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咋算工資?上班的有加班工資嗎?

颱風“山竹”席捲廣東,也吹來一些可能到來的法律問題:因颱風“停工”的員工工資如何算、上班的員工有加班工資嗎?快遞“姍姍來遲”,快遞公司要賠錢嗎?被吹落的花盆砸傷找不到“肇事者”,只能忍氣吞聲?

停工咋算工資?上班的有加班工資嗎?

(1)員工上下班途中因颱風發生傷亡算工傷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上下班途中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只有一種,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也即,法律上對於上下班過程中的傷亡,只有發生交通事故,才能認定為工傷,因而,上下班途中因颱風吹倒、摔倒等發生傷亡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颱風來了,員工參加搶險救災受傷,是否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因此,員工在臺風天氣,參加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應當視為工傷。

(2)戶外廣告招牌等砸傷了人責任該由誰負擔?

依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而,在臺風天氣下,花盆、懸掛物等脫落、墜落傷人,法律是推定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有過錯且要承擔責任,而颱風也不能成為免除其賠償責任的正當理由。在此情況下,受損害者無需證明過錯原因,只需要證明自己受損及損失後果即可索賠。

如果颱風將戶外廣告招牌、花盆、懸掛物吹落,而找不到責任人,是否就只能自認倒黴了呢?

並不是的。依侵權責任法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根據以上規定,如果颱風將你或者你鄰居家的花盆吹落,而又難以確定具體是哪一家的花盆時,除非你能證明你不是侵權人,否則,發生花盆傷人這一建築面的所有業主包括你,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3)沒上班的工資咋算已上班的要付加班工資嗎?

對於“山竹”的到來,不少部門發出“停工”通知,沒上班的員工工資咋計算?

“颱風來了,如果達到一定級別,比如說本次政府通知不上班,可以休假,且工資照常發放,但不叫帶薪年休假。”

依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對於沒有上班的員工,企業應按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支付。

既然不上班的員工呆在家裡也有錢拿,那麼上班的員工算不算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資?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加班費,因為“加班費指的是在法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上班所需要支付的對價。”

“當然,如上班超過八小時的,超過部分則應當按加班計算並支付加班工資。如果恰遇週末颱風來了還在上班,且又不能調休的,是要支付加班工資的,但這個加班工資跟颱風沒有關係。”

(4)快遞延誤送到快遞公司要賠錢嗎?

“不用賠錢。”颱風屬於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免責事由,我國民法通則及合同法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依法是要免除違約責任的。因此,颱風來了,如果快遞延誤送到,快遞公司可以此為由免除違約責任。

(5)小區車庫進水車輛被淹物業有責任嗎?

物業公司作為地下車庫的管理人,應當對地下車庫的擋水、排水、防滲漏等進行檢測,以確保能夠應對突發的險情。由於小區物業沒有盡到提醒義務,也沒有及時排除險情,導致轎車泡水受損,物業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樹砸壞了車園林部門有侵權責任嗎?

經常,颱風過後,一些停在樹下的車輛成了“受害者”。

園林部門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也即,林木折斷致害責任,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如果園林部門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停車人屬於違停的,則可以減輕園林部門的責任,車主自身要承擔部分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7)租房因颱風受損租客要承擔修復責任嗎?

颱風期間下大雨,若房間進水,導致牆面損壞,或窗戶被大風颳壞,這種房屋損壞由誰“買單”?

租客不用承擔責任,颱風造成的房屋損壞由房東負責。根據合同法,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即,租賃關係中,由於非人為因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由出租方負責,即房東負責,因此租戶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並且房東有及時維修的義務。但若雙方在租賃合同中對此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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