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辦中小學繼續免除「四費」

海口公辦中小學繼續免除“四費”

本報海口8月31日訊 (記者葉媛媛)海口市教育局、發改委和財政局8月30日聯合下發《2018年秋季學期海口市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根據規定,今年秋季學期,在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繼續免除學雜費、課本費、信息費和作業本費。

其中,規定要求,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就讀的中小學生按照財政補貼標準減免學雜費,並免費提供課本、作業本。民辦學校按小學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的標準,扣減後再行收取學雜費,不得收取課本費、作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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