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賴把錢存到支付寶或者微信上面,怎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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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寶已經納入了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如果在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可以直接通過該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的微信及支付寶餘額。

如果在訴訟階段,原告想做財產保全,即查封、凍結被告的支付寶及微信賬戶,一般需要先調查被告財產情況,司法實踐當中多是原告委託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律師持調查令到支付寶公司現場查詢。

目前律師持調查令去支付寶公司(杭州市西湖區萬塘路18號)能夠查詢到被告的開戶信息、餘額信息、支付寶賬戶資金流水。微信辦理方式同上。

一旦查詢得知被告的支付寶或者微信賬戶有錢,建議原告儘快做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凍結被告支付寶、微信賬戶,防止被告惡意轉移財產,保證執行階段有財產可供執行。


法律知道



在法制社會,任何人的隱私只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支付寶公司與微信財付通公司所從事的第三方支付業務,屬於互聯網金融業務,與銀行類金融機構性質相同,並非法外之地。所以,在當事人涉及民事訴訟或涉嫌違法犯罪時,有權機關可以查詢、查封凍結,而且可以強制扣劃。

根據最高法關於《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司法解釋,有權查詢互聯網資金的權利機關有:

公安、檢察院、法院、軍隊、監獄、海關、稅務、國家安全機關、證監會、審計部門和監察部門等11個司法和執法機關。

具有查封凍結的權利機關有:公安、檢察院、法院、軍隊、監獄、海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等8個部門。

強制扣劃權利機關只有3個:法院、海關和稅務。


面對老賴的逃債和躲債行為,作為債權人該如何查詢債務人存在於支付寶或微信上的資金呢?

1.如果屬於經濟詐騙類案件,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立案後,由公安機關經濟偵察部門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負責向支付寶公司或微信財付通公司查詢,並根據案情需要決定是否繼續採取凍結和扣劃措施。支付寶和微信作為從事信用業務的金融機構,必須無條件配合執行,否則涉嫌拒執罪。

2.在一般民事糾紛(債權債務)案件中,一般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後,為防止債務人轉移隱匿財產,逃避債務,待法院立案後可以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在保全過程中,法院有權查詢任何人財產。但需要原告提供被告財產線索,比如被告在支付寶或微信等互金平臺有資金流動。法官可以憑藉“協助查詢通知書”要求支付寶微信公司配合執行。根據案情需要,可以繼續採取查封凍結和扣劃措施。


被告財產線索如何取得?主要有四個途徑:

1.原告提供,即根據平時掌握情況,在開庭審理前如實告知受理法院。

2.被告主動交代,這種情況一般是訴訟開庭審理中,被告在“財產報告令”中主動填寫。

3.律師調查獲得。

4.專業調查機構取得。

時至今日,司法執法機關查詢凍結釦劃支付寶微信等互金平臺的資金,已經不是新鮮事。隨著法制的不斷健全,社會信用制度建設的不斷推進,懲戒失信的力度正在不斷加大,老賴的生存空間必將受到極度壓縮。失信,終將寸步難行。


龍門山財經


有的人以為把錢存在支付寶上,就能避開把錢存在銀行那樣可能被監管、被凍結、被執行,就可以從事非法的事情不被查,其實想的太天真了,在這方面,支付寶有明確的的規定。

《支付寶服務協議》第六條用戶合法使用支付寶服務的承諾,明確註明,支付寶用戶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將支付寶提供的服務用於非法目的,也不得以非法方式使用支付寶服務;支付寶用戶不得利用支付寶服務從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之行為。

也就是說,如果老賴欠了別人的錢,又把資產轉移到了支付寶想要避免還錢,這應該屬於將支付寶提供的服務用於非法目的 ,按照支付寶的規定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至於誰有權查,當然是有執法權的相關部門,總不能隨便有個人說我要查誰的支付寶賬戶就給查的,得相關部門持工作證和法律文書才能查。


鑫財經


要想看老賴的微信和支付寶裡餘額,不是你想看就看的。

這要看老賴把錢放到了自己的名下還是他人的名下,本人名下可以尋求法院直接強制執行,他人的名下可以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錢的確屬於老賴後才能執行!




我愛大炳哥


目前,執行法官大多待執行的案件堆積如山,不可能精準掌握每一個老賴的財產信息,一般只是通過傳統途徑查詢老賴的房產、銀行餘額、車輛等信息。但既然是老賴,其名下銀行賬戶肯定幾乎沒有存款,車輛、房產已經被拿來抵債,看似已經沒有了可執行的財產。這就需要申請人積極主動向法院提供信息。

調查支付寶、微信餘額我所知道的方法有兩種,一是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持令到騰訊、阿里調查老賴的支付寶、微信等賬戶;

二是提供被執行人賬戶信息,由法院聯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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