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菜地旁邊的兩棵桉樹,河池市宜州區福龍鄉某村的叔侄倆,雙方沒有心平氣和地協商,上演了“全武行”,侄兒將叔父打傷,法院判決由侄兒羅某州賠償叔父羅某密各項損失19674.30元。進入執行程序後,7月19日, 宜州區人民法院以被執行人羅某州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為由, 對其作出拘留15日、罰款5000元的處罰決定。
法院查明,兩人為叔侄關係並且相鄰而居,因羅某州在叔父羅某密的菜地旁種植兩棵桉樹而產生矛盾。2017年11月1日傍晚,兩人因種植桉樹的事情進行交涉,在交涉過程中,羅某州將羅某密打倒在地。後羅某密被送至宜州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因雙方對賠償事宜協商未果而引起本案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羅某州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作出缺席判決。
判決生效後,羅某州沒有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羅某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羅某州視法律為兒戲,為此,法院作出上述的處罰。
(陳忠強 梁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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