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偕林:堅持新思想指引 推進高質量發展

吴偕林:坚持新思想指引 推进高质量发展

日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偕林在《人民法院報》理論週刊刊發署名文章《堅持新思想指引 推進高質量發展》。現將全文予以轉載,以饗讀者。

吴偕林:坚持新思想指引 推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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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了近18年,福建作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全省法院更有感情、更有條件、更有責任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得更深、悟得更透、貫徹得更徹底,真正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進工作,奮力譜寫新時代福建法院工作新篇章。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斷推動新時代福建法院工作實現新發展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指引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領航燈塔和行動指南。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法工作和人民法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論述,集中體現了黨的意志主張,反映了黨和人民對法治建設的時代要求,為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指明瞭方向、提供了遵循。福建法院要認真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部署要求,廣泛深入興起“大學習”熱潮,進一步推動學習往實裡走、往深裡走、往心裡走,做到知之深、信之篤、行之實。

一要學出絕對忠誠,堅決維護核心。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機關,黨的絕對領導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則、最大優勢。沒有脫離業務的政治,也沒有脫離政治的業務。要始終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深刻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屬性,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要學出初心使命,堅持司法為民。人民法院的人民屬性,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權源於人民、屬於人民、服務人民、受人民監督的根本屬性。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自覺拜群眾為師,主動向群眾問計,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法院監督員和特邀調解員等制度,拓寬群眾參與司法渠道,拓展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

三要學出法治信仰,堅守公平正義。法治屬性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屬性。人民法院是司法機關,應該是也必須成為最講法治、最能彰顯法治的地方。要牢固樹立法治信仰,牢固樹立法律至上、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理念,以法為鏡、以法為尺,善於從對立中發現真偽,從衝突中找到均衡,從矛盾中實現和諧,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四要學出擔當作為,堅定服務大局。擔當來自於堅定的理想信念、堅強的黨性意識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要堅持觀大勢、謀大事、解難題、促落實,多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多擔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之責,強化司法環境也是營商環境的意識,推進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護商、自治尊商、善執惠商,實現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經濟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二、落深落細落實“六高”發展要求,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中央作出了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大部署,成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確定發展思路、制定經濟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根本要求,也要求我們用高質量發展這個總要求來謀劃新時代法院工作思路,推進高質量司法。從司法供給看,要求做到審判體系完整,審判制度健全,司法行為規範,司法公信提升;從司法需求看,要求滿足人民群眾高品質、高效率、個性化、多樣化的司法新需求;從司法資源看,要求通過深化改革和信息化,資源配置科學,司法管理完善,制度建設完備;從司法功能看,要求履行好司法機關職能,充分發揮司法的懲罰、規制、調節、引導、教育、預防等功能作用。

為此,福建高院黨組堅持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工作目標,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工作主線,結合福建法院實際,對全省法院提出了“高起點推進工作、高質效執法辦案、高品質服務人民、高站位深化改革、高標準規範管理、高素質建設隊伍”的“六高”發展要求,推動全省法院工作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顯活力、更具韌性、更可持續的發展。

(一)高起點推進工作。面對新時代發展要求的高起點、大局全局工作的高起點、法院自身發展的高起點,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善於從政治上認清形勢、站穩立場、把準方向,善於從政治上謀劃、部署、推動工作;必須把握時代方位,牢牢抓住法院工作面臨的難得歷史機遇和有利條件,以新思想引領新使命、開啟新徵程、展現新作為;必須緊扣大局定位,找準結合點,聚焦切入點,做實著力點,從福建發展優勢和特色入手,用好“案件態勢晴雨表”“案件審判體檢表”“府院對接良性互動項目表”“聯動推進里程錶”,強化司法服務大局的前瞻性主動性有效性;必須緊盯趕超標位,對標對錶領先水平,加大追跑力度,保持並跑速度,弘揚趕超精神。

(二)高質效執法辦案。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要確保全方位的公正,從個案層面做到實體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相統一,從社會層面做到個案公正、類案公正、社會公正相統一,從效果層面做到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經濟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要確保能感受的高效,制定實施福建高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的意見》,簡案快審、普案標審、繁案精審,構建多層次訴訟制度體系和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儘可能以較小成本投入實現司法公正,確保公正“不遲到”“不缺席”。要確保信得過的權威,加強立、審、裁、執全過程和各環節的釋法說理答疑,深化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司法與社會優勢互補、法官與律師尊諒互信,讓全社會更加信任、信服、信賴司法。

(三)高品質服務人民。貫徹實施福建高院《關於深入開展精準服務便捷服務品質服務 全面推進全省法院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解決人民群眾感覺不幸福不快樂不滿意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著力完善現代化的司法服務,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做到“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著力提供有親和力的司法服務,加強民生權益保障,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基層一線作用,把法治、德治、自治有機結合起來;著力實現有獲得感的司法服務,加強糾紛實質性化解和權益實質化保障,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讓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四)高站位深化改革。準確把握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進入系統性、整體性、重構性變革的新階段,堅持高站位、寬視野、大格局,以紀念改革開放40週年為契機,保持速度、對標高度、健全制度,防止一般化、淺層次、搖擺式推進改革,以釘釘子精神抓深入、抓督察、抓落實。深入貫徹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總體戰略,緊扣司法責任制改革這個核心,深化綜合配套改革,推進司法功能集約化、內部管理扁平化、輔助事務社會化,以司法改革新突破開闢法院事業新境界。制定實施福建智慧法院建設三年“趕超跨越”行動計劃,堅持“互聯網+”“標準化+”“數字化+”,強化用戶思維、規律思維、互聯思維、集成思維,突出“管用、好用、會用、喜用”,完善智慧法院建設、應用、保障、管理“四大體系”,構建司法權運行現代化新模式。

