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鳳翥街附近,一位管理員和一位車主因為停車費起了爭執,正當車主想駕車強行離開時,管理員的妻子竟把一輛嬰兒車推到了車前,車裡還有一個嬰兒。
在鳳翥街的一條巷子口,看見警察到來,管理員的妻子這才把堵在車輛前進方向的嬰兒車和孩子推到了一旁。
對於這起糾紛,當事車主覺得很委屈。
車主:“車我停在這邊,我要走,她不讓我走,她要多收費。你看停車的地方,我停的是門口那裡,也沒有佔著車位,你看,什麼地兒都沒佔,我要走,她把車攔了,就是不讓我走。”
這位車主說,他和妻子是來昆明探親的,對道路環境並不熟悉,開車到了鳳翥街後,看路邊划著車位,就打算停車,可車位都停滿了,他就找了個沒劃線的地方把車停下。可明明沒停在收費區域,自己打算開車離開時,管理員卻突然冒出來要收費。
車主妻子:“這個大爺來說要收10塊錢,中午12點之後是10塊。我說第一,你這沒有停車位;第二,我也不知道,你這個地方是收錢的。這邊停車位是收錢的我知道,交錢很正常。但它沒畫線,你不畫是你的事是吧。而且我們停車,你也沒告知收費標準。我們剛要走,她就把嬰兒車橫在這了。”
車主妻子說,當時管理員的妻子看他們要把車開走,情緒就變得很激動,也不管手裡推著的孩子,直接衝到路中間,把嬰兒車橫在了車頭前。幸虧,那時車輛還沒起步,不然真是危險了。
民警:“什麼時候停的?”
收費員:“他上午10點多鐘。”
民警:“停車的話是不是要告訴人家,我們這裡是要收費的?”
車主:“嗯,沒說。”
管理員:“我就是下去車庫,招呼其他車一下。”
眼看雙方爭執不下,警方就建議他們冷靜處理,各自承擔一半責任。
民警:“勸勸他們!”
管理員同事:“行了,行了,交5塊錢, 哎呀,給他5塊錢走了,我給他掃微信,來。”
車主支付了5元停車費後駕車離開了。警方也告知管理員,得儘快規範管理,什麼區域要收費,應該有明顯標識或有專人引導。
條碼君認為
無論如何收費員這種做法
實在不可取!
孩子是無辜的,
求寶寶的心理陰影面積。
拿嬰兒當籌碼去攔車,
這是拿生命在開玩笑啊!!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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