天災,有藥買不起是人禍。"

若要避免人禍,降低藥價,國家還有很多措施要做。如果僅從仿製藥這一個方面著手,則可以參照印度的經驗來看看。

為何印度能做價格低廉的仿製藥?

印度是仿製藥的天堂,源於1970年印度總理甘地主導修訂了《專利法》,放棄了對藥品化合物知識產權的保護,也就是說仿製藥生產是被許可的。

1998年,印度加入WTO,須遵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條款,而發展中國家有10年過渡期,這期間印度依舊我行我素。

直到2004年,過渡期過一半了,印度再一次修訂《專利法》,宣稱只對"1995年以後發明的新藥或經改進後能大幅度提高療效的藥物提供專利保護,而不支持原有藥物混合或衍生藥物專利。同時,印度政府可根據需要實施強制許可。"

也就是說仿製藥的生產仍舊是合法化的,如果不合法政府,也有權利強制許可生產。

發展中國家有采取強制許可制度的權利,在本國公共衛生安全需要時,比如大規模爆發流感,可未經專利持有人許可生產專利藥品。

目前我國還未動用過這項權利,多半是通過談判的方式或者認購藥物所有權,使得藥價下降。

但國家已經放開這方面的權限,有鼓勵"強制許可"的趨勢,無疑這也將是一次很好的嘗試方向。

國內也有仿製藥,只是大部分仿製藥在價格上並無優勢,因此患者多半還是會採用價格低廉的印度仿製藥。

但值得提醒的是,並非所有仿製藥的安全性都有保障,更不可盲目迷信印度仿製藥。

有醫生稱,或有真正的假藥藉著這股東風運到印度,再銷售給前往印度購買的患者。

陸勇案中,他後來推薦病友們吃Cyno 生產的Imacy,就有多方懷疑這款藥物的可靠性。

其包裝說明的簡陋、官方網站的漏洞百出、在印度本土並不發售,且陸勇本人也曾為這款藥在國內的銷售活動站臺,多方巧合,都令這款藥有了亦假亦真的色彩。

雖說陸勇堅稱自己服用並無異常,但藥物反應存在極大的個體化差異,沒有廣泛的實驗基礎,很難指出這款藥是否足夠安全。

但正如他說的:"我就是我,一個病人,一個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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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做的都不是義務,把他當做一個熱心的好人,抑或從中受益的商人,都不是這件事中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他將弱勢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們從絕望的邊緣,拉了回來。

由他引發了媒體的關注、輿論的曝光,所促進的不僅僅是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治療變革,更是整個國家天價抗癌藥品的降價之變。

陸勇不滿於電影中將他刻畫成了,在代購藥物過程中謀求利益的商人。

徐崢說:"如果說這個人物身上有不好的地方,那都屬於我,英雄的部分全都屬於您。"

豆瓣再現9分國產電影!《我不是藥神》割開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幾乎引爆了輿論。

不同以往,我們被爛片荼毒時,輿論盡是漫天飛舞的批判指責,畫面截圖是一輪又一輪的視覺強姦。

這次整體的討論都是帶有目的性、現實性的,仍舊有人在討論這部電影評分9.0是否過譽。

但不置可否的是高評分,包含了對影片探討"高藥價""看不起病"現實問題的讚賞;

也是對劇組全體誠懇奉獻的肯定;

還有對我國電影審查制度,終於在這部電影面前,有了進步的鼓勵。

我們終於有一部能夠改變國家的電影了。

目前諾華格列衛已經納入醫保,但並非所有地區都能報銷,報銷比例也不盡相同,將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相信這只是變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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