(五)高標準規範管理。緊緊圍繞執法辦案這個主責主業,加強對收結案形勢態勢趨勢的日常性監督管理、階段性分析研判、異常性函詢通報和全局性前瞻謀劃,用好長板、補齊短板、加固底板,以目標導向激發主觀能動,以獎優罰劣激活工作機制,以比學趕超激勵擔當作為。探索建立以院黨組統一領導、審委會統籌管理為統領的(審管辦)職能管理、(院庭長)目標管理、(審判團隊)結構管理、(員額法官)自主管理、(政工部門)考核管理、(紀檢監察)督查管理相結合的“六位一體”新型審判管理格局,既強化各負其責、制約有序又強化銜接配合、制度有力,促進審判質量、審判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善於運用“極簡工作”的理念、思維、方式、機制,科學統籌、優化管理,馭繁為簡、同頻共振,實現工作減量、減壓、減負、減耗。

(六)高素質建設隊伍。堅持把全面從嚴治黨貫穿於法院工作全過程,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於審判執行全過程,把作風紀律建設貫穿於法院管理全過程,推動審判執行與隊伍建設、廉政監督與執法辦案、作風建設與法院管理有機融合。完善法院人才發展規劃,全方位、多渠道、高層次培養法院人才,造就更多辦案快手、好手、能手、高手。人民法院不是天然的保險箱,法院幹警也沒有天然的免疫力,決不能麻木不仁、心存僥倖、鬆氣歇腳。要強化風險導向、問題導向、規律導向,構建“院黨組主體責任、‘一把手’第一責任、班子成員與部門領導‘一崗雙責’責任、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責任、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協同責任”的全省法院黨風廉政建設“五位一體”責任體系,反腐倡廉,嚴管厚愛,正風肅紀。

三、以科學的方法和有效的舉措,推進全省法院高質量司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要強化“大數據”工作平臺。司法活動的最終產品是通過案件數量與質量體現出來的,這一產品模態就是“大數據”平臺。推進高質量司法,必須依託“大數據”平臺,善於運用司法規律和技術規律“兩個規律”,善於融合司法理性和科技理性“兩個智慧”,善於發揮制度優勢和技術優勢“兩個優勢”,善於用好制度鐵籠和數據鐵籠“兩個鐵籠”。尤其要強化“大數據”思維,注重算法創新與規則先行,聚焦“四個發生”(已經發生、可能發生、必然發生、應該發生),密切關注並深度發掘司法數據隱含的信息量和參考值,從傳統的流水賬通報轉向“四個發生”的精準化研判,從海量的、靜態的、微觀的司法數據中察覺全局的、動態的、宏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及時為黨委政府和法院黨組決策提出司法建議和工作意見,實現從數字化生成到智能化生態、從“司法數據”到“數據司法”的模式轉換與能力提升。

二要強化“兩重”工作抓手。今年初福建高院黨組結合工作實際,部署抓好“黨組重大課題調研”和“機關重點工作任務”,確定了10個重大調研課題,由院領導分別領銜開展調研、推進工作,並確定了8大類79項重點工作任務,逐項明確時間節點和進度安排,以“兩重”為抓手確保各項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可檢查、可管控地推進落實。“調研”,既要“調”、更要“研”,既要落筆落紙、更要落地落實。要做好深層次“調查”,確保事實、現象和數據的客觀、全面、真實,還要搞好穿透式“研究”,透過現象抓本質,透過矛盾看成因,透過問題找短板,以痛點為起點、化難點為亮點、變堵點為創新點,把實踐探索和調研成果轉化為工作舉措、流程機制和制度規範。

三要強化“三個一批”工作機制。說一千道一萬,關鍵在落實。著力完善提升“一批”,對已經出臺的好做法好制度加強督查落實,完善提升深化,確保落地見效;著力複製推廣“一批”,處理好“點”上創新與“面”上推廣的關係,對各地法院的創新舉措,條件成熟的,及時總結推廣;著力創新推進“一批”,對短期內無法解決、需要長遠謀劃協調推進的事項,要加大探索創新力度,形成路線圖、時間表、項目單,有序有力有效推進落實。要按照“三個一批”的要求,加強項目化運作、清單式管理、拉練式檢查,做到可落地、可檢查、可評估、可問責,促進完善司法政策、司法規則、司法標準,推動司法工作方式和法院管理模式的根本性轉變。尊重基層首創精神,深入開展福建法院“微創新”活動,讓基層一線有更多更大作為,讓“微創新”釋放“大能量”,形成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福建經驗、福建樣本、福建品牌。

四要強化“四做”工作方法。“道雖邇不行不至,事雖小不為不成”。推進高質量發展,不只是坐而論道,關鍵在“起而行之”,就是要“做對、做好、做巧、做實”。“做對”是底線要求。要做正確的事、做看準的事、做確定的事、做必須的事、做有意義的事,該做不做是失職,做而不對是瀆職。“做好”是目標追求。不想做好是不上進,做而不好是不到位,能好未好是不盡力;要追求卓越,不讓其高、不厭其精,從最高處著眼、向最好處努力,強化精準服務、精細管理、精深辦案。“做巧”是方法講求。要善作善為善成,不囿於思維定勢、不框於習慣做法、不限於單兵突擊,善借外力、善用巧勁、善於融合、善加統籌。“做實”是作風嚴求。要嚴抓實推,切實防止和杜絕表態好、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的問題,做到基礎夯實、問題找實、工作紮實、機制落實,實現成果豐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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